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一章 都市異能題材,琳達上門……(第2/3頁)

“可對於女性,我倒是認為不要過於追求真愛和相信愛情才是上上之策。”

陸華然嘆息說道:“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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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利堅呆了半月有余,附近街道和唐人街摸了一遍,吃了開在美利堅的各種滬市飯店、廣州酒家,又嘗了各種本土改良版本的各國餐廳。

無所事事的日子固然舒暢,久了也還是覺得應是找點正經事做。

陸華然都以為這兩人要天長地久的當公子哥了,某日就見兩人抱了台德國產的打字機回來。

她以為這二人要學習段時間,就見少庭字打的飛快,反而沈靈均要練習段時間。

“你怎麽這麽熟練?”沈萊恩好奇問道。

許少庭道:“再熟練也沒用,也只能打英文。”

他心中想,要是拼音普及,有了這台打字機每天一萬字都沒問題。

手寫的效率遠遠比不上鍵盤,但是這次準備的故事也不長,動筆之前他先向沈靈均講述了,是個二十萬字左右帶有幻想色彩的故事。

這個故事少庭也早早和沈靈均選定了投稿期刊,是紐約本地的一本面對大學生的讀物雜志。

故事主人公設定便是個十九歲,大一新生,有些害羞但心地善良,大多時候還算陽光開朗的白人男孩。

聽到少庭要設定白人做主角,沈靈均蠻驚訝:“你要以白人做主角?”

“本土化再所難免。”少庭說,“你聽我繼續講下去。”

這個白人男孩金發碧眼,但是寄人籬下,父母早逝。

沈靈均又打岔:“很經典的開頭,塑造主人公悲劇性的童年經歷,一看作者就是老手了。”

少庭沒忍住捂他的嘴,抗議道:“聽我繼續說下去!”

沈靈均笑彎了眼睛,連忙求饒:“好的好的,你繼續講。”

這個故事的開始和日常生活沒有區別,童年時期就失去父母,但除此外依舊各方面普通的白人男孩。他的一生大概便是升上普通的大學,畢業後找到個普通的工作,談一個差不多的女朋友。

然後結婚生子,忙碌於工作,賺一份還可以的工資但基本都要花費在孩子和家庭中。

所有的一切都轉折在某日普通的一天,愛玩的室友去參加聯誼活動,主角只是在宿舍中準備考試前的復習。

深夜剛關上燈的他就被神秘人扼住喉嚨,身後的血腥味宣告著來者不善,但是他就像是被老鷹捉住的小雞,沒有任何掙紮的能力。

但是這個神秘人並沒有取走他的性命,只是給他注射了顏色詭異的藥劑。

少庭講到這裏,主動問沈靈均:“你覺得這個開頭怎麽樣?”

沈靈均答道:“你繼續講下去,至少目前還是願意聽下去,這針藥劑是讓主角只是睡著這麽簡單嗎?還是說是某種讓人上癮的藥品,以此來控制主角為某個組織做事?”

“是讓人基因變異,能獲得超能力的藥劑。”少庭答道,“這是個都市異能題材的小說。”

如果不是讀的書夠多,沈靈均也要反應不過來:“基因變異我知道,生物學方面的知識,超能力是什麽?都市異能題材又是什麽?”

“超能力就是……”少庭想了想,“主角被注射藥劑後,他發現自己彈跳力超過普通人,能輕輕松松一跳五六米高。帶來的附加作用是他可以靠著這彈跳力,從平地靠著障礙物做跳板,幾分鐘內從外墻攀巖附壁上幾十層高樓的樓頂。”

沈靈均這時已經開始感慨少庭的想象力,就聽他繼續說:“主角還獲得了超高速與力大無窮。”

“這又是什麽?”

沈靈均如果剛開始只是覺得那開頭還算可以,那麽現在已經對這個故事,尤其是這各種能力產生了巨大興趣。

少庭本來覺得都市異能小說,在百年後都不算很火熱的題材,所以在滬市時並沒有考慮過寫這類型小說。

但是來到紐約後,看著高樓大廈已有了雛形,他就自然而然的想到,倒是很適合作為這類題材小說連載發布的土壤。

二次工業革命電力的普及,現代醫學技術的進步,抗生素的發明,各種生物實驗的展開,連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都已經開始在寫初稿……

還有比這更適合都市異能題材出現的更好的契機嗎?

這日兩個年輕人窩在房間中,就後來風靡美利堅的《都市英雄》小說的前傳,那篇只有二十萬字左右的《英雄誕生》的各種設定,興致勃勃的聊了一個上午。

那時候來自華夏的作家許少庭,還只是打算作為銜接這段無聊時光,小試牛刀的在大學生讀物雜志上了解下市場對題材的接受程度。

遠遠不知道歷史上這普通的一天,會成為百年後學生們參加文學歷史考試,會作為選擇題出的一道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