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皮臉

證物找回來了,自行車被人騎走了,蘭靜秋雖然知道很難追上,但還是跟了出去,想看看大街上有沒有目擊者。

此時是上午九點多,上班的上學的都已經進了單位、學校,嘮嗑的老頭老太太還沒出來呢,街上還真沒一個人。

她嘆口氣,拎著證物袋開始觀察著這條胡同兒。

不長,只五家,靠裏邊的兩家都沒人住,有野狗的這家在最裏邊,那人如果不是住這胡同裏的,應該就藏在倒數第二家的廢棄宅院裏。

蘭靜秋覺得那人不太可能是這裏的住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沒人會在自己家門口偷別人自行車。

倒數第一家三間房塌了一半,好著的那間應該是被野狗占了,味道很重!這家院裏還有幾塊白骨,蘭靜秋看著也很像是人骨。

第二家沒有大門,堂屋的門也虛掩著,蘭靜秋小心地推門進去,門扇十分順滑地被她推開。

她愣了下,年久失修的門可不會這麽順滑。往下一看,果然門扇的轉軸上滿是油,不是機油,好像是什麽動物油脂,蘭靜秋不敢細想,小心查看著屋裏的情況。

這邊也是三間房,堂屋跟左邊那間滿墻都是蜘蛛網,只右邊那間一點蛛網都沒有,靠窗的一邊還用紅磚在地面鋪了兩層,上邊鋪著兩床臟兮兮已經看不出顏色的被褥,裏邊的棉花都露出來了。

房間一角倒扣著一個水缸,缸底當桌子,上邊放著一袋饅頭幹,一個邊邊都磕花的搪瓷碗,裏邊用冷水泡著饅頭幹,已經成了糜狀。

除了這些,房間裏再沒別的了。

沒衣服沒鍋沒灶具沒刀具,蘭靜秋把所有的地面都看了一遍,甚至戴著手套把水缸翻開看了一遍,裏邊什麽也沒有。

根據她的判斷,這裏不具備殺人分屍煮食的條件,但這人還是很可疑,為什麽要騎著她的自行車跑?是聽到自己說受害者了嗎?一個流浪漢為什麽要把門弄得這麽順滑,怕被發現嗎?

她又去那三家住著人的一一敲門,只有最靠街邊的那家有人,還是個七八十的老太太,還耳背,看見蘭靜秋的衣服就拉著說俊。

蘭靜秋問了幾句,完全驢唇不對馬嘴,盤查只能先到這裏,她想留下來看著現場,可曹所長他們都不知道她在這裏,只能先去河邊匯合。

沒有手機的年代就是這麽不方便,要是換她那個年代,一個電話過去,交警就把偷車賊抓住了。

蘭靜秋坐著11路緊趕慢趕的到了河邊,她發現已經戒嚴了,顯然這裏也找到了屍塊。

她把自己手裏的送過去:“曹所長,找回來了,但我自行車被人騎走了,那邊兩個荒廢的院子一個住著野狗一個住著流浪漢,我懷疑我自行車是被那個流浪漢騎走的。”

曹所長愣了下,一時不知道該誇她還是該罵她,怪不得看著比剛才沉穩多了,原來是犯錯誤了!

“這幸虧還沒給你發槍,不然你是不是也得把槍給丟了?”

蘭靜秋趕緊說:“不會,有槍的話我肯定不離身,主要還沒適應過來,誰能想到有人敢偷警車呢,其實咱們的車子上該做上標識。”

曹所長瞪她一眼,還給自己找上理由了!

其實以前警用自行車做過標記,可嚴打的時候一出去就被人紮車胎!後來就全都刷成了大眾色。

他沒說這事,只問她:“流浪漢?年初剛清查過,哪來的流浪漢?跟碎屍案有沒有關系?”

“這我不敢肯定,他住的地方沒有血跡沒有兇器也沒有殘留的屍體或衣服,不過他隔壁就是一大一小兩只狗,院子裏有幾塊骨頭,還不確實是人骨還是動物的骨頭。”

曹所長看看找到的那幾塊,知道這是大案子,不僅焦躁起來,他撓著頭:“就這些?你沒見到人,怎麽確實是流浪漢?”

“這人應該很沒有安全感,睡覺靠墻,墻上都被蹭出了印子,地上還有他的鞋印,我推測應該是一米七五以上,七十到八十公斤重的男性。”

曹所長詫異地看她一眼,這上了警校的就是不一樣啊,一個推測說得這麽自信。

“行,一會兒把你的推測跟刑警隊的人說說,再把他們領到那邊院子裏,就沒你事了。”

刑警隊?也就是說這案子不歸她管了?

“曹所長,你不是說這案子歸我了嗎?”

“歸你?你辦得了嗎?我都辦不了,這是惡性兇殺案,肯定交給刑警隊,咱們幫著打打外圍,盤查下群眾。”

曹所長說著又指著蘭靜秋的鼻子說:“你先把你那輛自行車找回來再說吧!還想辦兇殺案?”

蘭靜秋無奈極了,小劉跟其他幾個人都在往這邊看,要不是在整理的是屍塊,他們差點就笑出來了,當警察的把自行車丟了,蘭靜秋是東城派出所頭一人。

“放心,我一定找回來!”蘭靜秋答應的特別利索,偷走自行車的人肯定跟兇殺案有關系,不讓辦這案子,但她找自行車能不查嘛,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