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火上澆油(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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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新政和司法改革上面,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官署,一個真正能夠制衡皇庭的官署。

而這個官署就是立法會。

根據當初的約定,大庭長的判例權,其實是立法會賦予的,因為立法會是要基於法制之法修訂相關刑罰的,可只有張斐懂這些,才給予張斐判例權,但最終能否成為成文律例,還得看立法會。

河中府皇庭所有的判決,包括蔡卞他們的,全部都會在第一時間送到立法會。

富弼這一年,什麽都沒幹,也不怎麽關心政務,一心就撲在修法上面,潛移默化中,他其實已經成為朝中法制之法的最大擁護者。

這一年過去了,立法會也得拿些成果給趙頊看看。

垂拱殿。

只有趙頊和富弼君臣二人。

“這是過去一年,立法會根據法制之法,以及河中府大庭長的判決,所修訂的律例,還請官家過目。”

富弼將一份厚厚的奏章呈上,又道:“此番修法,共將八項死刑改為徒刑,減免三十二項徒刑刑期,取消十六項徒刑,改為罰金,同時取消七十六項苔刑。”

趙頊聽罷,微微一驚,“減少這麽多刑罰,還能震懾住百姓嗎?”

富弼撫須道:“官家,亂世用重典,但如今國家早已經安定,很多刑罰只會適得其反,這也是為何自太祖到如今,我大宋幾乎每一任君主,都會下達敕令,減免一些刑罰,比如說赦免販賣私茶、私酒的死刑,這一回老臣是將這些敕令全部編入律例中。

而其中的徒刑和苔刑的減免,則是基於法制之法民事訴訟的理念,百姓與百姓之間的大部分糾紛,還是以保障雙方利益為主,而不動用刑罰。”

其實關於重型慎刑,在宋朝司法界一直都有著廣泛的爭論,王安石雖是法家作風,但是在這方面,他其實更偏向慎刑,尤其是最近幾年,支持慎刑的已經占據絕對多數,他們認為很多刑罰,都太重了一點。

比如說,販賣私鹽判死刑,但也有些地區的百姓,買不起官鹽,只能自己弄一點私鹽,這也讓官府左右為難,罪不至死,但依律必須判死刑,但這涉及到財政,誰也不敢背上這口鍋。

這幾年已經在慢慢修改,但並沒有系統化去改。

這也是為什麽法制之法能夠這麽快收獲人心。

趙頊瞧了眼富弼,點點頭:“原來如此。”

他心裏非常清楚,這富弼將敕令編入律例,就是希望阻止皇帝再幹預律法,最好是不要頒布敕令,這項任務由立法會來幹。

不過對此,趙頊早已經妥協,看似這剝奪皇帝的立法權,但由於立法會的最終結果,還得皇帝批準,才能夠奏效,權力還是控制皇帝手中。

這都是張斐走之前,給設計好的。

二者看似區別不大,但其實非常關鍵,這就是避免皇帝一時任性,下達敕令直接幹預律法,這是司法界最為敏感的事情,也是最不好的。

當然,趙頊之所以妥協,也是因為政事堂經常駁回他的敕令,弄得他也很是不爽。

富弼又道:“但其中多半條例,只能在有公檢法的州府施行,只有少部分涉及到死刑、重刑的條例,可以全國普及。”

趙頊問道:“這又是為何?”

富弼回答道:“這是因為很多條例就是基於公檢法的審查制度修改的,比如說,河中府皇庭最後送來的那樁關於司法解釋的官司。其中涉及到‘任依私契,官為不理’,如果在沒有公檢法制度下執行,可能會給予官府魚肉百姓的權力。”

趙頊稍稍點頭,突然問道:“富公對於在東京東路推行青苗法怎麽看?”

富弼一怔,顯得有些詫異,“官家不是已經決定采納王介甫的建議嗎?”

趙頊嘆了口氣:“是這樣的,那青州知州派人送來一道加急奏章,懇請朕先在青州執行公檢法,再讓青苗法在青州執行。”

富弼眨了眨眼,“歐……歐陽永叔?”

趙頊點點頭。

唉……這個歐陽永叔真是一點未變,唯恐天下不亂,不過這把火倒是可以燒。富弼思索半響,暗自一嘆,算了,我要多說幾句,肯定會惹得王介甫不開心,又會給立法會添麻煩。向趙頊道:“老臣近一年一直在修法,對於政務不是很了解,未能為君分憂,還請官家恕罪。”

趙頊趕忙道:“富公能留在京城,就已經是對朕最大的支持。”

不過他心裏已有計較。

第二日,趙頊又找來王安石,將歐陽修的奏章給他看,並且表示,歐陽修到底三朝元老,朕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青苗法就暫不在青州執行吧。

王安石也沒說什麽,畢竟歐陽修的輩分擺在那裏,趙頊要答應,他也沒有太多辦法,畢竟這還只是試行,少一個州也不會影響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