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第2/2頁)

文彥博瞧了眼劉述,道:“你方才沒聽明白麽,官家就是要將此事訴諸於司法。”

範純仁道:“其實訴諸司法,咱們也不怕,這也是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但問題是咱們打贏了官司又如何,官家到時換個名字就行了,這毫無作用。”

司馬光瞧了他們一眼,道:“那不如就算了吧,這事依我看來……!”

“怎麽可能算了。”

範純仁直接打斷了他的話,“若開此先例,那還得了,到時官家想做什麽都行,誰人阻止得了。”

司馬光原本想說,這事他們就不占理,到底王安石他還未開始變法,就只是成立了一個臨時機構,這樣搞下去,反而會將此事越弄越糟糕。

不如等於新法出來再說,萬一新法出來,真的利國利民,那你們還有何顏面在朝中待下去。

但事情鬧到這一步,若勸說他們退讓,也是不可能的。

這其實已經涉及到君權與臣權之爭,如果就這樣妥協了,將會重創諫官和禦史的權力。

別說範純仁他們不答應,即便他們答應,其余的大臣也不可能答應,這等於是將吃進肚子裏面的東西又個吐了出來。

這太難受了。

司馬光思索半響,道:“可官家已經說得非常明確,若是你們不服,就只能繼續訴諸司法,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皇帝都這麽開明(囂張)了,你要不服你告我呀。

仗著你們嘴多算什麽本事。

那你只能去告他。

範純仁正準備表示這毫無意義,他換個名字就行了呀!

文彥博手一擡,制止了他,又向司馬光問道:“君實,如果咱們打贏的話,能否引例破律?若是能夠引例破律,就可避免官家不斷改名來推動此事。”

司馬光想了想,點頭道:“按理來說,這應該是可以的,畢竟有關這方面的律文,幾乎沒有。”

文彥博稍稍點頭,道:“既然如此,那就再打一場官司吧,畢竟上回我們也確實勝之不武。”

司馬光顯得有些猶豫,王安石背後還有張三,這引例破律可就是他弄得,他能想不到這一點嗎?

但這話他又不好說出口,於是就看向範純仁他們。

範純仁猶豫半響,道:“我們倒是不怕訴諸公堂,只求能夠阻止官家這種肆意妄為。”

劉述突然問道:“可是咱們上哪去爭訟?”

這一句話頓時將在坐的所有人都給問懵逼了。

是呀!

上哪去告啊?

咱們自己可就是大宋的最高法官。

要不是對面是官家,那直接都可以判咱們贏了。

在最高法官上面的就只有官家了。

又去向官家告狀,被告人又是官家,這不閉環了嗎?

這……

司馬光思前想後,道:“只能奏請官家,臨時在朝中開設公堂,再指派人去審理。”

劉述又問道:“那該由誰來審?”

法官也都在這裏了。

咱們審啊!

對方不可能答應啊!

文彥博嘆道:“看來只有繼續請富公出馬。”

然而,這似乎只是他們一廂情願,大多數官員都不願意再次訴諸司法,我們已經贏了呀,是皇帝和王安石不講武德,玩這潑皮之術,如果在此訴諸司法,豈不是正中其下懷。

朝中為此是吵得不可開交。

要求皇帝召開大會,進行廷辯。

神宗始終保持奉公守法的態度,你們告得是違法,就應該去訴諸司法,還是說,你們的意思是讓朕來判嗎?

皇帝的這個態度,令他們很郁悶。

很包容,很開放,很公平,很公正啊!

而王安石對外就一句話,沒空不跟你們辯,有關司法問題,請找我的珥筆。

但是共掌制置二府條例司的陳升之對此表示很慌。

他也沒有見識過這種玩法。

政事堂。

“介甫,這麽鬧下去能行嗎?”陳升之略顯焦慮地問道。

王安石嘆了口氣:“陳兄,你說句公道話,我到底做錯了什麽?他們這麽鬧,又是否有理?”

陳升之點點頭道:“他們確實有些不講道理,但是這麽鬧下去也不是辦法。”

王安石道:“但如果我們跟著他們鬧,那可就什麽也幹不成了,官家是委托我們改革變法,興利除弊,而不是與他們爭論,另外,我已經委托了汴京律師事務所來幫我們處理這些問題。我們得趕緊籌備新法事宜。”

陳升之道:“這事都沒有爭明白,我們能推行新法嗎?”

王安石道:“當然能啊!依法而論,朝廷目前可沒有判定我們制置二府條例司違反祖宗之法,那我們當然有權力推行新法。”

陳升之一臉問號。

這樣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