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零章 盡可能做到公平

內閣的功能持續弱化,把權力放在政務院。

事實上,一個國家,讓一個沒有執政經驗的皇帝去管理,就像崇禎一樣,他管理得過來嗎?

答案是肯定的,崇禎越努力,越容易出錯。

崇禎接手的大明,其實是一個病入膏肓的病人,猛藥是不能用的,只能慢慢調理。

而並不是像大部分網絡小說寫的那樣,大殺四方,一旦激起了士紳的反彈,結果就像現在這樣。

崇禎擁有一票否決內閣首輔的權力,內閣首輔在做事的時候,只會做出兩種選擇,要麽如施鳳來,其實施鳳來的能力肯定比溫體仁強,但是溫體仁聽話,崇禎很滿意。

但是治理好大明了嗎?

非但沒有,反而在最關鍵的時刻,他還擺了崇禎一道。

崇禎這些年都他娘的換了多少個首輔?

恐怕崇禎自己都記不清了,走馬觀花似的換內閣,其實換來換去,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這就非常像法國。

法國在二戰期間,反復調換總統和總理,結果換來換去,換的是一地雞毛,讓法國這個曾經的世界第一陸軍,換成了一個天下第一笑話。

唯一不妙的是,差不多把皇帝給架空了。

唯一不妙的是,這極大地限制了皇帝的權力,差不多把皇帝給架空了,但是對於大明來說這根本就不算個事,大明沒有被架空的皇帝,其實也就朱元璋、朱棣這麽幾個,包括嘉靖皇帝,崇禎其實也是被架空的皇帝。

兩漢的皇帝也是經常被架空,中國歷史上的皇帝被架空才是常態,全旭只不過把這一點合法化而已。

全旭在遼東的時候,基本上沒有管過政務院的事情,他只是提出一個設想,讓政務院去完善執行,包括基層吏治改革,稅務改革,教育改革,軍事改革。

通過在遼東的一系列政務運行,這一套具有大明特色的政治體系,反而讓全旭既可以不用操心勞累,反而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了。

與在當初在遼東的一樣,沈明澤這個首相,只是換了一個稱號而已,反而沈明澤也換了好多官職,從最開始的執事,議長、院長,現在不過是換了一個首相的稱呼。

政務院首相,管理內閣,而內閣變成了非常事機構,只有在競選首相以及國家大事的時候,才會召集所有的內閣成員過來選舉投票。

國防部只是相當於一個管理機構,但並不能軍隊最高領導部門,全國軍隊的領導和指揮部門變成了總參謀部,總參謀部只向皇帝一人負責,文官無權插手,特別是首相,更不能直接指揮軍隊。

槍炮局,改為隸屬於總參謀部下屬的裝備部,裝備部與國防部、財政部同一級別,總裝備部負責軍隊裝備的武器研發、生產武器裝備、以及裝備技術人員培訓,直接對軍隊負責,內閣無權插手軍工研究和生產,否則等同於幹涉軍事。

首相如果需要調動軍隊,這是不可能的,需要請示皇帝,但是調動權利和指揮權力還是放在總參謀部,執行的人員也變成了軍方。

同時,全旭只設立十六常備師,全旭將來還需要改革,把軍隊的工作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專職鎮壓叛亂或打擊匪徒和強盜,一部分專職對付外敵。

至於當地的治安工作,則交由當地的義務民兵管理。

總參部還下轄後勤部,需要全國軍隊的後勤部隊,調動運輸工作,這個工作,首相同樣無權插手,完全隸屬總參謀部。

總參謀部的級別與內閣平行,同時平行的還有立法部。

首相可以管理理全國大小事務,但是不能管立法,即使遇到法律與現有情況違背,需要更改法律,這是立法國份內的事情。

當然,在中央方面的改革,其實是並不算大小,總重要是,關於地方的改革,甲長和保長需要同保和同甲人選舉出來,而且選舉贊同人數必須過半。

但是鎮長級別則需要縣令任命,縣官任命的鎮長必須得到縣公民代表大隊和知府的承認,否則就是違法的。這一舉措直接打破了皇權不下鄉的格局。

以前鄉鎮一級基本上都是地方宗族說了算,皇權能管到的,頂多也就是縣一級而已,縣以下的完全是獨立王國,現在還想玩這套可就行不通了。

同時新政還規定,鎮長有權利競選縣長,只要他的政績足夠出色,獲得縣代表大會半數以上通過,就可以由知府報請吏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就可以當上了縣令。

一旦成為縣令,基本上就是天高海闊了。

這一條是安地方宗族勢力的心的,總得給人家一個上升渠道吧?

那就是官員責任終身制,所有官員實行終生制任制,其任內修建的道路、橋梁、水利工程、建築工程,一旦在三十年之內出了問題,哪怕已經辭職,也抓回來以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