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答中奪權

蘇轍一邊裝模作樣的整理文案,一邊小聲問道:“方才那個書生是你安排的吧?”

因為上回那場禁令官司,並沒有解決宗法問題,但是蘇轍也感覺到,宗法與公檢法確實有矛盾存在,故此他對此有些懷疑。

張斐搖搖頭道:“當然不是,蘇小先生未免太小看了當今讀書人對於律法的理解,畢竟我都上了這麽多天課了。”

蘇轍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當下他無暇顧忌這事。

要知道蘇轍最開始並不知道如何應對這種問答會,也不敢去臨場回答,因為你在這裏說出去的話,可是具有法律效力,這不是辯論大賽,這些問題都是法援署一早就收上來的,他們也進行過研究。

但是公開場合,面對這麽多人,闡述自己的理論,還真不同於打官司,這也是為什麽蘇轍要求與張斐一塊開,他得先學習學習。

不過有張斐打樣,蘇轍這種天才,自然學得也快,他就直接說道:“大家對於檢察院的關心,還是在於檢察院的權力和檢察制度。”

說到這裏,他稍稍一頓,“其實檢察院與皇庭一樣,都是基於張庭長提出來的法制之法,故此檢察院的主要目的也是要捍衛國家、君主、百姓的權益。”

對外講述,這旗幟是一定要鮮明,不能說什麽基於公平、正義,因為皇帝坐在上面那就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見,法制之法是為公檢法提供一個非常重要的理論基礎,沒有這個理論在,很多解釋是難以說出口的,很多事務也是無法展開的。

但是有了這個理由,誰也不敢反駁。

蘇轍又接著說道:“所以檢察院的權力,就是能夠調查一切涉及到這三者利益的事務,倘若有人因此認為,檢察院是可以針對一切事務進行檢察,蘇某認為,這也是有道理的,因為所有的事務都會涉及到這三者的權益。

但是我們檢察院只有偵查、取證、查證、起訴的權力,而無判決權,我們檢察院針對任何事情進行調查,都不代表對方有罪,甚至於我們檢察院認定對方有罪,都不代表對方就有罪,具體是否有罪,這都是需要皇庭判決。

所以我在希望大家能夠清楚知道我們檢察院的職權是什麽,我們不是針對有罪調查,只是針對國家、君主、百姓的利益進行調查,避免會傷及這三者的利益。調查一件事或者一個人,都只是例行公事,不代表違法與否。”

不少人是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這還真是他們沒有想到的,他們認為檢察院肯定針對有罪調查,人家無罪,你也去調查,你是多閑啊!

此時,他們才知道,原來檢察院並非是有罪調查,同樣也是基於法制之法的理念,只要涉及到國家、君主、百姓三者的利益,他們就能進行調查。

這不是好事!

這無疑進一步擴大了檢察院的權力。

太恐怖了!

蘇轍天賦異稟,自然不用時不時就看眼稿子,都已經爛熟於心,稍稍停頓一會兒,他便又繼續言道:“這裏我用上回我們檢察院針對提舉常平司與馬家解庫鋪合作一事進行調查為例來進行說明。

因為大家的許多問題,也是針對此事。我必須解釋清楚,提舉常平司有權與任何人進行合作,我們檢察院不能進行幹預。”

“你都上門調查,還叫不能進行幹預。”一個官員當即質問道。

“我正準備解釋。”

蘇轍微微頷首,然後解釋道:“我們檢察院只是負責檢察,在這個合作裏面是否存有貪汙受賄,是否會傷及到國家、君主、百姓的利益,我們會針對參與此事的官員、商人進行詢問,以及針對所簽訂契約的內容,進行詢問,然後根據他們的回答,我們會派賬房進行計算,看看是否如他們所言,但正如蘇某方才所言,這都只是例行公事,確保這其中不會有貪汙受賄、徇私枉法,而不是因為我們掌握任何證據,才去調查。即便官府是跟徐家、劉家、李家合作,我們檢察院也都會進行調查。”

什麽鬼?

沒有證據,你們也能調查?

那官員當即質問道:“那誰來監督你們檢察院?”

蘇轍回答道:“皇庭、警署,包括府衙,以及任何人。”

“是嗎?我們怎麽監督你們檢察院?”

又有一個官員問道。

方才張斐回答問題時,都是百姓在問,但輪到檢察院,則是官員在問,可見官員還是更關注檢察院,到底皇庭是相對被動的,而檢察院是主動出擊,對他們的威脅更大。

“若是有檢察員,包括我這位檢察長,有任何違法之舉,你們可以向皇庭訴訟,也可以向警署進行告發,只要有證據,警署是可以逮捕檢察院裏面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