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巧不如拙(第2/2頁)

編戶齊民,乃薊人一切便利之根本。若為薊人,必先編戶。編戶之後,方能開設賬戶。得五家作保,並存入一筆不菲保金。方可入市舶寺,交易所,販購寄艙劵、寄田券。

若為薊人,需擁《薊法》。《二十等爵》、《圩田制》等,諸多法規律令,皆需遵守。首當其沖,戶田一頃,戶宅一座。多余田宅,若無族親宗人分割。則由薊國貲庫,以市價收歸官田,官宅。《薊法》:“五大夫一妻二妾,公士一妻一妾”。家中豢養,艷婢舞姬,蒼頭監奴,亦需遣散。舞姬入籍樂府,艷婢收為官婢。蒼頭監奴,皆重編入戶。牲畜家財,如實上報,照章納稅。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待與《薊法》毫無違背,方可申請編戶。

看似繁瑣,刀刀割肉。然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取舍有道也。

更有甚者,薊國吏治健全。只需入市樓,填報編戶申請。

以上種種,皆由市吏代為操辦。只需坐享其成,無需親力親為。尤其所囤田宅,皆市價賣出。所得薊鈔,如數存入賬戶。各項收支,一目了然。

何其便利。

先前河北豪強,多行觀望。待左右皆有編戶,入籍後坐享暴利。遠非種田可比。

於是,一傳十,十傳百。漸成蜂擁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