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爪了(第2/3頁)

曹所長過來看了眼那塊肉,就跟她說:“誰碰上了誰負責,你不是來報道的嗎?就你負責了。”

蘭靜秋剛畢業就去臥底了,還真沒負責過案子,一聽就激動起來。

“行!請領導給我派兩個人,那孩子說這肉是野狗從河邊翻出來的,那邊應該還有屍塊,我得趕緊帶人去封鎖現場。”

曹所長愣了下,他就是試試這姑娘到底能不能行,沒想到她居然敢這麽大包大攬。

“真是人肉?你見過煮熟的人肉嗎,就這麽肯定?”

蘭靜秋真見過,而且她差點就被逼著吃了一塊,可這話能說嗎?這時也只能從解剖學說了人類的膝蓋骨如何,豬的又如何,總之這塊確實挺像肘子,但應該是人的膝蓋骨那一塊。

“曹所長,這種事寧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覺得應該馬上找人檢驗這塊肉,同時也要封鎖那一區域,找到所有的肉塊。”

曹所長心裏也直打鼓,這塊要真是人肉那就是十分惡劣的碎屍案,嚴打剛過,就出這樣的惡性案件,他這個所長的帽子危險了啊!

“把肉送去檢驗室,小劉你再去問問那孩子,別嚇到他,就問問撿肉的時候除了野狗還有沒有看見別的人。小唐跟小張留守,其他人跟我去河邊,都帶好家夥。”

蘭靜秋松了口氣,她就怕人家不信她,非得檢驗過後再去河邊,萬一還有其他屍塊,被野狗啃個稀巴爛,還怎麽查?

這時候沒有警車,七八個人,一人一輛三八大杠,蘭靜秋沒有啊,小劉把他的鑰匙扔給她:“先騎著吧。”

路上,曹所長看看蘭靜秋,問她:“小六,啊……小蘭啊……”

蘭靜秋無奈道:“曹所長,叫我靜秋就行了。”

“哦,秋啊!”

蘭靜秋詫異地看他一眼,她知道這位曹所長,就是他在老爸給她上戶口時,罵了老爸一頓。蘭奶奶吐槽過好幾次,埋怨他多管閑事,說要不是他,沒準老七會是個小子。

看來這名字應該不是老爸被罵後給她起的,沒準是這位給起的,而且這名字對他來說有特殊意義?要是晚輩還好說,要是初戀啊情人啊,那可尷尬了!

蘭靜秋嘆口氣,秋就秋吧,哪怕叫小六也無所謂,不就是個稱呼嘛。

曹所長當時剛夭折了個女兒,還是頭胎,夫妻倆從懷孕開始就查字典選名字,不知道男女,那就男的選一個,女的選一個,給女兒選的名字就是靜秋,他媳婦十月懷胎生下來是個寶貝女兒,可胎裏弱沒養活。

那天曹所長見蘭靜秋他爸來給孩子上戶口,居然要給女兒取名換弟,他就急了,罵了一頓,又說起他家沒養活的那個靜秋有多寶貝。

蘭爸爸被罵懵了,聽著靜秋這名字好,就給老六用上了,當時的曹所長趕緊利索地給他上了戶口,覺得也算是個寄托吧,可惜後來再碰見蘭家老六,見她縮手縮腳的,跟他想象中叫這個名字的女孩一點也不一樣,那點子寄托也就沒了。

可現在看著這落落大方,說話鏗鏘有力的漂亮姑娘,他就像是看見了自己的女兒,心裏酸澀極了。

“靜秋,我就是想誇你兩句,這種不放過任何疑點的作風一定要保持下去,還沒報道就開始幹活了,很有咱們基層民警吃苦耐勞的精神。”

蘭靜秋被誇得不好意思了:“謝謝所長誇獎,我一定再接再厲!”

她話音還沒落就瞥見一條黑狗叼著東西正往胡同裏竄,他們雖然是三八大杠但車速很快,那黑狗也快,兩邊擦著過去,其他人都沒看見黑狗叼著東西,蘭靜秋卻長腿一叉,一個急刹車,車後輪一擺就追了過去:“你們先去河邊,我追這條野狗!”

大家車都沒停穩呢,蘭靜秋就已經不見了人影。

曹所長心裏甚至已經把她當女兒了,此時瞬間覺得這名字好像跟人不太搭,靜秋兩字選自唐詩,有一種古典的韻味美,一聽就覺得這女孩文靜有內涵。

蘭家這位簡直就一猴子,剛來第一天就上躥下跳,文靜個屁!

曹所長嘆口氣,也行吧,他們派出所缺的就是這樣有戰鬥力的。

蘭靜秋追著黑狗騎到一個荒宅門口,這裏應該是很久沒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裏長滿草。

她在草叢中聽見小狗的叫聲,這才明白,這黑狗是來喂食小狗的,可它叼的應該是條胳膊!

蘭靜秋把車靠在土墻上,慢慢走過去,無奈地試圖跟黑狗講道理:“這是我們的物證,是受害者的屍體,請你……”

黑狗把屍塊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著竄出來照著她的腿就咬過來了,蘭靜秋一個側踢把黑狗踢開,見它又撲上來,這次她沒留情,直接朝著頭上踹了過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時不敢再接著攻擊,蘭靜秋趕緊過去用證物袋把那條胳膊裝了起來,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條小狗,嘆口氣,現在城裏不準養狗,一經發現就會打死,她就算想幫它們也沒辦法,最多抽空給它們送點吃的來,或者等案子結束把小狗送去鄉下給老鄉養,這大狗如此兇悍,還吃過人肉,誰敢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