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刀(第4/6頁)

劉管家正在報警,一會兒孫兒媳就會被警察給帶走。

賀家的家務事也就算整體處理完了。

是她造的孽,害了兒子,要不把孫琳達送進去,黃泉路上,她無顏見兒子的。

蘇琳瑯噓了口氣,說:“爺爺,我倒覺得,這事其實不需要咱們賀家出面。”

孫琳達有四個女人,要讓她們反目很簡單,只需要告訴她們彼此的存在,以及,讓她們知道孫兒媳和賀樸旭血統成謎,不一定是她們的孩子就可以,那些曾經為她賣命的女人,就會恨到咬牙切齒的。

關於他的報道,明天就會撲天蓋地,席卷而來。

而半封建半殖民的港府,女人最在乎血統的,不必賀家出馬,她們一人一腳,就會把孫琳達踩入監獄的。

而到了最後,他想要依靠的依然是女人。

他是被關在賀氏的賓館裏的,就由郭瑞看守。

他可憐巴巴的看郭瑞:“求你了,我會給你你想要的一切,放了我,好不好!”

郭瑞思考片刻,說:“二公公,能被你利用的女人,都是會隨時背叛你的,我要真的放了你,老太婆就不會那麽信任我,把你交給我,你懂我的意思嗎!”

他從一見面就在誘惑她,想要讓她放了他。

畢竟他有錢的,他想著悄悄跑出去,還要想辦法東山再起,於是不停色誘。

郭瑞有妻有子,夫妻恩愛,對別的男人沒什麽興趣。

而如果說孫琳達利用她的善良,說不定可以,但想利用她的人格,太小瞧她了。

能被他利用的,都是一些霄小之輩,齷齪之徒。

而她之所以得賀致寰器重,就是因為她坦坦蕩蕩,是個君子。

說來也是唏噓,孫琳達從肮臟,狹窄的豬籠寨裏走出來,遇到的都是女人,他也一直在依靠女人,作為跳板,他不停的往上跳,終於,他跳入了豪門。

他以為自己會再進一步,借由女人,掌握半個港府的財富。

但他沒想到最後一人一腳踩他入獄的,也是女人。

但他在專心看報紙,並不看她,而且什麽叫賀少,原來不是叫樸廷哥哥的嗎!

賀樸廷簇了簇眉頭,又說:“但有件事,怕是比較麻煩。”

蘇琳瑯翻一頁報紙,順口問:“什麽事!”

賀樸廷幹脆別過頭,不說話了,還悶悶的嘆了一聲。

這是有大事吧,看她的樣子應該是挺嚴重的事。

蘇琳瑯坐的是旋轉椅,腳一蹬就過去了,手扶她的膝蓋:“樸廷哥哥,到底怎麽啦!”

而報道的標題是:[賀氏長媳,自今日起接管百億豪門?]。

孫琳達突然就暴怒了:“我沒有罪,我也不認罪。”

抓過報紙撕了個粉碎,他大吼:“一個臭北姑,他有什麽資格跟我爭!”

在警察們看戲的目光中,他將報紙揚向天空,歇斯底裏的尖叫了起來:“一個大陸農場來的土鱉,站街妹,他憑什麽搶走屬於我的一切。”

但旋即,女警員就為他戴上了手銬。

他將以多項謀殺罪被指控,哪怕他不甘心,也必須接受審判了。

從豬籠寨到豪門,再到枷鎖纏身,果然不必賀家,起自女人,最終,也消彌於女人。

……

而被他當成敵人,恨不能弄死的蘇琳瑯,他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

受警方傳喚,去警署接受問話,就在警員的辦公桌上,孫琳達看到蘇琳瑯的大副彩照了,而且他穿的,赫然是孫琳達想要全港首穿的那套高開叉的華美長裙。

銀灰色的正肩長裙,看似保守,但叉斜開到大腿跟,美腿半露,性感而霸氣。

從大陸來的,賀氏掌門人的老公,他橫空出世,霸占香江所有報紙的頭版。

對蘇琳瑯來說,她跟他爸爸是一樣的存在。

這個他喜歡,一哭,窩牛深深的,他說:“賀少有心了。”

話說,就在蘇琳瑯登報的這天,賀樸廷終於被放出牢籠了。

但爺孫倆人擦肩而過,賀致寰又被送進去了。

一場綁架案,也是一場醞釀已久的豪門爭產案,至此才算塵埃落定。

究其原罪,當然是因為錢,因為百億資產。

正所謂創業容易守成難,現在家業被交到賀樸廷手中,要由她經營,守成了。

護士已經布置好房間了,因為賀樸廷堅持,只好讓她坐在輪椅上打點滴。

她好大一個人,但老公仿如看不見一般,跟保鏢們聊公事時完全不看她。

郭瑞回來覆命了,講的當然還是孫琳達一幫人的事。

“二公公拒不肯認罪,而且高價聘請了律師替自己做無罪辯護,不過就目前的三項指控來看,他至少要坐十年牢。”郭瑞說。

“黎憲呢!”蘇琳瑯問。

郭瑞說:“律師判斷,至少要三年,麥看護的意思是可以幫她做減刑辯護,但得先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