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那年夏天

辛辰走後,Bruce本來也要走,但他是這個徒步論壇的名人之一,注冊了三年時間,有時發在美國徒步的照片上來,今天突然現身,一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大家堅決不放他,他只能對辛辰揮下手,跟著車隊一塊去吃飯。

吃到盡歡而散,Bruce回家,他父母在他15歲時離婚,他隨後跟母親和妹妹移民加拿大,但父親林躍慶仍留在國內做生意,在本地有房子。他開了門,卻發現父親陪著一個溫文爾雅的男人坐在客廳。

“樂清,介紹一下,這位是路非,現在和你小叔叔的公司正在合作項目,他有事想找你談談,已經等你很長時間了。”

Bruce的中文名字是林樂清,家人當然習慣用這個名字叫他,他和路非握手,同時揚起眉毛,“你好,想必不是找我談生意,對嗎?”

路非笑了,“我叫你樂清,你不介意吧?方便的話,我們去樓下咖啡館坐坐。”

林樂清家離本地晚報社不遠,報社對面有家綠門咖啡館,裝修雅致,雖在這個相對僻靜的路段,但生意一直不錯,兩人對坐,各叫了一杯咖啡。

“說起來,我們有點扯得比較遠的親戚關系,樂清,你的小表叔蘇哲是我姐夫蘇傑的弟弟,而且我們不是第一次見面。三個月前,我陪蘇哲去過你的宿舍。如果再說遠一點,三年前在深圳舉行的蘇哲的婚禮上,我們也應該見過。”

林樂清恍然笑道:“難怪前兩天在酒吧碰到你就覺得面熟,對,那天我回宿舍,你正好出去。小叔叔說你和我是校友,也是那個學校畢業的,大概想自己到學校走走。”

路非苦笑,他當時和蘇哲去美國公司總部商談風投基金參股昊天新項目的具體事項,辦完公事後,蘇哲說起要去探望就讀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幾年沒見的侄子,路非三年前畢業於那邊的Hass商科研究生院,剛好也想趁周末回去看看老朋友,於是兩人買機票,一同由紐約飛到舊金山。

到了林樂清的宿舍,他的室友說他馬上回來,請他們稍等,路非卻一眼看到墻壁上掛的眾多照片中的兩張。其中一張是在山頂,背後是霞光下的雲海,景色壯美得難以形容,一個穿深灰色沖鋒衣的女孩側頭凝神看著遠方,頭發被風吹得飛揚,顯然是抓拍,她並沒注意到鏡頭的存在;另一張背景明顯是醫院病房,單調的白墻、白床,旁邊有豎立的輸液架,一個男孩子和剛才那個女孩靠在一起,他們都穿著藍白兩色條紋的病員服,顯得蒼白憔悴,卻直視鏡頭,笑容十分開心。

路非大吃一驚,單獨那張自然不必說,合影上的女孩子瘦得下巴尖削,頭發剪得短短,可漆黑的眉毛、明亮的眼睛,左頰上一個酒窩隱現,正是幾年沒見的辛辰。

蘇哲見他留意看這兩張照片,笑道:“這男孩子就是我侄子,他愛徒步,三年前和照片中的女孩結伴穿越秦嶺,險些送命,當時出動武警入山搜救,弄得實在轟動。”

“三年前嗎?具體什麽時候?”路非回頭看著他,聲音有點艱澀。

“我那年六月底在深圳結婚,他回國參加完婚禮後去的秦嶺,應該是七月初。路非,怎麽了?”

“沒事,蘇哲,我先出去走走,我們待會兒見。”

路非無法按捺住心頭的震動,匆匆出去,和剛回來的林樂清擦身而過。

綠門咖啡館門邊風鈴輕輕一響,一個穿著黑色小禮服裙的美麗女子走進來,她肌膚如雪,頭發松松綰著,隨意垂下幾綹,極有風情。咖啡館裏不多的客人幾乎全禁不住注目於她,她卻仿佛對所有目光都沒有感覺,徑直繞過櫃台進了裏面。

林樂清笑道:“天哪,這家店沒換名字已經叫我吃驚了,沒想到老板娘還是這個美女,好像叫蘇珊吧。我15歲那年移民加拿大,臨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談心,帶我到了這裏。那天頭次看到她,著實把我驚艷到了,一顆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過去了,她竟然一點沒變。”

路非只掃了那邊一眼,顯然並沒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們之間又有一個巧合,樂清,我也是七年多前離開這個城市去美國的。”

“那我猜,你經歷的告別應該比我來得浪漫。我當時是15歲的別扭男孩子,正恨著爸爸,一句話也不想跟他多說,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個晚上大概會郁悶死。”

這樣風趣開朗的林樂清,讓路非沒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別的是一個快18歲的倔強女孩子,那場面一點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沒猜錯的話,那女孩是合歡,也就是辛辰吧,我叫習慣她的網名了。”他看路非詫異,笑道,“我父親介紹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談什麽了。”

“合歡。”路非重復這個名字,出現在眼前的是那個搖著合歡樹幹讓花瓣紛揚散落一身的女孩,他有點不相信地問,“這麽說……她對你提起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