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建祠

數日之後,在揚州鬧市上,包括巡鹽禦史在內的兩淮鹽使司大小官吏數百人被斬首棄市,都轉運使胡亭路則被暫時拘禁在梁琦處,聽候崇禎的處置,不出意料的話他會繳納巨額贖銀後被安置回老家。

所有犯事官吏的家眷本該流放夷州,但半路上便被鹽商們從押解的官差手中偷偷贖了出來,也算是了卻了他們和鹽商之間的一段香火情。至於揚州府向朝廷報備時有很多理由可以搪塞過去,比如押解路途上,船只突遇風浪沉沒,除了官差之外,所有犯官家眷全部溺水身亡。

至於這些人的新身份,有鹽商出面,揚州府上下自會給她們另辦戶籍,姓名改掉就行。鹽商們會將這些家眷安置在自家的產業裏,對於家大業大的鹽商們來講,不算什麽大事。

這件事上也看出,鹽商們雖然自私貪婪,但還沒有泯滅人性,仁義之心還在。

預想中的民變並未發生,得知朝廷的政策後,鹽商們迅速派人攔截趕來的灶戶,並向他們解說清楚。

本以為以後要沒了飯吃的灶戶們對朝廷的方略自是雙手贊成,紛紛興高采烈的返回各自的鹽場,這次出門權當出來遊玩好了。

被裁撤後的轉運使司衙門成了新建的鹽務局駐地,一同入駐的還有錦衣衛揚州千戶所,梁琦成為第一任千戶。

按照朝廷制訂的章程,原兩淮轉運鹽使司轄下的鹽場全部歸鹽務局管轄。鹽務局設鹽務使一人,正四品;正五品副使一人;正六品提舉兩人;正八品鹽倉吏目四人;各鹽場設大使一人,副使兩人,皆是不入流的職官。

新的巡鹽禦史由督察院委派,也是在同一個衙門裏辦理公務。

每個鹽場派駐錦衣校尉十人,有一名小旗帶隊,以便防止灶戶私自向鹽商出售私鹽。

這樣督察院,戶部,錦衣衛三個部門之間起到了相互監督的作用,有效的預防了鹽務局可能出現的貪墨現象。

督察院本身就是監督百官,巡鹽禦史就是專挑鹽務局毛病的;而錦衣衛是文官的天然敵人,一個代表朝廷,一個代表皇帝,雙方之間根本不可能媾和,這樣的機構設置下很難出現互相勾連的情況。

鹽務局按每斤十文的價格向灶戶收鹽,全部以現銀結算,不得拖欠。

灶戶煮鹽的成本每斤在四五文上下,這樣的收購價格和他們原先私賣給鹽商的一樣,但免去了自己運輸裝卸之累,這項舉措受到廣大灶戶的熱烈歡迎,這就等於在家門口有人送錢上門。

鹽務局將收購來的鹽運到四個鹽倉,以每斤五十文的價格發售給鹽商。鹽商可以自由定價,自由銷售,不再拘泥於原先的省界之分,你有本事賣到京城也可以。

為了防止鹽商哄擡鹽價,在崇禎的授意下,四海商行開始各個府縣設立商鋪,以每斤一百文的價格售賣食鹽,這實際就是給鹽定了個官方價格了。

這樣別的鹽商要是想擡高價格也白搭,百姓會自動選擇去四海商行購鹽,那裏是不可能斷貨的。

若是有人想用官府或者通過其他手段打壓四海商行,那就要問問你的脖頸是不是比錦衣衛的鋼刀還硬了。

在了解到四海商行的背景後,相信沒有一個人敢去摸老虎屁股。

鹽務局歸屬於戶部管轄,每斤加價四十文的利潤,由皇帝的內帑和戶部均分。

這也是在朝臣們,尤其是戶部尚書侯恂的據理力爭下的結果。若不這樣,食鹽的利潤全部進了內帑,戶部還得問皇帝伸手要錢,那就得看皇帝的臉色了。

崇禎的目的是把鹽利從個人手中全部拿過來,現下這個目的已經基本達到。從今往後,食鹽利潤被皇帝,朝廷和鹽商瓜分,杜絕了轉運使司等中間環節從中牟利,崇禎和大明朝廷再不用為銀錢發愁了。

按這個時期全國約一億兩千萬人口,每人每年七斤用鹽量來計算的話,每斤四十文的利潤將是個天文數字,就算打對折,也是令人瞠目的銀錢數額。

劉祚去客棧造訪施邦曜,是在鹽商們害怕欽差會趁勢清算的背景下采取的示好舉措。施邦曜早就得到崇禎指示,不會借機株連,但為了給鹽商們施加壓力,施邦曜還是對他們的舉動進行了嚴厲譴責。並表示陳奇瑜就是帶著徐州營來的,若是民變一起,朝廷將會采取鐵血手段堅決予以鎮壓,並會將幕後主使抄家滅族,甚至有些官員也難逃其咎。

最後劉祚代表鹽商們表態,民變一事純屬子虛烏有,鹽商都是忠君愛國的良善人家;現下朝廷四處用兵,財政捉襟見肘,鹽商們願捐資助餉以示其誠意,捐資數額為一百萬兩白銀。

施邦曜假裝思襯再三,才勉強接受了鹽商們的好意,表示鹽商的捐資要全部變成糧食,然後交由漕運衙門即可,到時官府會給其收據。崇禎本囑咐過施邦曜,把抄家的部分贓銀購買成糧食交給陳奇瑜,施邦曜眼看來了筆外財,幹脆自作主張轉化成了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