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股東會

秦正國趕到,宋援朝的幾個小夥伴們全齊了,這次是所有人聚齊的第一次見面,分別了這麽久再見大家心裏都很高興。

當天晚上宋援朝做東,特意去了歐愛民那邊好好吃了一頓生猛海鮮,這頓海鮮吃的大夥都贊嘆不已,海鮮新鮮暫且不說,個頭也遠不是後世能比的,光是一斤多重的海蟹一人一個,還有鮑魚、石斑、大黃魚林林種種,就著酒水吃的是暢快淋漓。

這頓飯歐愛民原本說要請,但宋援朝依舊堅持付了錢,只不過在歐愛民的堅持下只收了個成本費而已。

吃晚海鮮大餐,大家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二十四日這天,吃完早飯後,齊聚在二樓的會議室裏。

盛華公司,這個公司最初只是宋援朝提議成立的一家公司名稱,但在當時成立公司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謂的公司也僅僅只是在紙面上,由宋援朝、李大琪、秦正國和顧傑四個人簽署了一份私下的協議,把這件事給確定了下來。

但在如今,盛華公司已經是實實在在的了,秦正國去了香江後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注冊,並且因為應彩霞的加入,公司的股東也由原來的四人增加到了五人,相互之間的股份也進行了調整。

目前香江盛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由最初宋援朝占55%,其余三人各占15%進行了改變,正式注冊後的香江盛華公司股份宋援朝55%的股權調整為45%,李大琪和顧傑的股份由15%調整為12%,應彩霞的股份比例為10%,剩余的21%為秦正國擁有。

這樣的股份分配比例雖然從表面看是宋援朝失去了絕對控股權,但他並沒有在乎這些,並且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整,同時也考慮到了秦正國和應彩霞的因素,從而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畢竟秦正國一個人在香江,他作為香江盛華的實際負責人由原來的股份比例增加是理所當然的,也屬於管理股的部分。至於應彩霞,原本宋援朝是打算給她的比例同李大琪、顧傑相等,但卻被應彩霞拒絕了。

在應彩霞看來,自己作為一個後來者,眼下的生活已比原來好了不知道多少,而宋援朝卻還要給她股份,這讓應彩霞很是意外,她覺得自己完全不能和李大琪、顧傑他們比,這個股份不應該拿。

但最終應彩霞還是被宋援朝給說服了,一來應彩霞不是外人,她是宋援朝、林燕和秦正國的知青戰友,多年在一起的經歷相互之間早就比親人還親了,而且讓應彩霞來羊城也是宋援朝的決定,在秦正國去了香江後,羊城這邊除去顧傑外,應彩霞同樣挑起了很重的擔子,在創業初始,對於自己的夥伴宋援朝可不會像資本家那樣斤斤計較,無論於私欲公,這個股份必須得給。

擰不過宋援朝還有秦正國等人的好意,最終應彩霞勉強接受了這個股份,但她死活不肯接受和李大琪、顧傑兩人相同的比例,最後在大家勸說下才接受了這10%。

宋援朝坐在正位,他的左手邊坐著的是林燕,林燕不是什麽外人,她雖然不是盛華公司的內部人員,可她卻是宋援朝的未婚妻,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老板娘”。

對於宋援朝的生意,林燕之前倒是知曉一二,但最初她是反對宋援朝做生意的,道理很簡單因為當時一提到做生意著三個字,人們想到的就是“投機倒把”,這是一個貶義詞。

而且林道遠之前也和宋援朝約法三章,和他約定在學校時期不要親自去做生意,以免惹出麻煩。

可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的風氣逐漸開放,就連國家也開始鼓勵個體經濟和農村的承包責任制,短短一年的時間許多觀念得到了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林燕對於宋援朝的生意已沒有了最初的擔憂和反感。

再加上宋援朝一直沒有親力親為,無論是滬海的張勇還是燕京的羅陽,又或者羊城和香江這邊,許多工作都是由別人出面並且操作,宋援朝就像是一個躲在幕後的大BOSS,看似沒有直接插手,也沒有違背和林道遠的承諾,但這一切都和他脫離不了關系。

此外,林燕的畢業在即,她畢業後的去向基本也已經確定了,作為恢復高考後京師大學經濟系的第一屆畢業生,林燕對於商業方面也逐步有了濃厚興趣,這一次和宋援朝來羊城除了宋援朝他們的原因外,還有鵬城特區建立的原因。

人的觀念是會改變的,林燕就在逐步改變原來的觀念,從最初的抗拒、警惕到如今的好奇和興趣,所以當她得知宋援朝他們這一次會召開一個正式的盛華公司股東會的時候,林燕就提出了要參與其中的要求並得到了宋援朝的同意。

今天的林燕不是作為老板娘的身份參加的,也不是作為他們這些盛華公司股東的朋友列席,她擔任的角色是會議記錄員,主要工作就是記錄今天會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