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2/7頁)

“嗯?”孫志下意識地向後挪開一點,難道安夏現在想來討債?

“還記得你當時怎麽說的嗎?說支付方式好商量。哎,那個時候你怎麽那麽聰明,現在像個傻子?你有兩種人格嗎?”安夏恨鐵不成鋼。

“咳,那你周一還要跟廠裏請假嗎?”

“請什麽假啊!我是給廠裏做事好不好!”安夏理直氣壯。

安夏提交出差申請,她第一次用九廠開的工作證明坐了一趟飛機。

直奔孩之寶駐華辦事處。

雙方交談甚歡,談到衍生品授權的時候,安夏希望能在銷售之後再支付。

孩之寶說雖然永南玩具廠的授權費確實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權。

但那是因為有鹽步鎮官方背書,還有香港人做中間牽頭。

職員們並不知道像安夏這種情況應該怎麽應用。

但是此時的孩之寶公司,態度十分客氣。因為他們被央視拒了一回又一回。

第一次拒絕的理由是「暴力成分比較多,不利於塑造熒屏文化」。

第二次拒絕的理由是「商業味過重,教育意義一般」。

他們能打入國內市場太不容易了,是以全片免費播放的形式求著上海台播,才有出鏡機會。

安夏又是帶著出錢的誠意來。

沒有可用經驗沒有關系,摸著大老板過河不就行了。

最後,電話打到大老板那邊去。

安夏用英文親自解釋了一下關於衍生品授權的好處之後,大老板沉默半晌,回答:“OK。”

現在是七月,七月底,《變形金剛》就會播出,兩個月內,安夏要交齊授權費。

安夏算了算,覺得有希望,便簽署了合同。

她帶著各種物料回到自己的城市。

深夜,孫志被安夏安排明日工作:去國營玩具廠挖墻角。

孫志幹別的不行,挖墻角的能力還是有的。

玩具廠門口有個賣小吃的攤子,中午好多工人都在那裏吃飯聊天,孫志在那裏蹲了半小時,然後趁老師傅罵現在的廠領導是孫子王八蛋,就知道往自己家裏撈錢的時候,趕緊湊上去:“您想多掙點錢嗎?”

在全民反詐意識都不強的時代,老師傅們紛紛向孫志圍攏過來……

牡丹紡織廠這邊,龔偉和陳勇一臉懵逼地聽著安夏說拿到了孩之寶的授權,可以在T恤上印變形金剛的圖案。

兩人完全沒有聽說過什麽變形金剛,也想不通一件T恤原價十塊,印個圖就能變成五十塊。

“米老鼠和唐老鴨也很流行,但是我看到小攤上印著米老鼠和唐老鴨的那些東西,也沒有很貴。”陳勇說。

“這不一樣。”

龔偉反問:“有什麽不一樣?”

“他們都沒有拿到迪斯尼的授權,畫面質量,還有一系列的配套都沒有,米老鼠就是單純的一個米老鼠。”

安夏跟他們講了半天消費心理,關於——“你們沒錢,才背A貨。我高端大氣上档次,我用正版。”

兩個打小在廠子裏長大的男人,默默看著她,緩緩搖頭。

他們還是不願意相信。

人類也不會願意為自己不相信的事情付錢。

牡丹紡織廠現在是自負盈虧,陳勇和龔偉都不同意用廠裏的錢支付授權費。

不比九廠,財大氣粗,可以隨便把公家的錢打水漂玩。

“行吧,那麽,就就簽代工協議,廠子就當是接代工了。”安夏退而求其次。

安夏又與幾個服裝廠溝通,問他們願不願意生產變形金剛的T恤。

回答:不願意,沒聽說過變形金剛。

於是,安夏又與他們簽定了代工協議,順便也借他們的銷售渠道走貨。

一切就緒……除了缺錢。

要人家代工廠開工,就算不付全款,也得先給訂金。

一毛不拔,那是不可能的。

好在安夏等待的機會終於來了,出租車營運管理條例的大改革。

她從柳阿姨手裏以一萬四價格買下的出租車牌,瞬間翻了一倍多。

一牌難求,最終二十二萬出手。

當晚這個消息就被跑得很快的記者發在晚報上。

媽媽一邊看報紙,一邊跟安夏說:“哎呀,這個不就是你柳阿姨上次要賣的那個牌照嗎?她跟我說一萬四,哎,我嫌貴沒買!要是買了多好啊!這一轉手,比上一輩子班賺得都多。”

“可不是嘛。”安夏隨口應道。

“真後悔沒聽你的。其實咱家當時湊一湊,還是有這麽多錢的。”

“命裏無時莫強求。”

“當時這個牌照買來才一萬九,現在賣這麽貴,這個人會不會被判投機倒把罪啊?”

安夏無奈地擡起頭:“媽,十一屆中全會都已經開完十年了啊!”

媽媽也就那麽順嘴一說,懷著無限後悔的心情,又低下頭繼續看報紙。

這筆錢,安夏全部拿來投產,她要把孩之寶的授權用到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