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爪了

那兩個小孩看見蘭靜秋這身衣服,把肉抱緊了,轉身就想跑。

他們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剛在學校學會唱‘一分錢’:‘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撿到一分錢都得交給警察叔叔,這麽大一塊肉怎麽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給警察叔叔吧,雖然喊住他們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們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饞起來,哪還管什麽拾金不昧的優良品德,先抱回家吃進肚裏再說吧。

蘭靜秋看出那塊肉不是豬肉了,怎麽可能讓他們跑了,她一米七的個子,兩條長腿一邁,幾步就追上了那兩孩子:“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給你們買糖吃。”

抱著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後脖領子,想著肉吃不上了,沒準還會被當賊,他立馬哭了起來:“我撿的,這是我撿的!”

蘭靜秋搞不懂這些孩子的腦回路,她說得夠清楚了啊,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麽啊!

“別哭了,等我跟你們老師說,讓老師獎勵你們小紅花行不行?”

小點的那個一聽見告訴老師,立馬溜了,蘭靜秋只想知道他們從哪兒撿的,溜就溜了吧,這個大點的帶回去就行。

蘭靜秋推著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樣兒,還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這肉有問題,得查清楚你從哪兒撿的,街上撿的東西不能隨便吃,萬一有毒怎麽辦?”

“沒毒!我看見狗啃另一塊了,狗沒死!”小男孩還是把肉抱得緊緊的,真撿到一分錢他會交給警察叔叔,可他家過年才能吃口肉,這麽大一塊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蘭靜秋十分無奈,她總不能說她懷疑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這孩子給嚇個好歹。

她耐著性子說:“這肉真有問題,阿姨不騙你,你在哪兒撿的?”

“就在河邊的垃圾堆裏。”

河邊?是被水沖上來的,還是附近的人扔過去的?

到了派出所,蘭靜秋跟那孩子說:“一會兒有人問你什麽你就照實說,別害怕,不是想吃肉嘛,等完事姐姐給你買個雞腿吃。”

“不是阿姨嘛?”

蘭靜秋撇撇嘴,這孩子一點也不可愛,原主上學早,她今年才十九,剛才只是想安撫孩子才說了個阿姨。

不過愛叫什麽叫什麽吧,無所謂的事。

東城派出所,曹所長正跟唐中隊長吐槽著:“我還以為同名同姓,結果看了下档案,真是蘭家老六,這孩子我知道,上戶口那會兒我還跟她爸吵了一架,那名字還是我幫著給起的,她爸差點給她起名換弟!”

唐隊長也笑:“你一說換弟這名字,我就知道誰家了,我跟她家大姐是中學同學,蘭招娣嘛!”

雖然普遍重男輕女,但城裏比村裏還算好點,沒誰家像蘭家這樣幾個女孩都叫這種招弟引弟的名字,她家確實挺出名的。

曹所長就嘆氣:“蘭招娣我也知道,要是那丫頭也還行,說話利索,一看就是個能幹的,可這個蘭家老六啊,簡直是悶葫蘆,她奶奶天天罵她,撥一下轉一下,動不動就躲到犄角旮旯裏躲著,懶得出奇,她怎麽就跑去上警校了?”

唐隊長說:“要不就分去戶籍科,怎麽說也是大學生,管戶籍肯定沒問題。”

“那邊缺人嗎?最缺人的地方是哪兒你能不知道?”

唐隊長也嘆了口氣,就戶籍科最不缺人,內勤辦公室跟档案辦公室也剛添了兩個人,這兩個不是警校畢業,身體素質也一般,只能坐辦公室。

好不容易分來個警校的,結果居然是個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時候對上女犯人時還真就得用女民警,結果分來這位居然是個悶葫蘆,聽曹所長這意思,好像還很懶,這樣的確不適合在一線工作。

兩人正說著,就聽見外邊一陣喧嘩聲。

“你說什麽?人肉?開什麽玩笑呢?”

“我目測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請拿去化驗一下,或者找法醫看看。”

“咱們這兒哪兒有法醫?”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個辦公室都不帶關門的,曹所長耳力過人,一聽就知道是小趙跟一個陌生女性,難不成是今天要來報道的蘭靜秋,可聽這聲音自信極了,底氣十足,怎麽可能是那個在哪兒都不起眼的蘭家六妹!

結果他出去一看,還真是蘭靜秋,可又不是他印象裏那個蘭家六妹。

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軍綠色警服穿得精神筆挺,頭發盤了起來,戴著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臉俊得很,眼神靈動,說話咬字清楚,哪有一點悶葫蘆的樣子。

這還真是女大十八變啊,要在外邊碰見,他都不敢說這就是蘭家六妹。

蘭靜秋怕孩子聽見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廁所,一邊往那邊看著,一邊跟小劉說:“沒法醫?那誰負責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