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以眼還眼(第3/4頁)

趙頊又重重地點了下頭。

司馬光道:“如你之前所言,這上堂爭辯,再怎麽說,也是光明正大的手段,這光明正大的手段都不準人用,那不是逼著他們使一些卑鄙的手段麽。”

趙頊突然開口道:“朕以為王大學士言之有理,今日告完,明日又換個人來告,這事就沒完沒了了。”

富弼開口道:“陛下,臣一直都反對錢顗去開封府告狀,但是臣也認為這麽多人反對,也應該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若是王大學士贏得此次爭訟,還有人繼續就此吵鬧,那就屬是無理取鬧,陛下再怎麽懲罰他們,臣也不會多言。”

王安石目光閃了閃,道:“如果我到時頒布新法,他們又來告狀,富公可得為我仗義執言啊。”

司馬光立刻道:“富公所言乃是指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至於你的新法麽,若有人對此告狀,那得先審視他們是否說得有理,若是他們說得有理有據,那只能證明你做得不好,你有錯,還不讓人說嗎?”

眼看富弼將話都說到這份上,王安石也有打算畢其功於一役,咱們就打,我若贏了,你們就不能再反對了。

但他指得是整個改革變法。

大家都賭身家。

司馬光這老狐狸怎麽可能會上這當。

咱一條條的算。

王安石不禁怒瞪司馬光。

司馬光也不理他,又向趙頊道:“陛下,當初張三以祖宗之法狀告朝廷,雖然當時未有判決,但是之後陛下接納張三的推論,將太宗的那道詔令,定位祖宗之法,大家不也沒說什麽,可見上堂爭訟,是可以避免紛爭的。

再說,陛下你剛剛頒布祖宗之法,如今有人以祖宗之法為由告狀,若陛下不讓他們告,這也會令人產生質疑的。”

這一下就拿住了趙頊的命門。

確實!

他定調祖宗之法,雖也有反對聲,但最多也就私下嘀咕幾句,沒有公然反對。

官司打輸了,咱們認。

輪到咱們要打官司了,你就不讓了。

雙標啊!

那誰還會認這個結果呢?

趙頊不禁瞧向王安石。

王安石登時有一種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感覺。

他當初支持張斐打破祖宗之法的約束,就沒有想到,對方也會用這一招來對付他,甚至還將皇帝給拉了進來。

不答應的話,確實說不過去。

王安石掙紮半響,道:“好!我可以答應接下這樁官司,但是我也有言在先,僅此一次,我絕不會接受這種無休止的糾纏,祖宗之法乃是治國之根本,而不是用來攻擊政敵的。”

這話說得非常直白。

他也知道這祖宗之法乃是一個口袋法,什麽都可以告,我頒布一條新法,你們就告一條,這誰受得了啊。

如果新法有問題,那咱們就事論事,就法論法,有證據,你們就拿證據出來,別再扯什麽祖宗之法。

趙頊也點了點頭。

他定調祖宗之法,也是要避免這些人拿祖宗之法來威脅他,結果對方還是要這麽幹,那就只能用一次,回回用,那他也不會答應的。

富弼、文彥博、司馬光他們也都紛紛點頭答應了下來。

……

而作為祖宗之法的奠基者張斐,此時正忙於買賣之事。

倒不是說他不關心朝野裏面那些事,而是他深知,局勢只會愈發嚴峻,他不能再單兵作戰,他需要一個強大的團隊。

汴京律師事務所對於他而言,也是至關重要。

“還是不行啊!”

張斐在審視完這幾日所擬定的契約後,是直搖頭,“但好在都是簽臨時的,到時還能夠再換一份。”

範理詫異道:“我昨夜都審查了好幾遍,沒有發現什麽錯漏啊!”

張斐道:“我指得不是錯漏,而是這些契約的文筆、用詞是完全不同的,太具有個性化。”

範理訕訕道:“這就不是一個人寫得,當然會有一些詫異,但大致上還是依照你給文本去寫得。”

張斐道:“這就是問題所在,你應該還記得,我為那房貸擔保之事,我就擔保就是那張契約,如果其中任何一個字不同,都與我無關,而我自己的事務所,卻弄得是雜七雜八,這如何能行。”

範理道:“那邊就是房貸這一門買賣,咱們所接買賣,大多數都不一樣,光那什麽版權契約,人人要求不一樣,這就不可能規範起來。”

張斐卻道:“必須一樣。”

範理納悶道:“如何一樣?”

張斐道:“如果在立契形式方面,我們都不能做主,那我們就將受制於人。”

“什麽受制於人?”

許芷倩突然走了進來。

“小事。”張斐又向範理道:“你先將這些契約都給我分類好,我再想想該怎麽立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