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金聲玉振(第2/2頁)

不料另有敕令,表賜左右二國相:“賜位特進,見禮如三公”,另表賜進爵都亭侯,食二百戶。以章其功。

滿殿嘩然。

都亭侯,乃民爵二十等之列候。初名徹侯,承秦爵二十等,金印紫綬,以賞有功。後因避武帝諱,改通侯。後又改列侯。“(列侯)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依《薊法》:歲俸一千石。受田一百零五頃,受地一百零五宅。

另食二百戶。

薊國二百戶,可想而知。單田租一項,二百戶,三十稅一,足有二千石,與中二千石俸(2160石),相差無幾。

薊國千裏國土,千萬國民。薊王取一城之都亭,分封二位國相。自是情理之中。

列候乃二十等爵之冠。薊王擢升左右國相,令其居於百官之首,乃彰治國之功。且與百官不同。左右二國相,未能領食雙俸。薊王以二百戶“衣食稅租”補之,足見用心良苦。

先封幕府,再封國中。亦符家國天下,次第有序。薊王行事,有禮有節,有憑有據。

品秩封不好,位次理不順。何談治大國如烹小鮮。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設身處地,身臨其境。植根大漢二十載。方知丞相,字字珠璣。背後之心血,豈是常人能夠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