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6/7頁)

請問,應該按哪個國家的法律判刑?

a、英國 b、美國 c、鈍角……

問題三:一個英國人和一個美國人,在船籍為俄羅斯的船上打了起來,美國人把英國人打死了,此時船停泊在中國大陸的碼頭。

請問,應該按哪個國家的法律判刑?

a、英國 b、美國 c、俄羅斯 d、中國……

評論裏出現了從業的律師、法學教授、還有法學生,包括已經出國念書的法學生。

什麽船旗歸屬原則、屬人原則、屬地原則紛紛出現,大家都堅信自己說的是對的,並且都能拿得出法條來。

一時間,神仙打架,誰也說服不了誰。

許多企業主也會關注紫金論壇,他們此時才發現,原來關於法律歸屬這事,連律師自己都不統一啊?

他們開始焦慮了,這萬一要是出了事,到底誰能幫他們打贏官司?

等大家鬧騰幾天之後,紫金公司請的各國法學界大佬才出手。

對以上三個問題進行回答,不是生硬的搬法條,而是從法律和國際關系這兩條出發。

比如第一個問題,按理說,應該是以船旗歸屬判定,適用巴拿馬的法律。但是巴拿馬是個小國,不管是美國還是英國,它都得罪不起。

如果英國或美國其中一個強烈的想要處置權,巴拿馬絕對不會跟其中任何一方爭。

然後,有一些法學大佬拿出了一些過去的案例,說可以參照。

紫金咨詢貼心的在案例下注明:這些案例來自於海洋法系國家,可以參照。

不適用於大陸法系國家。

並貼出哪些國家是海洋法系,哪些國家是大陸法系,還有這兩ꁘꁘ系之間的區別。

這種搞笑風格的法律三問,只是用來吸引流量,懂行的不懂行的人都可以討論。

企業主也不會覺得這事跟自己有關系。

等全民討論法律三問的熱情提升之後的第三天,版面上切換了一個問題。

“你給法國進出口公司的員工一些好處,向法國大量出口罐頭桃子,使用美元結算,美國是否有權利處罰?”

評論裏回復很整齊:“關他屁事。”

然後,紫金請了一位美國法律專家回復:

《反行賄公約》提示——“任何國家的任何企業,只要和美國有聯系,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美元結算,涉及美國業務,甚至是使用美國郵箱,均受美國法律監管。”

一時間,眾人嘩然:“不是吧,手伸得這麽長。”

“不可能吧?現在不都是美元結算嗎,那豈不是都是他們管的?”

“那這日子還怎麽過?”

“沒聽說過這條法律,我們國家應該不承認的吧。”

“我跟法國人做交易,他們還能處罰我?跑中國來抓我?”

安夏切了個小號:“你一輩子不出中國,你的法國合作夥伴一輩子不離開法國嗎?他只要敢到美國,或者加拿大,就可以被抓住。”

小號毫無意外地被噴了。

“你在說什麽鬼話,關美國什麽事。”

“全是你幻想的吧?”

“美國可是民主自由的燈塔,怎麽可能幹這麽沒道理的事?”

……

在美國的法律專家找出《反行賄公約》原文出來,貼在論壇上,看熱鬧的網友還是罵罵咧咧地表示不相信。

但是企業主慌了。

他們真的要用美元結算,不像網友那樣只要說「不聽不聽,王八念經」就行了。

萬一真的讓他們遇上了,該怎麽辦?

當一個什麽都不懂的企業主,忽然發現自己身在有許多大坑的世界裏,他最迫切想要的是安全感。

各位被認證過的法學大佬們,就是安全感。

大佬們很忙,他們並不像普通律師那樣參與點對點的咨詢,除非錢到位。

不過以目前國內企業主們的水平,還不至於僅僅為了一個安心用的咨詢,就花那麽多錢。

紫金請他們來,是為本國商法和公司法寫解釋條文,方便想要出口的公司避免犯法,或者……鉆法律的空子。

咨詢法律最多的是往美國收發貨的企業主,他們不僅咨詢法律,還咨詢政策。

今年是美國總統大選之年,許多企業主擔心布什和克林頓的執政理念不一樣,會不會合同簽完了,新總統上台,忽然給加關稅。

他們還關心的是,美國已經對中國幾樣產品增加了反傾銷關稅,中國會不會反擊,反擊的後果可能是什麽,會不會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戰。

“這是另外的問題。”

法律專家發送鏈接,請企業主點擊跳轉——「國家經濟政策分析研判」。

留下問題,銀行轉賬。

轉賬成功。

系統提示:“請注意查看郵箱裏的研判文章。”

一篇頂尖的研判文章,算下來,每個字,每個標點都要幾十塊錢。

這麽貴的價格,還限量,不是人人都能約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