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馮二郎

種種始料未及的壓力,讓他如芒刺在背,不禁開始懷疑過去那個意氣奮發的自己。

這些日子,縣中隨著寶蓮寺一案的告破,蜚短流長間暗暗湧動著一股怨恨。駭人聽聞的真相使小小的縣城平地生波,更惹得幾戶人家妻離子散。就連知府在準許羅疏脫籍時,竟也隨文書附信,旁敲側擊地責備他辦案的不妥。

從小到大,他總是站在光環中心被人奉承,進學仕進的過程中,只有一個老師曾經批評他太過自負——然而他怎麽可能不自負呢?那樣一帆風順地成長,任何負面的提點都顯得微不足道、少瞬即逝。

匆匆與陳梅卿結束對話後,韓慕之回到內宅,獨自一個人坐在燈下翻書。奈何聖賢書也撫不平一顆郁結的心,他到底還是將書放下,回想起剛剛與陳梅卿的對話。

於是在遭遇挫折後,陷入苦悶的自己不經意間將目光落在那個人身上,從此不得不對她另眼相看。

“對不起,”韓慕之垂下雙目,向陳梅卿道了一聲歉,“我是真心想為臨汾做些事,可近來卻時常覺得,這裏太多人都拿我當外客……”

她與自己是很相像的人,除了自負這一點因為出身低微被消磨,說話辦事的方式竟與自己不謀而合。很多時候他甚至不用說出自己的想法,只要在一旁靜靜地聽,會心的愉悅就已在他胸中鼓蕩出漣漪般的悸動。

陳梅卿聞言一怔,雙眼中頓時染上怒色:“你把我當什麽人了?”

古人“心有靈犀一點通”的艷句,他不是沒有讀過,而今親身領略到這份綺麗的意境,又因她是出身風塵的女子,因此更是心懷憐惜。

韓慕之聞言卻在夜色中笑了一笑,冷淡的面龐浸在透明的月光裏,更添了三分寒意:“因為任滿後我會離開,你就怕了?”

所以,他這就算對她憐香惜玉了嗎?

原本嬉皮笑臉的陳梅卿在聽見韓慕之說這句話時,卻不由臉色一變,真心擔憂地勸道:“慕之,有道是強龍不壓地頭蛇,一個縣城多年的積弊,你指望三年的任期就能肅清?聽我的,不要給自己找麻煩。”

想到此韓慕之不禁微微皺起眉頭,透過這一念思及深處,竟隱隱覺得後怕——既然他憐她惜她,卻為何只敢在窗外遞一句問候?又為何在陳梅卿挑起這個話題時,自己竟然心中一驚,像做了錯事一般急於遮掩?

“她因查案出了這樣的事,我這點面子上的關心,不過是杯水車薪。”韓慕之面不改色地回答,徑自低頭道,“想不到在我管轄的地方,竟然還有如此歹毒的惡霸橫行,非得設法剿滅了他們不可。”

原來內心深處,他終究還是覺得她太過危險,害怕因為她而陷入另一片泥沼。

陳梅卿哪肯放過調侃韓慕之的好機會,故意慢步走上前,繞著他兜了個圈子:“看不出來你也會憐香惜玉啊!”

韓慕之不覺煩躁地起身走出廂房,低著頭一步復一步,在月華如水的庭院裏徘徊。

“看不出來什麽?”韓慕之隨意一哂,不想多談。

《大明律》裏明文有令:“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杖六十並離異。若官員子孫娶者,罪亦如之,附過候蔭襲之日,降一等於邊遠敘用。”——可這些都是老古舊了,今世的士大夫有幾人真去遵守這條法令?既然別人都違得,他又有什麽違不得?

“慕之,真看不出來啊……”陳梅卿此刻悠然地站在月下,看著他不懷好意地笑道。

可是,那又能如何呢?韓慕之一想到此,自己也不禁迷惘起來。

與此同時,另一廂的韓慕之低著頭走回自己住的內宅,半道中恰好途經二堂,不想卻被陳梅卿叫住。

卻說羅疏被劫之後,韓慕之下令縣衙皂隸盡數出動,逐家排查縣中所有的私家船只,不想竟又應了羅疏的猜測,幾日後便讓玄清道士溺死案有了新進展。

不過老實巴交的連書同樣認為,他的公子就是一碗齁死人的老鹵,所以這一點氣味又能算啥?

這日幾個捕快將河西船夫王老三押回縣衙,向韓慕之稟告道:“小人們在這王老三的船上發現了一枚道士用的簪子,問他簪子是誰掉的,他卻推說不知。因此小人們將他系回了縣衙,還請大人親自審問。”

有道是不能發現小姐懷春的丫鬟,就不是好丫鬟;不能識破公子奸-情的書童,就不是好書童!當年齊府給齊夢麟配備書童的時候,資質愚鈍的連書完全是靠“老實巴交”四字中選,饒是如此,他還是從自家公子酸溜溜的語氣裏,嗅到了一絲不尋常的氣味。

陳梅卿從捕快手裏接過一枚牛角簪,翻到背面看見簪頭上鏨了一個“清”字,便點了點頭道:“如今這種式樣的簪子,也只有小道士才用,何況上面還有個‘清’字,八成就是那玄清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