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言之有界(第3/3頁)

在坐不少人都頻頻點頭。

在此之前,他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

又聽張斐繼續說道:“而適才範司諫曾幾次提及到新法,認為王學士這麽做,是為了保護他的新法,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膚淺、可笑的看法。

他竟然將朝廷的新法定義為王學士的私物,這是多麽的可笑。我身為一個珥筆,也非常關注新法,但這並不代表我喜歡研究王學士的私物,我可沒有這癖好。

我關注新法,是因為這是朝廷將要頒布的政策,法是天下人的法,與每個百姓息息相關,代表的也是朝廷。我不知道王學士是否有這個打算,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但我想說的是,即便是,確保朝廷的政策貫徹執行,這不就是王學士的職責所在嗎?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證明的,就是如果沒有小報,蘇軾的言論,會受到朝廷的關注,但不會引發動亂,如果沒有小報,宋敏求的反對,會得到大家理解和支持,但不會使得他成為被告。

這條禁令,恰恰是在確保大家可以盡情議論時政,而不用擔心會引發的後果。

言者無罪的前提,是要言之有界,無規矩不成方圓,言論亦是如此。而宋敏求顯然對此一無所知,並且從中作梗,以一種近乎幼稚且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來滿足自己所欲。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滿足造襖書襖言罪,而他身為官員,應當罪加一等。

故此我懇請主審官,將其判處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