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14頁)

拿著胡隊長鄭重遞過來的警察證,馬魁感慨萬分,他曾盼了一個又一個四季,在這個春天,他回來了,枝繁葉茂的春天也來了。

汪新和兩位押送人員來到廁所旁,他敲了敲廁所門,裏面傳來男人聲音:“上廁所呢!”押送人員留下來一個,站在廁所門前等候,汪新和另一名押送人員,繼續朝前快步走去。

直到馬魁的身影徹底消失,汪新才問胡隊長:“胡隊長,這老家夥,咋回事兒?”

押送人員焦急地在人群中尋找馬魁,汪新也快步過來,張望尋找著。聽到有乘客撿到了雨衣,汪新與押送人員一起,撥開人群,在人縫中如飛針走線,朝著前面穿行。

胡隊長立刻斥責汪新:“別一口一個‘老家夥’的,小汪,你倆的事,我們都清楚,是個誤會,這也叫不打不相識。馬魁當年也是鐵路刑警,那可是咱鐵路公安頭一號的反扒高手,哦,跟你爸,也是老相識了……”

兩位押送人員,急速追了上去,接連撞到乘客身上。幾個正在熟睡的乘客被驚醒,車廂裏一下就亂了,熱鬧非常,你一嘴我一嘴地吵了起來,吵鬧聲和孩子的哭聲混成一片。

人過留痕,關於馬魁,關於那十年,關於過往,眾所周知卻又不為人知的那些事情,能夠講述的早已講述,沉入心海的,還一動不動地躺在海底。

馬魁依舊我行我素,在混亂中往前走,卻沒有減緩速度。他的手從一個熟睡的婦女頭上拂過後,手裏多了一枚發卡,那婦女毫無察覺。

每一處經歷,都是人生標記,酸甜苦辣鹹,各有各的味兒。

乘客大呼小叫,馬魁從頭至尾都沒看他一眼。乘客見馬魁置之不理,怒火中燒,沖過去就拽他的胳膊。馬魁已經察覺到,一閃身,那乘客抓了個空,一個趔趄撞到另一乘客身上。那乘客更加憤怒了,高呼:“你給我站住!”

汪新擡頭看了看天,大好陽光。

正在巡查的汪新,聽到乘客的喊聲,回頭看了一眼。馬魁沒理那個乘客,低著頭朝前走。

寧陽火車站的站台上,汪新提著工作包走著,忍不住又想到了馬魁,想到胡隊長講的,十年前列車上的那夥慣犯……他在內心消化著那些人和事兒。

車廂裏擁擠不堪,沒有座位的乘客,橫七豎八地或坐或躺地擠在過道裏。馬魁跨過一個坐在過道裏的乘客,故意踩了他一腳,這乘客疼得喊了一聲,罵道:“沒長眼呢!”

當時,蒸汽機車正在緩緩進站,馬魁追著小偷來到餐車,小偷打開一扇窗,準備往外跳,馬魁把他拉進來,兩個人展開了激烈的肉搏戰。小偷的兩個同夥跟過來大喊:“警察打人了。”

馬魁瞄了一眼車窗外,要起身,身邊的押送人員立刻警覺地問:“幹什麽?”“上廁所。”馬魁說著站起身,雨衣搭在手上遮著手銬,朝車廂連接處走去,身邊的兩人寸步不離地跟著他。

有了兩個同夥的加入,小偷膽氣頓時壯了。趁著馬魁分神之際,小偷沖進了列車廚房,關上了門,從裏面鎖上。馬魁用力連踹帶砸,破門而入,廚房裏空無一人。他看到窗戶被擡了起來,忙走過去探頭一望,發現遠處鐵軌旁躺著一個人。

十年前,說起馬魁,真是響當當的一號人物。十年說是一瞬,又像是整個人生都過去了。此刻馬魁心裏五味雜陳。十年時間,沉底的還在深埋,浮出的還在發酵。

小偷的兩個同夥,看到這情形,互相遞個眼神,瘋了似的大聲呼喊:“警察殺人啦!”

一位押送人員掏出警察證,在汪新面前亮了一下。汪新看了一眼,沉默了一會兒,朝前走去。望著汪新離開,押送人員看著那個要酒喝的男人,暗諷道:“馬魁,你還真是個人物。”

這次事件影響很大,小偷跳車逃跑的時候摔死了。可是,他的兩個同夥一口咬定,是馬魁把人推下車摔死的。就這麽著,馬魁因為過失殺人罪,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

那人毫不示弱,立即用胳膊肘頂了回去:“幹什麽,有話說話,別動手!”這一來一回,縱然他們很警惕,汪新仍看清了那人手腕上的一副閃亮手銬,尤為紮眼,便問道:“同志,麻煩看下您的車票。”

汪新清晰記得,胡隊長講到這時,那憤憤不平的神情。都是同事,在警察這個職業裏,最不缺的就是感同身受。

旁邊一人用胳膊肘頂了那人一下,呵斥道:“吵什麽吵,老實待著!”

說起從前,胡隊長的表情很沉重,汪新作為聽者,都能感受到壓抑的氣氛。後來,胡隊長的情緒上來了,鏗鏘有力地說:“十年來,馬魁一直給上邊寫上訪信,可一直沒有結果。直到三個月前,死者的兩個同夥,因盜竊落網,人贓俱獲,他倆為了立功減刑,就把十年前冤枉馬魁的事情供了出來。可是馬魁卻不知道,那天他趁雨夜逃跑,是要親自去上訪。其實,他是被平反專案組帶到咱們這兒來,重審案情的,他的案子屬於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