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二十七年前的春天,錦書的父親,楚原市腫瘤醫院外科主任雲長秋,在下班路上,遭遇到顛覆他一生的劫難。

他那天剛做完一台大手術,晚上八點多鐘下班回家,為省點時間,他騎車拐進一條毗鄰公園的小路。這條路上沒有路燈,又緊挨著公園裏的灌木叢,幽暗陰森,平時他下班晚了,寧肯多騎幾分鐘,也不拐到這條路上來。那天剛好是他妻子的生日,全家等著他一起吃晚飯,月光又明亮,他鬼使神差地抄了近道。

騎到中途,借著月光,他看見路邊躺著一個人,一動不動,憑身上衣服判斷,應該是個女人。他放緩車速,看看前後左右,沒有其他人。他猶豫了一會兒,到底該不該管。管了怕說不清楚,不管又是一條人命。稍加考慮,他還是下了車子。

那女人仰面朝天躺著,穿戴整齊,服飾時髦,看面相二十幾歲。身上沒有外傷。他試試她的鼻息,又摸摸頸部動脈,還有生命跡象,短時間內無法確定深度昏迷原因。他在她胸部按壓三十下,又掰開她嘴巴,深吸一口氣,然後把氣息送到她嘴裏,直到她的胸膛高高鼓起來。

忽然有人重重一腳踹在他身上,接著就是一陣疾風暴雨似的拳打腳踢。他猝不及防,沒有機會解釋也無力反抗,只能盡量護住頭部,蜷起身體,任由對方拼命踢打,渾身上下像撕裂般疼痛。也不知苦挨了多久,一只穿著短軍靴的腳忽然重重地踹到他太陽穴上,刹那間天旋地轉,眼前金星亂舞,他失去了意識。

醒來時是在醫院的病床上。來蘇水的刺鼻味道,白晃晃的墻壁和床單,他再熟悉不過,不同的是,這次他不是醫生,是病人。

“斷了三根肋骨,輕微腦震蕩,多處軟組織損傷。”他聽見有人這樣說。

是在說我嗎?我怎麽會傷得這樣嚴重?他試著擡頭看看自己的傷勢,才發現輕輕一動,身上就錐心地疼,根本無法判斷傷在哪裏。

“你們看好了,這人是強奸殺人嫌疑犯,必須時時刻刻有人盯著,不能出一點兒差錯,明白嗎?”有人厲聲說。

強奸殺人嫌疑犯?就是打我的那個人嗎?已經抓到了,太好了。等等,怎麽我戴著手銬和腳鐐?這是怎麽回事?誰給我戴上的?你們弄錯了。哎喲,他稍一掙紮,劇痛入骨。

有一個身穿白大褂、說不清是醫生還是護士的中年女人發現他醒過來,聽見他呻吟,手腳麻利地給他打一支止痛針,扭頭對著門外喊:“人醒了,可以問話了。”

門被推開,進來兩個虎背熊腰的男人,一個五十歲出頭,臉上皺紋套套疊疊,像老樹皮一樣;一個二十多歲,臉色蒼白,眼睛沒睡醒似的眯縫著,好像個病秧子。兩人都穿著厚底警靴,踢踢踏踏地走到病床前,大剌剌地坐下。年輕人拿出紙和筆,說他們是楚原市刑警隊的,要他如實交代強奸殺害受害人的過程。

“什麽?”震驚讓他暫時忘記了疼痛,他強撐著擡起頭來,“我沒殺人,我是在救人,我下班回家,看見她躺在地上,我……那女的還有呼吸,救過來了嗎?她可以證明……傷害她的人不是我。”

年長的那人重重一拳捶在病床上,床墊子裏的彈簧顫悠悠地敲打他的身體,他忍不住叫出聲來。那人厲聲呵斥:“雲長秋,你的情況我們都掌握,你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被抓現行,被害人體內有你的精液,人證物證俱在,不要妄想蒙混過關。你老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頑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條。”

他現在才確認那女人已經死亡,又惋惜又心痛:“如果多給我幾分鐘,她是可以救活的,她……不是我害的。”

被害人是楚原市地稅局的職員,二十四歲,當晚約好去未婚夫家吃飯。從家裏出發一個多小時後人還沒到,她未婚夫就出去找她。經過案發的那條小路時,在月光下看見一個男人伏在一個女人身上,而那女人的裝束正是他未婚妻最喜歡的一身衣服。這位未婚夫是個退伍軍人,脾氣火爆,不問青紅皂白就對雲長秋拳腳相加,打得他昏迷過去,也浪費了搶救他未婚妻的最佳時機。

屍檢結果顯示被害人系扼頸窒息死亡。死前遭到強奸,體內有殘留精液。經化驗,嫌犯為AB型RH陰性血,與雲長秋血型相同。

死者家屬及其未婚夫咬定雲長秋就是兇手,加上當場抓獲、血型相符,“證據確鑿”,雲長秋被楚原警方鎖定為犯罪嫌疑人,提請公訴。

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楚原日報集團旗下的《楚原晚報》對本案進行了連篇累牘的跟蹤報道。對雲長秋剝絲抽繭,從個人經歷、教育背景、法律意識等多個角度分析他怎樣從一名外科醫生墮落成強奸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