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絳君(4)

剛落入人界的日子,他在深山裏躲過,鬧市裏藏過,最後始終覺得要在人界生活,老一條紅繩子的樣也不行,他沒想過跟其他妖怪一樣老實修煉人形,那太花時間,而且他也不懂其中法門,想了好久,他在一戶人家的廚房裏開了竅。他本是絳君,“黏性”是他與生俱來的本事,這本事加上月老的仙法,連人的姻緣都能黏住,有此能力傍身,拿面粉做個身體粘在身上,再催動自身妖氣與仙氣,變個人樣倒也不難。

其實他也不是第一個這麽幹的,聽聞不少術士曾以泥土或蓮花或樹木做人形,但拿面粉的……應該不多。

反正,那天他忙了大半個晚上,終於在天亮前,以一個男人的形象走了出來,順手還拎走人家曬在院子裏的衣裳穿在身上,幸好那戶人家當夜無人,不然那面粉飛舞紅繩成人的場面是要嚇死人的。

從此,他就成了人,身體還很結實,不說每一塊,是每一粒面粉都在他身上黏得十分牢靠,大約是沾了仙氣之故,模樣還算英俊。

他以為新的生活就此愉快地開始了,可“人生”給他的第一課,卻是一堆下手無情的山賊,他只是想換個繁華些的城池生活,卻在山路上被打個半死,因為身上沒有半文錢。雖是面粉做的身體,多少還是有些痛感,加上對這個身體的操作還不是特別熟練,他幾乎沒找到反擊的機會。山賊打完他還不解恨,一腳將他踢下了山。

這種情況,若在哪個善編故事的文人手裏,那十之八九是落難公子大難不死被高人所救傳授一身武藝,要不就是恰遇某家嬌俏小姐施以援手從此郎情妾意,可惜,他的確也是被人救了,但不是高人也不是某家美貌小姐,而是個五十開外的胖婆子。

那天,倒黴的他剛好就滾落在她山下的後院裏,還壓死了她家一只快生蛋的老母雞。

胖婆子可傷心了,說是救他,還不如說是堅決不能讓他死,不然誰來賠那只老母雞的錢。

還有比他更倒黴的妖怪了嗎?

錢是沒有的,胖婆子坐在地上哭得再厲害,他也沒錢。

沒錢?胖婆子一擦鼻涕,起來指著他的鼻子道:沒錢,那就出力!

說罷,又將他從頭到腳看了個遍,最後盯著他的臉:“模樣還過得去,以後就跟我一塊兒押婚去,別人問起你就說是我侄子,如此一來,收錢也能收兩份。都歸我,當是你賠我的錢!”

剛能下地走動的他,對胖婆子說的每個字都不理解,只覺得自己壓死了她的雞,的確是要賠償了才能走。

“幫大娘你做什麽都可以,但殺人放火不行。”他好歹是從天界下來的,即便在姑灌山時,他們一族也只是終年在冰雪下休憩,跟一株植物沒區別,從不作惡。

胖婆子一翻白眼:“押婚罷了,哪用殺人!”

“押婚?這是何營生?”

“即便有了婚約,也有半道反悔的,男的不娶,女的不嫁,若兩邊家人又認定這婚非結不可的,就得押婚人出馬了。”她得意地一拍心口,“我幹這行三十幾年,我押的婚,沒有結不成的。”

他突然覺得有意思了,人界七十二行之外,竟還有如此行當。

於是,他長住下來。胖婆子姓洪,讓他叫她洪姑姑,問他名字,他想了想,說他也姓洪,單名一個升字。洪姑姑哈哈笑著說倒還有緣,反正以後什麽都得聽她的,還夠了那只母雞的錢,他愛去哪兒去哪兒。

那就這麽說定了。

他想過各種在人界的新生活,唯獨沒有想到自己會莫名其妙成了一個“押婚人”,前方不是江湖的腥風血雨,也不是市井中的尋常日子,而是一場又一場紅燭高燒喜服耀眼的婚禮。

可憐他連喜歡一個人是怎麽回事都還沒弄明白,便整日跟著洪姑姑去趕那一場又一場不順利的婚禮。

原來中途反悔甚至一方根本就不打算締結婚約的情況還挺多,要麽公子嫌棄小姐不夠美,要麽小姐心中另有所屬不嫁他人,要麽有人一廂情願非要做誰家女婿或者兒媳。但只要找到洪姑姑,所有不順利都會順利。

跟她去了不少回,他發現洪姑姑的套路基本一樣,先是讓雇主拿出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看了之後放碗裏燒掉,再神叨叨地念念咒,最後再從她隨身帶著的漆木小盒子裏拿出一小撮鹽巴似的東西灑進去,兌上半碗水,一分為二到兩個瓶子裏,讓雇主拿去想辦法給新郎新娘服下即可。

說來也怪,用了這法子之後,原本不管多麽堅決不嫁不娶的當事人都會轉了心念,雖不至於說喜笑顏開接受婚事,但也不再反對,仿佛突然想開認了命一般,終是順順利利拜了天地。而這也是洪姑姑最高興的時刻,以前只她一人時,拿的酬金已是豐厚,如今多了一個“侄子”,雖然幹的只是打打下手以及在她“念咒做法”時假模假樣替她護法保駕的工作,但旁人看來也是了不得的存在,酬金也自然是要預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