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不棄河西(第2/2頁)

若父輩為薊人,分戶不析產,年二十成家立業。待位居大夫爵,當三十有六。

又謂“萬事開頭難”。前三等民爵,足需十二載,方能如願。

客籍之利,亦在於此。

補滿十載客稅,可入都護府籍。得二等上造民爵。只需再過二載,可升三等簪裊。又滿二載,升四等不更。再滿一載,可升五等大夫。六等官大夫,非仕不授。然可豪擲十億,買爵一等。

西域入籍豪商,多有滿十五載,為大夫爵者。豪擲十億,爵升官大夫。不下百人。

於是,先行後效。季季皆有滿十五載,為大夫爵者,豪擲十億,爵升官大夫。或數人,或數十,或至百。

《薊法》,關內侯以下,“爵位榮身,不(澤)被子孫”。雖不可世襲,然其利之大,斷難舍棄。如官大夫,歲俸三百石。可:“乘公車,衣四采,補備吏,納次妻”等。諸多便利,遠非常人可比。

乃至西域賦稅,冠絕隴右。

家國天下,利益之重。季漢朝野,再無人敢言,棄四郡河西,並省都護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