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違法不是犯法的理由(第3/3頁)

“升堂。”

“開始了!”

司馬光趕緊道:“諸位請。”

“請。”

這司錄司可沒有開封府那麽多講究,而且這到底只是一樁小官司,也不能因為嘉賓多,就給一個大陣仗。

呂嘉問與一幹司理、司法坐下之後,雙方珥筆便上得堂來,行得一禮,便入座,沒有過多的講究。

王安石呵呵笑道:“倒還別說,以前看張斐這身裝扮,真是別扭,如今看來,還是這身比較適合他啊!”

這話還真引起不少共鳴。

最近張斐是鮮有上堂,再看到張斐身著綠袍,反而大家有些感觸。

比起張斐來,這司錄司更是李磊的主戰場,他在這裏勝率非常不錯,他先站起身來,“首先,我要說明的是,對方的起訴純粹是在故弄玄虛,混淆視聽,誤導司錄司的審理。

且不說春風十裏是否存在違規,哪怕是真的存在,也不能減輕巡警謝輝的責任,依據我朝交通法規,巡警謝輝理應負全部責任。”

說著,他看了一下文案,“在嘉佑四年,當時權知開封府包公,曾審理過一樁快馬踐踏莊稼案,當時包公在審理此案期間,就曾查到那塊田地乃是被侵占的官田,是存有違規行為的,但是最終包公仍舊判定踐踏莊稼者違法,騎馬者不但要足額賠償田主,還受到苔刑五十。

而諸如此類的案例,是多不勝數,我這裏準備了十份,還請呂司錄過目。”

圍觀的大臣們,皆是稍稍點頭。

這就是兩回事。

不能說他違規,你就不違法。

這沒道理。

蘇軾低聲向身旁的範純仁問道:“範先生怎麽看?”

範純仁撫須嘆道:“我也覺得這不能混為一談。”

蘇軾皺了下眉頭。

之前張斐就跟提過這個問題,他回去也認真思考過,但也未找到合理的理由來控訴。

他漸漸明白,這爭訟深得很,真的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簡單。

呂嘉問道:“呈上。”

許芷倩見罷,低聲道:“他們進步真是不小啊!竟然想到利用這一點來避開違規行為,還準備了這麽多案例。”

張斐笑道:“這本就是事實,違法從來就不是犯法的理由,可惜這交通意外打得是實況,而不是法理。”

呂嘉問看過之後,點點頭,又看向張斐。

張斐站起身來,風輕雲淡地笑道:“類似的案件,只能作為佐證,絕不能一概而論,雖說案情可能大同小異,但是在律法上是不允許存有小異得,還得根據此案的經過來判斷。我希望傳認證目擊證人劉同上堂作證。”

李磊聽罷,不禁皺眉道:“看來他並不想就此問題上,與我們糾纏。”

“不可能。”

李國忠搖搖頭道:“如果撇開侵街違規,那定是他們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