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二章 琳達布萊克的讓步,女性……(第3/3頁)

“我只看了前十章,它確實相當引人入勝。”琳達說,“但致命問題就在於,它是你們華夏歷史的背景文化,我是作者編輯,所以無論我是否感興趣,都會至少去看第一章 。”

“但是普通的美利堅社會人民,他們不僅不會去主動了解華夏的文化,更會在看到書的內容簡介,是以華夏神話體系作為背景,主人公和配角全是中文名字,他們就不會再給這本書翻開它的機會了。”

“你以為那麽多出版社,在你沒有答應附加條件後,連再談條件的機會都沒有,只是因為有色人種歧視嗎?”

琳達攤開手:“這些並不是本質原因,但凡同樣的故事,只要改成北歐神話背景,希臘神話背景,名字再改成英文名,相信我,就算你是華夏人作者,他們也願意放松條件和你繼續談下去出版事宜。”

“資本追求利益,能賺錢的書籍就是好商品,他們並不在乎商品的國籍。”琳達深深地看著少庭,“不願為你放寬條件,因為評估結果是,這本書不一定大賣,甚至可能首印能賣完都不容易。”

琳達布萊克小姐說的話,冰冷但也足夠真實,但她給出的最大誠意還是出版合同。

這日談話在琳達留下合同後結束,陸華然找了專業律師,又有華森特教授把關,這確實是份格外讓步的合同。

甚至算下來這本書對於琳達來說,覆蓋了人工費用、印刷費用以及推廣費用後,她應該賺不到什麽多余的利潤。

除非《大道仙途》能暢銷,她到可能還能小賺一筆,但最大頭的利潤確實都讓給了原著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