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4頁)

是一根四葉草手鏈,她認為很適合送給高中女生做見面禮。

方隨寧的目光卻停在她包上:“我靠,這Kelly doll?假的?”

她是追星黨,5G沖浪戰士,對時尚圈的很多東西自然也是耳濡目染頭頭是道。kelly doll這樣深受名媛和明星追捧的限量款,她一眼就認出來。

商明寶拎起手中小包比了比:“這個?”

她從小就背這個,去午餐會、春遊或看展時,會在裏面放上一個愛吃的三明治和小瓶奶。因為喜歡,她有一櫃子不同皮質、顏色和造型的同款包,用來搭配鞋履和裙子。成長至今,她唯一一張流於公眾面前的曝光照,便是她背著Kelly doll、懷裏抱著粉色長耳兔的照片,長發過肩,沒睡醒,才八歲。

媒體寫她懵懂無知,是公主出街,卻不知正是那天,她第一次病發了室上速。

她自己不記得了,但夢會幫她回憶,那時候她心跳過速無法呼吸,心臟絞痛得像是要爆炸開,休克過去後,不知道她大哥撥開保鏢,抱著小小的她在人潮中狂奔起來。

不過,十六歲了還在背小時候喜歡的包包,說起來也真是有點不好意思。

這款包上一次在佳士得的拍賣價是一百三十五萬,商明寶不知道,方隨寧卻很清楚。她摸了摸皮質:“這A得也太真了。”

水貨這種事在寧市很稀松平常,雖然商明寶的養尊處優肉眼可見,但一個高中女生背這種包還是超出了方隨寧的認知,相比起來,認為她背A貨更符合常理。

商明寶歪了歪腦袋,沒有辯駁:“確實是A的,覺得好看就買了,被你發現好丟臉哦。”

方隨寧大力拍了下她肩膀,蠢蠢欲動:“可是它真的很可愛啊!價格靚不靚?”

商明寶看出她的喜歡,將kelly doll塞到她懷裏:“你別買了,這個送給你。”

“啊?”

“它不是舊的,是新的,”商明寶以為她介意被用過,特地解釋:“我有好多個……做水貨的那個廠家是我叔叔,你用舊了的話,我再送你啊。”

方隨寧不疑有他,順手收下了,並回贈給她一件自己很喜歡的東西。

閉了燈躺下後,又睨到她手腕上的電子表:“你晚上睡覺也戴表哦?”

黑夜裏,液晶表盤的光也隨之熄滅到最柔和的狀態,那上面實時顯示著心跳脈搏。

商明寶下意識捂住了表面,含糊地“嗯”了一聲。她不想讓方隨寧知道她有病。

許多女同學說她得的是大小姐病,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喘的,體育課都在樹蔭底下乘涼,久而久之,她們對她敬而遠之,有活動也很少邀請她。難得交了新朋友,她不想掃興。

又東拉西扯地說了許久的話後,方隨寧終於犯困,給商明寶表演了一個沾枕就睡。

商明寶卻根本就睡不著。她起身披衣,將睡眠夥伴長耳兔抱在懷裏,輕手輕腳地走下樓梯。

夜露沾濕花香,讓浮動的風仿佛也帶著重量。

形同雲層一般的稠霧掩住了小半輪月,商明寶在院角蹲下,打電話跟蘇菲輕聲地訴苦。

她要訴說的苦處可太多了,比如房間不夠大,甚至比不上她三分之一間衣帽間;比如花灑的蓮蓬頭不夠高級,沒有如雨滴沖下的那種圓潤力度;又比如晚飯後居然是沒有果盤和甜點的,要吃水果得自己削皮——天啊,她長這麽大,還沒親自拿過水果刨呢!以至於根本都不知道怎麽用,為免丟臉,只好幹脆不吃那個早市秋梨……

蘇菲聽到她因為不會削皮而沒吃上餐後水果,眼淚都快掉下來,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他們的家居拖鞋一定不是真絲的,床單即使是高支棉的,原料產地也一定比不上明寶從小睡到大的,更不要說床墊枕頭了——讓千金小姐裝普通人,並不比普通人裝公主容易。

倒了半個小時的苦水,商明寶掛完電話,伏臉在膝頭默默地平復了一會兒。再度擡頭時,驟然看見竹籬笆下的一片花。

那片花開得十分蓬勃淩亂,黃色的花瓣朦朧地反射著月光。黑暗裏,傳來飛蛾撲棱翅膀的動靜。

傍晚來時,分明看著還是像蓬雜草的,沒想到晚上盛開起來倒很不管不顧。應當是被風和昆蟲帶來的野花。

商明寶走過去,攏好裙子蹲身,伸出指尖在花蕊心點了點,“冇人睇你啊,點解夜晚晚開咁靚?”

她心裏莫名湧起同病相憐的感覺,大發慈悲地掐下了一朵——插到水瓶裏觀賞,總比這樣無人問津來得好。

摘到第三朵時,身後手電光忽然亮起,伴隨著一道清冷且略微不耐的聲音:“

“這位小姐,誰允許你又摘我的花?”

商明寶被嚇得心跳驟停,驚叫一聲摔坐到地上。

視線溯光望去,門廊下的男人長腿交疊倚著廊柱斜立,家用手電筒被他以一種極其懶散的姿態拿在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