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鹹鼠(3)(第4/4頁)

戰場是再也不會上了,雖然老家沒有親人也沒有朋友,他還是偷偷回去了,數年不見,等待修復的祖宅連最後一面墻都垮了,曾經還算熱鬧的小城裏荒草叢生,能走的人都走了,剩下的老弱婦孺為了一小袋米的歸屬爭吵不休。

他在破敗的家門口坐了整夜,翌日清晨離開了小城,走時只帶走了大門上的一把銅鎖,那是他向臨終前的父親證明自己可以照顧自己的證據。

會讀書會識字,會種地會修鎖,餓不死人的。

他去了人多的大城市,除了偷搶拐騙不做,什麽都做過。亂世謀生雖然辛苦,好歹攢下了一些錢,學人做些小買賣,明明是做好了完全的分析與準備,卻賠本賠得一塌糊塗。有人說做生意要講眼光講運氣,他便總想著是不是自己年幼時的光芒已然用盡了一生的運氣,然後笑指著鏡子裏的自己說:一定是的!接受這個事實吧!

沒有運氣,還有力氣嘛,既答應了親爹要照顧好自己,哪能食言。

不管在小店裏幫忙算賬還是在馬棚裏替人刷馬,他都相信世道早晚會安定下來,那時候一切都會好起來。

也遇到過那麽一兩個心儀的姑娘,許是陰差陽錯緣分不夠,最終都是不了了之。他從不否認自己的勢單力薄,照顧自己已是吃力,若再將另一個人硬拉進自己的人生,那便是害人了。

一晃又是十多年,四分五裂的天下戰火更盛,仿佛燒到了一個極致,波譎雲詭的局面只等一個命定的人物揮刀決斷。

而他已經過了四十歲,是個徹底的中年人了,照鏡子時常會發現幾根白發在鬢邊亂飄。

他早已不再執著於有一個固定的居所,天下不定,走到哪裏都不定。

那天是年三十,他從破廟裏出來往市集去時,從河裏救了個失足落水的小娃娃,孩子年幼說不清父母住處,天寒地凍的,他只好將孩子抱回破廟,生了火取暖。哪知人在廟中,禍從天降,一群鄉民不知懷著怎樣的誤會沖進來,裏頭的一名婦人一把搶過孩子大哭起來,那孩子也抱著婦人喊娘親,他這要開口,其他人不由分說圍上來將他打了一頓,邊打邊罵拐子不得好死,還有人說要拉他去見官。

拐子?他心頭哭笑不得,但怎麽解釋都無用,拳腳一點不客氣地落到他身上。

最後還是孩子母親喊了住手,說既然孩子找到了,打一頓攆走就算了,無畏多生事端。

然後他就被幾條漢子架起來扔出了破廟,警告他馬上離開他們的地界,再敢來村裏拐孩子就真的打死他。

他忍著痛從地上爬起來,擦掉嘴角的血跡,看著那群人遠去的背影嘆了口氣,無辜道:“我真不是拐子啊,你們怎麽就不聽呢。”

真是個糟糕的大年三十呢。

他確實不敢再往那群人去的方向走了,惜命。

一瘸一拐地走到市集上,他進了一間小店,要了一壺酒,一小碟鹵肉。

天黑前的市集還是熱鬧的,過年嘛,此地臨近洛陽,人口比別處都多些,店鋪民居的門窗上都貼了大紅喜慶的春字與各式窗花,穿著新衣的孩童們在街頭蹦跳歡叫,忙碌了一年的人們終於找到可以放下重擔稍微喘息的一天,大多數人都攜妻帶子忙著往家中去,小店裏的客人只他一個,店小二時不時來提醒一聲今日會提前打烊。

入夜,他抱著沒有喝完的酒跟省著吃還沒吃完的鹵肉,走在四下無人的街頭,遠遠近近傳來的都是鞭炮與煙火的動靜。

他舉起酒杯,笑嘻嘻地對自己說:“恭喜發財。”

一飲而盡。

它仍舊躺在他的肩膀上,打了個呵欠。

四十年了,以為選錯了人,但磕磕絆絆活了四十年,也不虧,只是明天又不知道要上哪兒才能偷到鹽巴吃。

但它很快就確定不用偷鹽巴了,因為他哭了……一邊嚼鹵肉一邊哭了。

多少年了啊……終於!

可是他哭什麽呢?不是已經對任何事都不執著不難過了嗎,四十歲的人了,該見的風浪都見過了不是。

他邊走邊喝,每次一小口,奈何酒量太差,還是醉了。

迷迷糊糊中他只見到前頭有一處燈火,踉踉蹌蹌過去,才發覺又是一座小廟,不過不破爛,還有幽幽的香火氣。

他坐到門檻上,把最後幾口酒倒進嘴裏。

酒壺骨碌碌滾落到一旁,他也歪過身子靠在廟門上。

“四十歲了啊……連個跟我說新春大吉的人都沒有……哈哈……”徹底醉過去前,他口齒不清地說。

它落到他的大腿上,仰頭看著這個跟從了四十年的男人,突然不屑地哼了一聲:“不就是一句新春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