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小評“打虎將”(第2/3頁)

這樣的好漢,一點也不痛快,就像老槍當年給客戶提案,客戶啥也不懂還出言不遜時,老槍笑眯眯給他解釋的情形。

其實誰不想給他一飛腳呢?

給他一腳,是江湖,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不給他一腳,也是江湖,是小人物的江湖。

過了一段世間,李忠第二次見到魯智深。

這時候他已經不是“挑將漢”了,是桃花山的山大王。按李忠自述:

【“小弟自從那日與哥哥在渭州酒樓上同史進三人分散,次日聽得說哥哥打死了鄭屠。我去尋史進商議,他又不知投那裏去了。小弟聽得差人緝捕,慌忙也走了,卻從這山下經過。卻才被哥哥打的那漢,先在這裏桃花山紮寨,喚做‘小霸王’周通。那時引人下山來和小弟廝殺,被我贏了,他留小弟在山上為寨主,讓第一把交椅,教小弟坐了,以此在這裏落草。”】

看這個邏輯,魯智深打死了鄭屠,李忠得知,立刻去“尋史進商議”,商議什麽?大抵是看能不能幫上什麽忙,可是史進已經走了,李忠聽說差人緝捕,“慌忙也走了”,沒有掩飾自己想幫忙的心,也沒有掩飾自己的膽小。

不裝逼,不偽飾,這份自知之明,雖然平凡渺小,但是不失磊落。

說這番話之前,魯智深cosplay新娘子,暴打了周通——

題外一筆,小霸王周通,血條非常長啊!魯智深打鄭屠,三拳一個死人。

且看打周通場景:

【魯智深把右手捏起拳頭,罵一聲:“直娘賊!”連耳根帶脖子只一拳,那大王叫一聲:“做甚麽便打老公?”魯智深喝道:“教你認的老婆!”拖倒在床邊,拳頭腳尖一齊上,打得大王叫“救人!”……眾人燈下打一看時,只見一個胖大和尚,赤條條不著一絲,騎翻大王在床面前打。】

按這個描述,打了三十拳是有的,十個鄭屠都死去了,周通還能趁魯智深去打小嘍啰,及時逃跑。

而且周通不僅血條長,回血還特別快,且看原文:

【爬出房門,奔到門前,摸著空馬,樹上折枝柳條,托地跳在馬背上,把柳條便打那馬,卻跑不去。大王道:“苦也!這馬也來欺負我。”再看時,原來心慌,不曾解得韁繩,連忙扯斷了,騎著馬飛走。出得莊門,大罵:“劉太公老驢休慌,不怕你飛了。”把馬打上兩柳條,撥喇喇地馱了大王上山去。】

被打了十個鄭屠的份量,血條見底,只能爬啊,爬出房門,血條已經回了一些,於是奔到門前,等騎馬出了莊門,嘲諷技能已經可以開啟了,大罵劉太公老驢,接著就飛馬上山,這時候基本已經回滿了。

然後李忠出場,下山來為周通報仇,一交手,聽出魯智深聲音——

【大頭領呵呵大笑,滾鞍下馬,撇了槍,撲翻身便拜道:“哥哥別來無恙,可知二哥著了你手。”魯智深只道賺他,托地跳退數步,把禪杖收住,定睛看時,火把下認得,不是別人,卻是江湖上使槍棒賣藥的教頭打虎將李忠。李忠當下剪拂了起來,扶住魯智深道:“哥哥緣何做了和尚?”】

呵呵大笑,是表示親切,滾鞍下馬,翻身便拜,是表達尊重,扶住魯智深,是表達關心,絲毫不在意魯智深之前對他的鄙夷,一副你是我的好大哥模樣——

如果說,拳腳禪杖,是魯智深行走江湖的本錢,那以上表現所體現出的自知之明,就是李忠行走江湖的本錢。

這個自知之明,其實說穿就是兩點,用我們做策略的話,就是定位和目標:我是誰,我要去哪。

這兩點一旦明白,在某些時候適當的放低尊嚴,就不是不能做到了。

當年褲子一句“仰頭望見北鬥星”,從此抱上了大腿,也是這個道理。

這時,即使魯智深依然看不起李忠,但也要多少給他一點好顏色了——

【智深道:“太公休怕,他也是俺的兄弟。”】

當然,這個兄弟含金量還很低。

雖然李忠和周通已經很努力了,但還是得不到魯智深的認同:

【李忠周通殺牛宰馬,安排筵席,管待了數日……住了幾日,魯智深見李忠周通不是個慷慨之人,作事慳吝,只要下山。】

送行宴上,李忠終究露了怯,聽說山下有一隊客商經過,要去劫了錢財來給魯智深做盤纏,魯智深聽的不快活,趁他兩個下山,來了個卷堂大會:“灑家且教這廝吃俺一驚。”打翻小嘍啰,卷了金銀酒器,從後山直滾下山,溜之大吉。

這個舉動,讓李忠很破防、很傷心,他連與人為善的原則都不顧了,大概主要是在周通面前丟大了臉,提議:

【“我們趕上去問他討,也羞那廝一場。”】

周通沒有同意,為何這兩個能做好兄弟?因為大家都是有分寸、有自知之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