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未曾設想的道路(第3/3頁)

“其三,鑄偽金錢者。”

“其四,驕奢逾制者。”

“其五,不尊上命者,比如那縱囚逃亡的京尉郡督郵,馬援!”

孔仁瞪著第五倫:“還有第六,便是你這類人,大奸猾者!第五倫,還不將你與馬援合謀,縱殺人惡囚萬脩逃走一事如實招供?”

第五倫滿臉無辜:“下吏雖在案發亭中,但只是路人。”

“我在郎署學過春秋決獄,《春秋》經義反對連坐,惡及其身。哪怕是劇秦惡漢的法律,都只連坐父子兄弟、親戚鄰裏,何時連過個路都要遭罪?”

“路人?”孔仁冷笑道:“你與馬援、萬脩都相識,又聽人說,你在細柳亭還給那遊俠兒送過酒肉,交談甚久,還敢說此事與你無關?”

這確實是無妄之災啊,第五倫嘆息道:“右司命,倫與馬援、萬脩只見過數面,交情很淺。更沒料到馬文淵竟如此大膽……事情經過,馬援都寫在那帛書裏,案發次日清晨,亭長、佐吏與我一同打開,眾人皆能作證,確實是馬援對萬脩哀而縱之,與我毫無關系。”

一旁的獬豸冠法吏呵斥道:“誰說無關!案發當夜,你忽然說要請亭中眾人宴飲,搬空了置所的酒,灌倒了所有人,以至馬援能從容釋放萬脩。就算你沒有直接助二賊逃走,亦是從犯,有大罪!”

“這實乃無心之舉。”

第五倫說道:“《春秋》之所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對那些心有邪念之人,哪怕他犯罪未遂,也得重重治罪;而對心懷善意而不慎犯罪之人,刑從輕。”

“我請眾人飲酒,是被馬援所迫,當時不知其目的,不好拒絕。但我本心沒想犯法,也不算罪過吧?”

“聖王賢人斷獄,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讓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銜怨而受罪。第五倫無辜,還望右司命明察!”

孔仁都忍不住贊道:“好個巧舌郎官,這獬豸冠不讓你戴,真是可惜了。”

第五倫擡頭道:“句句屬實絕非狡辯,更何況,我若是同犯,為何不跟二人一起逃跑,而要留在原地,等五威司命傳喚呢?”

對啊,為什麽呢?

堂上眾吏面面相覷,確實有些道理。

孔仁卻沒這麽好應付,此子能言善辯,還用不易反駁的春秋決獄為自己開脫,他下令道:“先將第五倫押入犴(àn)獄,不要給吃喝,直到他想清楚,承認罪行,供認馬、萬二人逃往何處!”

眾人應諾,獬豸冠法吏請示孔仁何日再審,孔仁卻不耐煩地說道:“不必審了,也不需什麽罪證,更不用上報陳司命,隨便改改第五倫的供詞,再讓亭長指證,直接定他首惡縱囚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