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新監國的三把火(第4/4頁)

一旦沈廷揚、鄭芝龍帶頭交重稅,好歹這個對特權恐懼的預期,就能被打破。

朱常汸和史可法,很快都想通了這個道理,也就支持把這一思路,作為新監國政策的核心去推進。

史可法比較穩重,又追問:“既然對商人收取了如此額外重稅,總要有配套之法,安定人心,不知朱總督是怎麽想的?”

朱樹人淡然一笑:“要馬兒跑,自然也要給馬吃草。我以為,讓商人們繳了如此重稅,需要兩方面的配套。

首先,就是要一改大明自太祖以來,重農抑商的社會地位壓制,做到四民平等。商人地位高了,多繳點錢,也就沒那麽憤懣了。

而且我大明如今所謂的商人地位低下,其實早已成了一句空話,無非只是壓制了那些沒有功名的無知商人,最後反而促成了官商勾結,讓商人投獻托庇於官,壓制了也等於沒壓,還留下無數陋規!不如把潛規則廢了,直接明著平等。

其次,就是要整頓吏治,讓人更加相信朝廷在征收商稅的過程中會公平。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兒,需要徐徐圖之。

眼下,可以先靠樹典型解決,比如讓朝廷重征沈家、鄭家的商稅,讓沈家、鄭家帶頭守法,拿出巨資。

長遠來看,更要改革我大明的官員俸祿制度,高薪養廉,先確保不收冰炭敬能讓官員活得好、只要不攀比,至少能保證全家和幕僚衣食優渥。

然後,同步嚴懲以權謀私,逐步把一些搜刮尺度收歸朝廷監督、再輔之以‘既往不咎,收手不問過往’的感召,對先帝時遺留的歷史貪墨既往不咎,只對以後還不收手的嚴懲不貸,如此則可免人心煌煌、可以暫時籠絡住大多數……

當然,這些就長遠了,好歹得等我大明在戰場上先取得一場決定性的軍事勝利,才好談這些。如果過於倉促,只怕立刻就把人逼到闖賊、韃子那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