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Q市, 深山

閃電劃破夜空,照亮綿延山脈。隨後驚雷落下,山脈被攔腰切斷。

狂風暴雨裹挾著泥土、石頭、大樹墜落山谷, 自上而下崩塌的半壁山在山谷中發出連天響聲。

谷下那個微弱的叫喊聲自然也被這突然降下的天災盡數傾吞。

看著滾滾而下的泥石流,胡向傑滿臉絕望,他今天是要交代在這裏了。

他閉上眼,希望泥石流蓋住他的時候能讓他死得快點,不要太痛苦。

泥水很快飛濺到他臉上, 胡向傑連呼吸都停了。卻也是這時,他感覺身子一輕,似乎有人抓著他肩膀在飛一般。

“原來死後靈魂真能升天啊,飛起來怪輕怪舒服的。”

“我一點都沒感覺到死亡的痛苦, 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但還是很可惜,我還這麽年輕就死了,唉……”

胡向傑自言自語地碎碎念,想趁自己還有意識的時候多說會兒話, 怕後面連說話的機會都沒了。

也不知道下輩子還能不能投胎成人。

“睜眼。”

念頭剛升起,胡向傑就感覺自己的靈魂在往下降了,似乎還落了地上。他腳沒踩穩, 下意識往旁邊踉蹌了下,是有一只手抓著他才讓他站穩的。

胡向傑正想禮貌的道謝, 就先聽到了手邊傳來的聲音,是一種不容拒絕的命令式口吻。

“啊?”胡向傑有點懵, “這麽快就要投胎了嗎?”

說完他就下意識睜開了眼,然後……看到了一個古人。

胡向傑哀嚎一聲, “我果然是死了。”

“大人, 我下輩子能投個什麽胎啊, 我雖然英年早逝,但沒做過什麽壞事。”

“聒噪,”胡向傑看到的古人有些嫌棄他,“你沒死。”

“先把你的腦子找回來再說話。”

依舊是命令般的語氣,卻讓胡向傑驚喜不已。

他立馬在原地蹦跶了兩下,又開始檢查自己的手腳,發現都還是他自己的,原裝有溫度,甚至一點傷都沒受。

借著閃電的微光,胡向傑發現他站在一座高山山崖邊,底下正是方才泥石流滑坡覆蓋的地方。胡向傑嚇了一跳,雙腳自己絆了自己一下,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胡向傑大口大口喘了兩口氣,這才想起什麽似的,把自己背包拿到身前,從背包裏翻出了個手電筒。

他打開手電筒對著後面照了下,看到那個救他的古人還在,突然咧嘴笑了起來。

他這會兒腦子已經重新上線,知道自己不是死了,而是在被泥石流埋住之前被人救了。

胡向傑把背包放一邊,抹了把臉,撐著自己還有些軟的腿站起來,走到古人面前鞠躬,“謝謝恩人救我狗命。”

古人,也就是蕭慎行,見面前這個打扮怪異的人回了神,直接開口詢問,“這是哪兒?”

深更半夜,荒山野嶺,一個穿著古代盔甲,連頭上都束著冠的古代打扮的人問你這是哪兒,這場面怎麽看都詭異的很。

但因為對方是他的救命恩人,胡向傑覺得對方就算是鬼,或者是被雷從棺材裏劈出來的粽子他也不怕。

“這是Q市的秦山山脈,我是來登山的驢友,但白天山裏刮風起了大霧,我不小心跟隊友走散了。”

“原本是在山谷下面找了個地方,準備露營一晚休息好了明天繼續去找人的。結果沒想到半夜開始打雷下雨,還倒黴的遇上泥石流了,差點交待在下面。幸好恩人你突然出現救了我。”

這人嘴裏許多話蕭慎行都聽不懂,他最在意的也只有秦山山脈這幾個字。

他在大梁境內從未聽過有一處叫秦山山脈的地方。

他猜,這已經不是大梁了。

如果不是大梁,那會是哪兒?會不會有可能是那人口中的未來,二十一世紀。

以前有個小笨蛋,明明是一杯倒的酒量,偏卻格外愛折騰酒。不是今兒釀什麽果子酒,就是明兒要做花釀。

小笨蛋叫鐘意,不過他更愛喚自己給他取的字,子悠,鐘子悠。

子悠做好花釀,總愛在休沐的時候拉著他一起喝。

喝醉了就是一籮筐的胡話,念叨著自己從另一個世界而來。那個世界有許多蕭慎行連想都無法想象的東西。

能裝著人在天上飛的大鳥,不用人力畜力就能跑的車子,相隔千裏也能通話的器具。那個世界還人人平等,人人都能吃飽穿暖。沒有皇帝,沒有世家,不分三六九等,不用見官就下跪。

鐘意最討厭動不動就要跪下請安謝恩這種事了。為了不跪斷腿,還找人做了護膝,軟綿綿的,綁在膝蓋上用。

也給他送過,但他從小習武,皮糙肉厚,跪跪石板地並無甚痛感。

大約是對他過於信任,每次喝酒都找他,也差不多把自己所有家底都說給了他聽,蕭慎行便聽了許多那個未來世界的事。

他也知道子悠心心念念要完成什麽任務,一心想著回未來的家,是遲早都要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