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撲買稅(下)

官,肯定是怕的。

但問題是,大庭長特麽也是官啊!

而現在管事的就是大庭長啊!

那些撲戶事先就想去找官府商量對策,但是官府根本不搭理他們,但如果他們將這些罪名全部承擔下來,那他們可能就完了呀!

但如果通過珥筆的辯護,來解決這個問題,那他們就可以依仗皇庭和司法,去避免遭到官府的報復。

兩害相權取其輕,他們也是被逼無奈,才選擇采納李敏的建議。

畢竟現在河中府也不是官府一家獨大,這麽做還是一線生機。

隨後一個個原告接連出庭,無一例外,全都是指責那些撲戶雇傭的潑皮無賴,濫收稅,濫用暴力,給他們造成很大的損失,情況都是相差無幾。

而李敏則是不厭其煩地將責任全部轉移到官府頭上,真的是一點情面都不給。

如此反復,那院外的百姓,都已經噓得直喘氣。

但他們的情緒已經被李敏轉移到官府頭上,這官府才是萬惡之源。

這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官府自己就那德行,在收稅過程中,也是想盡辦法盤剝百姓,反正各種手段是層出不窮,你說那些撲戶還能遵守依法收稅嗎?

根本不可能。

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們只會采取更加極端的手段。

非首腦地官員們現在也已經躺平,經過上回他們與鄉紳互扒底褲,對此也已經漸漸習慣,你們愛怎麽說怎麽說,我們該怎麽做還是怎麽做。

就是這麽簡單。

第一回大家還是有些要臉面,第二回就相對輕松自在多了。

關鍵,對方的控訴目標是官府,而不是針對某一個官員。

但如果從雙方的訴訟狀來說,其實這場官司與官府是毫無關系的,但這一番問下來,卻處處充斥著官府的身影,反正被告方幾乎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官府。

你說我的當事人多收稅,問題是官府也是這麽收的,各種折算、支移,我不根據官府的來算,難道自創稅法嗎?

這要不找官員來問問,只怕這官司都審不下去。

但控辯雙方的珥筆,都不主動要求傳官員出來問話。

這範鎮雖然當珥筆不久,但他是當了幾十年的官,可是非常老練的,既然他告得是撲戶,他肯定就是盯著那些撲戶,到底官府並未對他的當事人造成直接的傷害,如果他傳官員上來問話,不但會節外生枝,會令整場官司都變得非常復雜,也會令他訴訟,變得雜亂無章,觀眾都會納悶,你到底在告誰?

同時還會讓人猜忌他的意圖,是不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但他對於李敏他們將責任轉移給官府,也從不提出任何質疑,不管李敏怎麽轉移,因為李敏只是轉移,並不進行反駁,這責任總是在那邊,雙方看似是針鋒相對,但其實是其樂融融。

而對於李敏而言,他們是有足夠的證據將責任推給官府,官府屁股上那一堆屎,誰還看不見麽,那麽不傳官員上來問話,對他其實是非常有利的,至少官府就沒有反駁的機會。

既然原告都不傳,那他就更加不會傳了。

張斐是非常清楚雙方的心思,但對於他而言,要不傳一名官員上來問問情況,他這判決就沒法判,於是他主動傳一名官員上庭來。

這官員名叫李思文,是一個監當官,這種監當官屬於財政最底層的事務官,多半還都是差遣官。

根據宋朝的制度而言,這種差遣官是有權力的官員,但是由於他們是屬最底層的,幹得全都是一些臟活累活,是比較低賤的,也就比吏好一點,這一般科舉出身官員,是不願意當這官,導致很多監當官都是從外面雇來,或者是將吏升上來,這裏面也是魚龍混雜。

但他們也是掌管事務最多的官員,這州縣內所有稅收、庫藏、雜作、專賣全都是他們在管。

他們也就構成了北宋最為龐大的財、稅官僚隊伍。

而這李思文,就是專管撲買場的監當官。

“本庭長今日傳李監務出庭,主要是了解清楚,官府這個撲買稅制度。”

張斐是非常認真地問問道:“李監務可否說說,為什麽官府會將一些墟市的商稅,甚至一些鄉村兩稅拿出來撲買?”

李思文回答道:“這因為是那些地方都非常偏遠,官府暫無人力,在當地建立監務來征稅,就只能采取這種方式來進行征稅,而且對付官府而言,這是既省錢,又省力,一舉兩得的辦法。”

張斐又問道:“那麽官府是采取通過怎樣撲買方式,將這些稅賣出去?”

李思文回答道:“我們監務是采取實封投狀法,也就是撲戶將自己的價錢寫於狀內,然後封口上交,以價高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