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3/4頁)

為什麽是這樣的?誰錯了,每當他駕著車子在街上馳行,他就會不斷地自問著。社會指責一切不正常的戀愛,尤其是有夫之婦與有婦之夫的戀情,這是“畸戀”!這是“罪惡”!但是,一紙婚書就能掩蔽罪惡嗎?多少丈夫在合法的情況下淩辱著妻子!多少妻子與丈夫形同陌路!婚約下的犧牲者有千千萬萬,而神聖的戀情卻被指責為罪惡!但是,別管它吧!罪惡也罷,畸戀也罷,愛情已經發生了,就像被無數纏纏綿綿的絲所包裹,再也無法突圍出去了。那天晚上,他曾經向程步雲坦陳這段戀愛,他記得程步雲最後嘆息著說的幾句話:

“法律允許她的丈夫折磨她,但是,不允許你去愛她或保護她,夢軒,這是人的社會呵!”

人的社會!人制訂了法律,它保障了多少人,也犧牲了多少人!保障的是有形的,犧牲的是無形的。

“不過,人還是離不開法律呀!”程步雲說。

當然,人離不開!法律畢竟維護了社會的安定,人類所更擺脫不掉的,是一些邪惡的本性和傳統的觀念!

程家宴會後的第三天,夢軒的焦躁已經達到了極點,一種瘋狂般的欲望壓迫著他,他無法做任何一件事情,甚至無法面對妻子和孩子,他要見她!在那強烈的、焦灼的切盼下,他發現自己必須面對現實了。

晚上,他駕車到了伯南家門口。在那巷子中幾經徘徊,他終於不顧一切地按了範家的門鈴。

來開門的不是吳媽,是一個下巴尖削的年輕女傭。

“你找誰?”金嫂打量看他。

“範先生在家嗎?”他問。

“是的。”

“我來看他!”

“請等一等。”

一會兒之後,伯南來到了門口,一眼看到他,伯南愣了愣,接著,就咧開了嘴,冷笑著說:

“哈哈!是你呀,夏先生!真是稀客呢!”

“我能不能和你談一談?”夢軒抑制著自己,痛苦地說。

“當然可以,但是,我家裏不方便。”

“我們找個地方坐一坐。”

“好吧!”

到了附近一家“純吃茶”的咖啡館,叫了兩杯咖啡,他們坐了下來。夢軒滿懷郁悶淒苦,一時竟不知道如何開口,伯南則一腔憤怒疑惑,冷冷地等待著夢軒啟齒。兩人對坐了片刻,直到第二支香煙都抽完了,夢軒才委曲求全地、低聲下氣地說:

“我想,你也明白我的來意,我是為了珮青。”

“哦?”伯南故意裝糊塗。“珮青?珮青有什麽事?”

夢軒用牙齒咬緊了煙頭,終於,廢然地嘆了一口氣,開門見山地說了出來:

“伯南,你並不愛她,你就放掉她吧!”

“什麽?”伯南勃然變色,“你是什麽意思?”

“放掉她,伯南!”夢軒幾乎是祈求地望著伯南,生平沒有對人如此低聲下氣過。“她繼續跟著你,她會死去的,伯南。她是株脆弱的植物,需要人全力地愛惜呵護,別讓她這樣憔悴下去,她會死,別計她死,伯南。”

“你真是滑稽!”伯南憤憤地拋掉了煙蒂,“你來找我,就是為了告訴我這個嗎?”

“是的,”夢軒忍耐地說,“和她離婚吧,這對你並沒有害處,也沒有損失。”

“笑話!你有什麽資格來管這档子閑事!”伯南瞪著他,“我生平沒有見過想拆散別人婚姻的朋友!”

“我沒有資格,”夢軒仍然沉住氣,只是一個勁猛烈地抽著煙。“只因為我愛她。”

“哈哈哈哈!”伯南大笑,指著夢軒說,“你來告訴一個丈夫,你愛他的妻子?你大概寫小說寫得太多了!”把臉一沉,他逼視著他,嚴厲地說,“我告訴你!夏夢軒,你別再轉我太太的念頭,如果我有證據,我就告你妨害家庭!珮青是我的太太,她活著有我養她,她死了有我葬她,關你姓夏的什麽事?要我離婚?我想你是瘋了,你為什麽不和你太太離婚呢?”

夏夢軒被堵住了口,是的,他是真的有點瘋了,竟會來祈求伯南放掉珮青!望著伯南那冷酷無情的臉,他知道他絕不會放過珮青了。他的來訪,非但不會給珮青帶來好處,反而會害她更加受苦,這想法使他背脊發冷,額上冒出了冷汗,猛抽了一口煙,他倉猝地說:

“還有一句話,伯南,那麽,你就待她好一點吧!”

“哈哈哈哈!”伯南這笑聲使夢軒渾身發冷,他那小珮青,就伴著這樣一個人在過日子麽!“夏先生,你管的閑事未免太多了!”

伯南拋掉了煙蒂,站起身來,揚長而去,對夢軒看都不再看一眼。夢軒呆在那兒,有好一會兒,只是懵懵懂懂地呆坐著。然後,他就深深地懊悔起自己的莽撞來,找伯南談判!多麽滑稽的念頭!愛情使他做出怎樣不可思議的傻事來!現在,他該怎麽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