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再加一把火,商稅(第2/2頁)

宋朝酒業是國家專賣,酒業利潤全歸國家,而酒的利潤率非常高,20文酒錢中,12文的利潤給了國家,相當於60%的隱含稅率,而明朝征收三十稅一的商稅,因此差了18倍。

宋朝每斤酒要交12文的稅錢,而明朝只需繳納0.17文,兩者差了72倍,加上明朝的酒稅歸地方征收,存在大量貪汙受賄、逃稅漏稅的情況,這樣導致了宋朝的酒稅一年能收一千萬兩,明朝只收了五萬兩。

大明在國土面積、人口、耕地三方面都是宋朝時的兩倍以上,商業方面絲毫不弱於宋朝,然而商稅差距卻差了幾十倍。

鹽、酒、茶都是特殊商品,宋、明兩個朝代執行不同的征稅政策,造成了巨大差距,其實說明不了什麽,三種商品的利益都在民間,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把利益收到朝廷手中罷了。

大明的稅率是宋朝的八分之一,卻仍然遭百官痛罵,真是厚顏無恥啊!

唐、宋、元、清四個朝代的農業稅率大約都在百分之七左右,而明朝的農業稅率卻始終保持在百分之四以下,明末時甚至低於百分之二,如洪武初年的農業稅為每畝交兩鬥到四鬥,後又減少至每畝交一鬥,也就是十公斤左右,可謂在歷朝歷代鬥是非常之低了。

即便是如此低的稅賦,朝廷也常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隨著明朝中後期,以皇族、王公、勛戚、官員為代表的大地主階層大肆兼並農民土地,大量農民從土地流失,而大地主階層又利用手中特權,千方百計少交稅甚至不交稅。

隨著人口和田地的增加,朝廷的稅收收入竟然不增反降,而國家的財政支出卻在不斷攀升,朝廷很快就陷入了入不敷出的財政困局。

大明幾代皇帝不願通過增加農民負擔增加稅賦,就只好在商業稅上有所作為,結果招來了文官們的大肆攻擊,太祖朱元璋定下的商稅更是三十稅一,然而真正收上來的卻是越來越少。

文官集團大多是地主兼任工商業者,他們逐漸淪為了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代言人,正是在他們的極力“建議”之下,萬歷皇帝只得將商業稅率降低至了百分之一點五,即便這樣依然遭到大規模的抗稅抵制。

朱慈烺既然決定重收商稅,便打算一剛到底,索性直接按十抽一的稅率來收。

第二日,朱慈烺下令:“自十月十八日起,每年四十兩營業額以上的商貿進行十抽一,大小商賈一個月內主動報稅,逾期不報者,罰款三倍!罰款由各地駐軍強行征收!”

朱慈烺將崇禎當初送來的四個太監任命為鎮守太監,分派到江南商業最繁榮的幾個地方收取商稅。

朱慈烺一直不信任這四個小太監,此時用他們去收稅,一是考驗,二是讓他們拉仇恨。

萬歷皇帝曾經派過鎮守太監在江南收商稅,結果被當地人暴力抗稅給幹死了。

朱慈烺眼下很缺錢,若是再遇到暴力抗稅打死稅監這種情況,最好不過了,直接來個武裝討稅就完事了。

萬歷皇帝和天啟皇帝不敢幹的事,他朱慈烺頭鐵,就是敢幹,盡管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