第九回 意態由來畫不成,當時枉殺毛延壽

——王昭君的故事

我很喜歡台灣作家張曉風的一句話,她說:

“得到了,就會有失去;得不到的,才永遠存在。永恒的距離不變,我的相思就永遠不會背過身去。”

對於漢元帝劉奭來說,他後宮裏面那個最美的女子王嬙王昭君,他是得到過呢?還是沒得到過呢?

對於絕代風華的王昭君來說,所有女人都渴望的幸福的婚姻與愛情,她是得到了呢?還是沒得到呢?

這一切還得從毛延壽的那一支筆說起。

那支筆和神筆馬良的筆一樣,是一枝畫筆;但拿畫筆的人跟馬良不一樣,是一個宮庭畫師,是一個史有定論的小人。一個小人拿著一支畫筆,跟王昭君又有什麽關系,這又要從皇帝的老婆說起。

古代皇帝的後宮裏到底有多少老婆?這是一個讓很多現代人都很困惑的問題。

平常我們會用“三宮六院”這個詞去形容皇帝老婆這個特殊陣營的龐大,但事實上,皇帝的老婆並不多,狹義的老婆是指妻,這和民間一樣。從夏商周開始,皇帝的妻一般也只有一個,周代稱王後,秦以後稱皇後,民間傳統的說法叫正宮娘娘。但廣義地說,老婆不僅指妻,還指妾。也就民間俗話說的“小老婆”。皇帝有多少小老婆呢,周代規定周王最多可以有十二個小老婆,其中三個被稱為“夫人”,九個被稱為“嬪”。連上大老婆,十三個,這也不少了,比那討老婆的天才韋小寶已經多了將近一倍了。從秦始皇開始,帝王們開始大規模地討小老婆,比如說到漢武帝的時候,他除了一個皇後之外,把“嬪”這個層次,也就是“妾”這層次分了十個等級,每個等級十幾個人,總數要有一百多人。

看上去蠻多的了,但離一般人的想像還有不小的距離。有人會說了,不會吧,就這麽少,我們去過故宮,見過紫禁城,那三宮六院的規模就住這麽點人?

這個問題提得好。事實上,在史書中,在我們的印象裏,那些荒淫無恥的帝王確實遠不止霸占這麽點兒女人。但關鍵是,我們剛才提的那個問題不應該是“古代皇帝的後宮裏到底有多少個老婆”,而應該是“古代皇帝的後宮裏到底有多少女人?”

有人會問,這兩個問題有區別嗎?有區別,而且區別還很大,這個區別所造成的影響也很大,尤其對王昭君的命運產生過關鍵性的影響。

我們很多人都聽說過杜甫寫王昭君的那首七言律詩,開頭兩句就是“群山萬壑赴荊門,生長明妃尚有村。”杜甫在這裏稱王昭君為“明妃”。稱昭君為“明”是因為到了西晉的時候要避司馬昭的諱,所以改“昭”為“明”;但稱“妃”,就是明確說王昭君是當過漢元帝的老婆的,因為嬪妃就是皇帝的小老婆的統稱。

事實上,這是後世文人在擡高王昭君的身價。

我們剛才講了,皇帝的後宮裏有很多女人,但可以被稱為大老婆和小老婆的只有少數人。那麽後宮裏剩下的那些數量龐大的女人們又是些什麽人呢?按古代的後宮制度,她們又被分為兩類。一類是最低級的宮女,婢女,但宮女中也有很多隨時有可能被皇帝寵幸,從而隨時向上升級的。還有一類就是沒有小老婆的名分,但隨時準備接受皇帝寵幸,從而獲得嬪妃的名分,她們中有很多人不能獲得嬪妃的名分,最終就只能降級為宮女。這些女人在漢代被稱為“待詔掖庭”。應劭注《漢書》的時候說:“郡國獻女,未禦見,須命於掖庭,故曰待詔。”王昭君就是這樣一個待詔的女人,一直到她毛遂自薦要遠嫁匈奴的時候,她還沒有獲得任何嬪妃的身份。

試想一下,如果這時候王昭君已經是漢元帝的小老婆了,哪有一個男人肯把自己的老婆送給別人去和親的呢?漢、唐兩朝實行合親政策,嫁的可都是公主,哪有嫁老婆的呢?正是因為王昭君這個“待詔掖庭”的身份還不是皇帝的妃子,所以她才可以遠嫁匈奴;也正是因為王昭君這個“待詔掖庭”的身份已經是時刻準備著成為皇帝的老婆,漢元帝在把王昭君嫁出去後才把腸子都悔青了,馬致遠才由此演繹出了《漢宮秋》的悲情故事。

那麽杜甫明明知道王昭君只是“待詔掖庭”,他為什麽又稱昭君為明妃呢?

我認為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對昭君“和親”使命的推崇,二是對昭君出塞的同情。其實這兩點也是後世,也包括現在,大多數人對昭君出塞這件事的態度,但我認為這兩點本質上都陷入了一種嚴重認識誤區。

我們先來看第一點,昭君出塞到底是不是和親?

晉以後的文人開始把昭君遠嫁匈奴定義為和親。但奇怪的是《漢書》有兩處地方,也就是在《元帝紀》和《匈奴傳》裏分別提到過昭君遠嫁匈奴這件事,但都沒說這件事的性質是和親。只說匈奴單於“自言願婿漢氏以自親”,漢元帝遂“賜親”於單於。也就是說匈奴來求親,願意當大漢天子的女婿,所以漢元帝就賜婚了。但漢代的其他幾次和親,《漢書》都是明確寫出了“和親”兩個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