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終章(第4/6頁)

譚紅四歲多時,被父親送進了黎艷紅福利院,從此再也沒能離開這個地方。這許多年來,她從滿心期待回家,到知道自己沒了家,再到接受黎艷紅就是自己的媽媽,其中的掙紮對一個已經開始記事的孩子來說,無疑充滿了痛苦。

親生父母遺棄了她,是黎媽媽給她一個家。譚紅在十幾年裏,逐漸接受了這個殘忍中又終歸有了溫情的事實。

暑假放假前,一個女人到大學裏,找到了她,是譚紅的親生媽媽。

這女人告訴她,當時不是不想要她,是父親生了病,家裏沒有了經濟來源,一雙龍鳳胎弟妹剛剛出生,條件太困難了,實在沒了辦法,才把大女兒送到了福利院來。

譚紅質問,後來為什麽不來接她回家?她等了很久,一直在等待爸爸來接她回家。

女人說,去接過,別說接回來了,見都見不到,黎艷紅不讓見,還寫過很多信想托人帶給譚紅,也都給退了回來,送不到譚紅手裏。

女人又說,前幾年男人病重去世,合眼前最後悔的事,就是把親生閨女送去了福利院,以為對方是好人,幫忙救急,沒想到女兒從此就被奪走了。

可這只是一面之詞啊。觀察室裏的尚揚想道。

“我當然不信。”譚紅道,“放了暑假,我很想當面問問黎艷紅,又不敢。想和張自力商量,可張自力差不多瘋了,不跟我們說話,躲在屋子裏不出來,我知道他怎麽想的,他不敢相信這世上還有什麽人、什麽感情,是真的。”

糾結了數天後,她終於在一個晚上,決心去找黎艷紅問個清楚。

偏偏聽到了黎艷紅和郝小兵的爭吵,郝小兵責備黎艷紅,為什麽要對張自力說那種傷人的話?讓她去找張自力道歉,好好安撫一下這個本就因為先天殘疾而心靈敏感的孩子。

可黎艷紅不肯,兩人爭執中,黎艷紅說出了:“你才是真正的道德模範,你是好人!可我只是想養個女兒!”

黎艷紅認為自己騎虎難下,如果不是被名譽限制,她早就要關掉福利院:“我好不容易搶來了譚紅,還把小雪留在了身邊,我的心願已經實現了!我才不想管別的孩子!你想管你就自己管!不要來要求我!”

譚紅道:“那個瞬間,我理解了張自力,這世上還有什麽是真的?我們最愛的媽媽,以為最愛我們的媽媽,連她都是假的。”

“你……”古飛仍不能理解,道,“就因為這個,你就要殺死她?你是個成年人了,大可以離開她,與她決裂,甚至可以向公眾曝光,揭開她偽善的真面目,何至於到殺人這步田地?”

譚紅道:“我揭開她的真面目,福利院怎麽辦?那裏面的孩子怎麽辦?那個地方會變成眾矢之的,再也得不到任何社會關注和公益支持。我郝爸爸怎麽辦?他哪裏都很好,就是傻,都知道黎艷紅是這樣的人了,還要和她在一起生活。”

提起郝小兵,她的眼淚又流了出來,淚眼望著古飛,說:“還有我的親生父親,其實青春期的時候我就一度懷疑過別人說的話,我明明記得很清楚,小時候爸爸常帶我到山上去玩,他很疼我,我第一次摸到彈弓,就是我爸爸教我打麻雀,下山的時候怕我摔倒,一直背著我。他對我那麽好,怎麽會不要我了?我被騙了十幾年,就因為黎艷紅的專橫跋扈,她自己女兒死了,想霸占我給她做女兒,她害得我爸爸死不瞑目,閉眼前都想著再見我一面……我能不恨她嗎?”

她似乎很有道理,恨的理由也有理有據。

可是尚揚隱約覺得,哪裏有著強烈的違和感。

譚紅和黎艷紅在某些方面,還真有點像,就是那種,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最重要,的涼薄和自私。

黎艷紅為了撫平失去女兒的悲傷,我行我素地收養孩子,完全不管前夫鄒文元怎麽想。在滿足了自己擁有女兒的願望後,也不管丈夫郝小兵和其他孩子的感受。

譚紅喜歡竹馬張自力,和他戀愛了,可心裏又並不大看得上這個身有殘疾的男孩。黎艷紅愛她寵她,她全盤接受,甚至黎艷紅幫她勸退張自力,因為符合她的自身需求,她也不生氣,她恨黎艷紅的原因,是黎艷紅竟然敢一邊愛她,一邊騙她。

真不愧是……母女啊。

古飛道:“為什麽你在案發後,還給住院的黎艷紅煲雞湯?”

譚紅沉默了數秒,才道:“我在山崖上,看到她和郝爸爸都被救護車帶走,當時就慌了,後來聽說郝爸爸去世了,我好恨我自己……我……”

她哭得很痛苦,說話也不利索,哽了許久才說清楚:“我籌劃了那麽久,練習彈弓都練了很久,最後是這種結果,我不能接受,郝爸爸那麽好的人不在了,黎艷紅憑什麽還活著?還那麽多人去看望她,慰問她,她憑什麽?我給她煲雞湯,是想在湯裏……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