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3/6頁)

“還得一個時辰後?你要幹啥去?”

秦放:“看書。”他找了個地方坐下。他媳婦買的三本書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他字還沒認全,他媳婦說了,等他把這裏面的字認全了,就給他買兵法書。如果說16歲的時候來服軍役,是因為朝廷規定,他沒有辦法。那麽這些年下來,他是真的喜歡從軍,喜歡在戰場上殺敵,在戰場上,他仿佛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

當然,他現在又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個意義,他要變強、升職、賺錢、養媳婦。

“……咱們是粗人,裝什麽文人啊?真是的。”有些人不以為然。

“就是嘛,看你能的,多看幾本書能咋的?”

“可不是。”

當然,也有人是幫著秦放說話的:“咋的,還不允許別人看書啊?”

“就是,自己不想看書,就不要阻止別人。”

秦放本來就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對於說酸話的,他置之不理,對於幫他說話的,他記在心裏。

韓臻吃好飯,來到秦放旁邊坐下:“看什麽書呢?”

秦放把手中的千字文給韓臻看。

韓臻有些詫異,隨即打趣道:“怎麽看書了?難不成你還想考武狀元?”武狀元不僅僅是武功厲害,武舉涉及到兵法等知識,所以讀書識字是必須的。

秦放搖頭:“以前是沒機會,現在有機會了,多看點書挺好的,我媳婦認識字,都是她教我的。”說這個的時候,他不覺得羞愧,反而覺得驕傲。

韓臻感嘆:“你那是運氣好,你以為誰都像你,能娶到識字的媳婦嗎?”雖然他們這群人都知道秦放娶了個好媳婦,但是真正了解之後,還真是都羨慕不已。秦放家的媳婦不僅賢惠,做的東西好吃,還會自己掙錢,現在還買了下人。更重要的是,還長得漂亮。

人都是視覺動物,男人喜歡漂亮的女人是天性。就好比韓臻,他覺得楊大花很好,雖然楊大花長得一般,但是也很賢惠,經常自己去縣裏賣帕子荷包掙錢,能娶到這樣的媳婦,他已經心滿意足了。但是,如果楊大花能漂亮點,他自然是更加喜歡的。

秦放笑了笑。

韓臻看著他剛硬的側臉,陷入了沉思裏。他們雖然是一起玩到大的生死兄弟,但是他的命沒有秦放好。秦放身為秦家的長子長孫,從小是在爺爺奶奶、阿爸阿母的疼愛中長大的。而他自己呢?他生母早逝,他阿爸娶了後母,這次的服軍役,他就是代替他阿爸來的。

韓臻很清楚,他如果不走出那個村子,一輩子大概也就這樣了,所以在他阿爸和後母讓他來服軍役的時候,他沒有反對。因為只有走出了那裏,他們才管不到他。

事實上,他的選擇是對的。

他自從服軍役之後,家裏沒有來過一封信,而他自然也不會去信,甚至當了百夫長之後,他的銀子都自己存著,他才不像秦放會捎回家。他還叮囑過秦放,在信中不要提起他的事情。

他從小過的不痛快,自然不會拿自己用命掙來的錢去養後母他們。

以前,他很羨慕秦放,後來他們成親了,楊海燕新婚夜服毒自殺的事情傳出,他還一味的同情秦放,可是轉眼間,秦放又成了讓他、讓大家都羨慕的人。

哎……

秦放認真的在看書,他爭取十月裏把千字文裏面的字也認全,從十一月開始看兵書。

差不多看了一個時辰的書,秦放就把書收了起來,踢了踢在他旁邊睡覺的韓臻:“起來,去活動活動筋骨。”

韓臻睜開眼:“行。”

他們值班當然不是巡邏,巡邏有下面的將士在呢,他們值班是保證在軍營裏就行,至於做什麽事情可以自己安排。所以很多事情,他們都是在訓練的。

秦放:“今天不跟你比劃,跟張百夫比劃,我們輪流跟他比劃。”

韓臻眨了眨眼睛,隨即搭上秦放的肩膀偷偷問:“他怎麽你了?”韓臻沒有秦放高,他搭著秦放的肩膀,壓的秦放很不舒服,直接把他的手甩開。“沒有。”

韓臻才不信。別看秦放看上去老實,內心可壞的很。老實人會藏私房錢?要知道去年年底秦放給家裏寫信捎了銀子的事情,村子裏的人都知道了。因為秦家送兩個孩子去認識字,根據秦家的說法,是秦放掙錢捎回來的。所以他阿爸給他也捎信了,問他有沒有月例。

韓臻收到信的時候覺得好笑,他又不是傻子,有月例會給家裏?所以連信都沒回。不過他問了秦放,知道秦放捎回家三兩銀子,所以也知道秦放藏了私房錢。會藏私房錢的男人是老實人?不可能。再說,他們從小一塊兒長大,他可太清楚秦放了。

兩人找到在一邊聊天的張百夫,張百夫正和大家聊的起勁,感覺到頭上有陰影,擡頭一看,是秦放和韓臻:“你倆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