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收復大員-上(第4/4頁)

荷蘭人已經至少將近十年沒跟明軍打過仗了,所以對明軍的戰鬥力提升和火器升級並不了解——荷軍此前跟明軍的最後一次大規模決戰,是1633年跟鄭芝龍的料羅灣大海戰,而小規模的騷擾摩擦,也只持續到1638年,也就是八年之前了。

八年前,朱樹人都還沒穿越過來呢,當時的明軍當然戰力不佳,福建沿海全靠鄭家海盜撐場子,荷蘭人用老眼光看待,他們不吃虧還誰吃虧?

楊森上尉帶著240人,就火急火燎沖到沙洲灘頭,離開明軍三五百步遠時,他還好整以暇地讓部隊暫時停下、重新整隊,以確保最後接敵沖鋒前的整齊劃一,隨後才正式開沖。

他到得還算快,恩德裏克少校此前發現明軍登陸傾向時,最靠前的明軍舢板也還距離岸邊至少幾裏路。所以楊森上尉趕來時,八百明軍確實沒有全部登陸,甚至可以說只登陸了兩三成,人數比來襲的荷蘭軍還少。

後面還有五六百人,或者還在船上,或者才剛下船還在涉水。

“整好隊了沒有!快一點!拖拖拉拉的回去抽二十鞭子!好,給我沖垮那些明國人!按照四十人一行、前後六行,進入射程後就開火,然後後排交替推進!前排就地裝彈跟上!”

荷蘭人在打沖鋒戰的時候,當時也會用類似疊陣法的推進戰術,尤其當他們要對付的敵人,跟他們有武器代差時,經常這麽幹。如果是對付其他歐洲列強的內戰,就不至於這麽托大了。

荷蘭人很快依令而行,士兵們紛紛意淫:按楊森上尉的說法,這些野蠻人只要被遠距離槍斃個十幾個,很快就會隊形崩潰的吧,這些野蠻人有什麽軍紀和意志!

然而,他們很快就發現情況的演變出乎了他們的意料。

荷蘭人才前進到距離敵軍大約一百五十步到兩百步之間的距離、第一排火槍兵都還沒開火呢,對面的明國士兵居然搶先列隊開火了!

明軍用的是雙發前後聯裝的獨頭彈,因為霰彈在那麽遠的距離上不可能有殺傷力。

當然,荷蘭人並不知道這一點,他們得等彈丸打到他們身上後,才能知道自己中的是什麽彈。

“砰砰砰——”隨著一陣爆裂的鳴響和濃烈的白煙,第一排的40個荷蘭士兵,倒是先倒下了五六個,鮮血噴湧濺射,把旁邊的戰友都糊了一臉。

“那些明國野蠻人的火槍什麽時候射程這麽遠了?!快沖鋒!貼近了對射!”楊森上尉猝不及防,頓時大驚,但他已經沒有選擇,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偉大的荷蘭聯省,居然會在火器射程和精度上被野蠻人反超?這是什麽世道!

好在明軍的射速倒是不至於太快,兩輪開火的間隙,讓步兵往前多沖出二三十步的時間還是有的。

所以荷蘭人被單方面屠殺的時間倒是沒持續太久,僅僅在明軍第二隊開槍後,荷蘭人就沖到了大約一百二三十步的距離上,然後也倉促開火對射了。

明軍先鋒因為要搶灘登陸,不能攜帶太沉重的裝備,倒是沒有穿著鍛鋼胸甲,只是穿著皮甲,不過就算穿了鍛鋼胸甲差別也不大,面對大口徑獨頭彈對射,敵人也未必剛好就瞄著胸口射。

這個時代的東亞大陸上,居然也第一次爆發了類似西方三十年戰爭的排隊槍斃對轟戰例,不得不說很有穿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