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道統框架

“自知道護國公欲立道統之後,老朽準備了兩套說辭,若是護國公欲急切成事,老朽便會進言罷黜百家獨尊法家。不過護國公答了兩朽三問,老朽已知護國公心意,便只能進第二套說辭了。”

李非沒有急著說自己建議的內容,反倒談起他的第一套說辭:“若獨尊法家,十年之內,護國公便可平天下,但這並未解決天下之難題,而是將之推遲三十年罷了。”

趙和點了點頭。

以他的能力,重新統一大秦真不是什麽太難的事情,甚至在統一大秦之後,這個帝國又會迎來一個所謂的“盛世”,但是,困擾大秦的矛盾並沒有真正解決,它只是推遲了爆發時間,當三十年或五十年後它再爆發時,其破壞力會比起現在更大,甚至有可能出現長達數十年上百年的割據混戰之局。

“法家尚且不能獨尊,儒、道之流,自然更不可行。以老朽愚見,法、儒、道,再加其余諸子百家,各有所治,彼此偏重並不相同。護國公所立道統,何不雜糅之以取其長,析分之以利其用?”

趙和精神微微一振。

這個觀點與他的想法是不謀而合的,但是具體怎麽做,李非或許能夠給他更多的啟發。

“法家之說,首重治國,故此,護國公所立道統,在國政之上,當求以法治國,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是鄉願,但成文之法,明示天下……”

李非終究是法家宗師,故此他首先還是從法家的角度來進言,在他看來,“以法治國”雖然不是什麽完美的制度,但卻是能夠在最大限度上保證秩序與公正的制度,他在進言之時,甚至揚言哪怕是最惡的法治,也比最善的無法之治要好。

類似的話在朝會時趙和已經聽那些法家出身的官員們說過,李非這位大宗師說出來,無非就是更生動更自信些罷了,故此趙和雖然點頭,卻並沒有立刻接受。

但緊接著李非的話讓趙和愣住了:“法可以治國,卻不可治人,人唯違禁犯法之時,才受法治。欲治人,需仁禮,儒家仁、禮,若用於治國,必因循守舊,但用於治人,卻恰如其份!”

“法者,國之治也,德者,人之治也!”

雖然李非還是藏著私心,但他這一句話,卻讓趙和完全忘了他的私心。

此前趙和想要兼用百家之長,所想的是這一家摘一句那一家摘一句,以此來形成他的“道統”,但李非卻將“道統”分成了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治國,也就是國家制度,另一部分是治人,也就是世間道德。在國家制度之上,法家占據優勢,即所謂“以法治國”。但在個人的修養上,則貫徹儒家學說,即所謂“以德治人”。

“以李公之意,就是以法治為,以儒治人,那道家呢,還有墨家名家陰陽家之流,又當如何?”在想了好一會兒之後,趙和又問道。

“呵呵……護國公昔年在稷下之上,設形上與形下兩院,此事護國公自己忘了?”李非突然笑了笑道。

“唔……”

趙和自然不會忘記此事,李非一點,他頓時明白過:“請李公明說。”

“道家可用其形而上者,其‘與時遷移、應物變化’之言,‘福兮禍之所伏,禍兮福之所倚’之說,‘反者道之動’之理,皆可用以格物觀世……”

作為三顯學之一的道家,在李非的建議之中並沒有被遺忘,但是如果說以法家來制定國家制度、以儒家來確定個人修養,那麽道家的觀點,在李非看來就是用來指導“格物”、“觀世”的方法。

“方法論!”趙和猛然道。

“啊?”李非莫名其妙。

“我師張公於大宛,博覽驪軒之書,其學問頗有可觀之處。驪軒人有所謂智者之學,智者之學有二根本,其一為物源說,其二為方法論。所謂物源說,便是窮究萬事萬物本源之學說,所謂方法認,即何者為窮究本源之法。”趙和說到這裏,有些振奮地道:“我在大宛時,張公擇驪軒學問中精妙之處教導我,可惜我分心外物,未求甚解。”

他這邊說自己未求甚解,那邊李非則是瞪圓了眼睛,一臉訝然之色。

“物源說、方法論,物源說、方法論……”李非喃喃重復著這二者,好一會兒才苦笑道:“老朽只以為自己乃是最先注意此……此說者,卻不曾想,萬裏之外的異國,卻早已有了。”

“十步之內,必有芳草,驪軒亦是大國,豈無可觀之處?”趙和勸慰道:“李公也不必妄自匪薄,我向來以為,《易》為諸經之首,百家之源,而《易》之中我又最喜其兩句,其一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又一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我大秦擇采諸國之長,學問雖出自驪軒,大秦亦得之、習之、用之,正是厚德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