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狂囚張三(下)(第2/5頁)

“啟稟知州,方才有人闖衙門告狀。”

他是用“闖”來形容,可見他是很不爽那張三,因為闖衙門就已經是犯法了,可以給予杖刑懲罰,以示警戒。

但是許遵卻認為,這都闖衙門告狀了,那定不是小案,立刻問道:“可有狀紙?”

“有。但是……!”

劉海稍顯遲疑。

許遵立刻問道:“但是什麽?”

劉海道:“但是……但是……!”

許遵見他吞吞吐吐的,不耐煩道:“你將狀紙呈上。”

“是。”

劉海不敢多言,趕緊將狀紙呈上。

許遵接過來,看到一半,不免露出驚訝之色,感情這是來告我的呀,心中更是好奇,直接便看向那落款處,當即驚訝道:“是他?”

徐元見許遵神色怪異,好奇道:“是何人告狀?”

許遵苦笑道:“就是那剛剛釋放的張三。”

“張三?”

徐元詫異道:“難道此案還有隱情?”

許遵笑道:“倒不是因為此案,不,與此案也有點關系。”

徐元聽得不是很明白,又問道:“不知他狀告何人?”

許遵哭笑不得道:“就是本官。”

“……!”

這可真是稀罕,許遵都有些興奮,這一輩子就沒有被人告過。

期待感立刻拉滿。

一刻鐘後……

張斐被押到公堂之上,沒有期待的“威……武……”,也沒有說衙差列隊杵棍。

那許遵更是連官服都沒有穿,只是身著常服坐在公堂之上,除此之外,還有主簿徐元,一個負責記錄的刀筆吏,以及兩名虎背熊腰的衙差。

砰!

“堂下何人?”

許遵一拍驚堂木,喝道。

雖沒有穿官服,但氣勢不減分毫。

然而,張斐卻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小民張三見過知州。”

許遵當即喝道:“大膽張三,竟敢誣蔑本官。”

張斐回答道:“登州百姓人人皆知,知州明察秋毫,清廉剛直,小民又怎敢誣蔑知州。”

這好話醜話都讓你說了,那你到底想幹嘛。許遵見張三這麽慫,一時不太好發作,索性問道:“那你倒是說說本官是如何魚肉百姓,若有半句虛言,本官是絕不輕饒。”

張斐當即問道:“敢問知州,如今可否證明小民確實與阿雲一案無關,乃是清白之身。”

許遵道:“若非如此,你又豈能站在這裏,關於此事我們已經查清楚,你與此案的確是毫無關系。”

張斐道:“就是說小民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的牢。”

哦,原來他是為此而來。許遵神色反倒是緩和了幾分,道:“那也怨不得本官,誰讓你當日是前言不搭後語,連自己的名字都說不清楚,再加上有證人親眼見到你與阿雲摟摟抱抱,難道本官就不應懷疑嗎?”

張斐點頭道:“就小民當時的狀態,知州懷疑小民,也是理所當然的,但那到底只是知州的懷疑,當時並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小民參與此案,且阿雲也未提及小民,基於此,小民確確實實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的牢,不但精神、肉體受到折磨,而且還失去了三個月生計,其中損失,對於小民而言,那是不可估量的。”

主簿徐元覺得這小子有些不開眼,怫然不悅道:“我們也不過是依法辦事,並無錯失,而且你自己也有不小的責任,怨不得人啊。”

這其實涉及到一個非常關鍵的律法思想問題,就是有罪推定和無罪推定,在千年之後,律法都是建立在無罪推定上,只要沒有確鑿證據,那就是無罪的。

但如今是有罪推定,只有一個“罪疑惟輕”的理論,就是說如果有疑點,就要從輕發落,而不是疑點利益完全歸於被告,故此收押張斐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凡不糊塗的官員,都會這麽幹。

因為就現實而言,官府也沒有那個財力物力去支持無罪推定。

你若不收押,萬一嫌犯跑路了怎麽辦,大宋又沒有天眼系統,上哪去找。

張斐點頭道:“主簿說的是,但假設知州是有意要整小民,要讓小民坐上幾個月的牢,這結果和過程會有任何改變嗎?答案是不會。知州雖無魚肉百姓之意,但百姓卻受這魚肉之苦,小民認為此勝過有意為之,因為這並不違法,無從監管。”

許遵聽完之後,眉頭一皺,臉上並未惱怒之色,反而認真思索起來,因為他覺得這張三說得很有道理,這無意可要比有意更為可怕。

若有意害人,朝廷可是有問責機制的,百姓亦可上訴,但若無意為之,那就無法可管,這很可怕啊!

過得片刻,許遵突然問道:“那依你之意,該當如何?”

張斐道:“小民認為至少官府得給予小民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