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諫降災書》!(第2/3頁)

“然這幾年陛下卻失了過往的雄峻傲岸。”

“變得耽於陳舊。”

“這豈是天下之幸?”

“大秦若繼續這樣下去,當年選擇呂不韋的道路,恐更為合適,然陛下當年自己主動放棄,意欲打造一個嶄新的千古之國,因而大秦便只能在革新的道路上一往無前,奈何隨著陛下身體抱恙,陛下越發趨於保守,也越發趨於求穩,天下日漸陷入到困步不前。”

“大秦實則危矣。”

“而這次進宮,陛下似重新燃起了鬥志,重新拾起了革新天下之雄心,我李斯何以不感到振奮?”

“哈哈。”

李斯大笑數聲。

心情是無比的開懷舒暢。

他這幾年過得並不舒心,甚至是戰戰兢兢,誠惶誠恐。

因為始皇變了。

變得保守,變得喜怒無常。

如果只是這些,他尚且還能接受,但最令李斯有些驚恐的是,始皇似開始思索新政得失了,甚至在有意做一些改正,若只是就事論事,他自會盡力輔佐皇帝補正缺失,然從這兩三年的情況來看,始皇更多的是對朝臣生出了猜忌。

他又何以不恐慌?

他李斯既是大秦新政的總體制定者之一,又是總攬實施的實際推行者,帝國君臣對大秦新政的任何總體性評判,最重要的涉及者之一,而自古以來的鑒戒卻是,君主是從來不會實際承擔缺失責任的。

擔責的只能是丞相!

但言政道缺失,首要被指責的就是丞相。

也即是說,若是陛下真認為大政有缺失,那問題有且只能落到自己頭上。

也注定要他李斯來承擔。

擔責尚且無礙,他最不願見到的是,始皇意志的搖擺,尤其是這一年來,始皇對扶蘇越發親近,若是大秦真的向寬緩方面靠攏,那大秦新政從某種程度而言,已經退回到了呂不韋當年提出的以王道禦法上了。

那不是法制!

當年他第一次跟始皇見面時,便跟始皇提過自己的立場。

他所學為荀子之學。

荀子之學,表儒而裏法,既尊仁政,又崇法制,就治國而言,與老派的法家有別,無疑是屬於當世新法家,而當時秦國是呂不韋當政,呂不韋所著的《呂氏春秋》同樣是一本大作,然《呂氏春秋》跟荀學不同。

荀學之中法治尚為主幹,為本體。

《呂氏春秋》王道為主幹,為主體,法治只是王道治器之一而已。

只不過當年他的這個答復,並不為始皇接受,始皇答道:“荀學法治之說,仍滲有三分王道,一分儒政,有以王道仁政禦法之意味,而大秦推崇的是李悝、商君等正統法家,唯法是從,法制至上。”

當時他聽到始皇的話,心中同樣也是一驚。

不過在聽到始皇後續的話,他也是瞬間明白了始皇之意。

始皇說道:“他聽聞過一個說法,荀學不是真法家,甚至連李悝、商君也不是真法家,唯有韓非之學說,才是千古以來真正法家。”

聞言。

李斯當即就醒悟過來。

始皇要的是絕對的法制至上,而非是將法作為治器。

也是從這時起,他選擇了跟呂不韋決裂,徹底倒向了‘唯法是從’的正法。

君臣契合,李斯由此扶搖直上。

仕秦二三十年,他早已成為法家領袖,也早已沒了退路,一旦始皇觀念改變,為了天下一時安穩,做出政道轉向,而他李斯則將陷入無盡深淵,到時對秦政不滿者,都會對他鳴鼓而攻之,其時,他所有功業都會化為飛灰。

當年商君功高如泰山,尚且難逃車裂之刑,他李斯的威望權力當真能打得過當年的商君?

若將‘苛政’之罪加於他一人之身,他恐會因此背負罵名萬世。

他又豈能不戰戰兢兢?

而且他也實在不願見到自己一手謀劃實施的帝國新政,最終走向人亡政息,甚至在有時,他還在暗中埋怨過始皇,天降英才濟濟一堂才創出了此等驚天動地的煌煌偉業,豈能因一時觀念動搖而教它突然熄滅?

這還是他期許的雄君?

不過最終始皇並沒有辜負自己。

始皇依舊是過去那個大氣磅礴的明君英主。

因為……

陛下這次對自古以來的‘天心即民心’產生了質疑,對天降災難警告大秦更是生出了不滿,而且還當眾詢問了自己大禹治水、顓頊帝絕地天通等古事,並讓他下去就預防關東可能出現的災難做出預防。

更重要的是。

始皇親口說出了人定勝天四字。

這是一種很強烈的表態。

直接告訴了自己,始皇並不在意‘君權神授’的神聖光環,也不會將問題都歸於他一人之身。

讓他放手去做。

當時,聽到始皇這幾句話,他心頭一陣酸熱,不禁老淚泉湧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