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等洪叔回來喂了羊, 楊海燕他們就出發了。隨同的還有洪嬸,洪嬸帶著孩子,到了縣城洪嬸陪著楊海燕逛, 孩子交給洪叔。在洪嬸和範嬸之間, 兩人做事情都利落的, 但是洪嬸帶著孩子看鋪子不如範嬸方便,還有就是洪嬸是本地人,去縣城比較合適。雖然啟國是用通用語的,每個地方的語言一樣,可口音卻不同的。出門在外,本地口音還是比外地口音有優勢的。

縣城比鎮上繁華多了, 不僅繁華, 進縣城還相當嚴謹的。因為縣城是邊關重地, 如果說軍營是第一線,那麽縣城的防守是第二線,有專門的守城將軍在。所以這裏的縣城也和其他地方的縣城不同, 在其他地方,縣老爺是土皇帝、地頭蛇, 但是在這裏, 縣老爺還真不算回事兒。永和侯府是縣城的土皇帝,之外還有各武將,每個人都比縣老爺橫。

到了縣城門口, 每個人都要憑身份文書才能進入。其實,古代的身份文書存在著很多缺點,就像楊海燕穿越前,中國六七十年代的介紹信一樣,哪怕身份文書是真的, 但是又能怎麽證明這身份文書對應的是這個人呢?

不過這是無法避免的,沒有辦法。

楊大花和楊海燕是軍屬,所以她們進縣城都是方便。進了縣城,洪叔找了個地方停好驢車。楊海燕等人下了驢車:“大花姐,我們就在這裏分開,我們到處去逛逛,等到未時初(下午1點)再回來,你如果先回來了,麻煩在驢車上等我們一會兒。”她準備在縣城裏的館子吃飯,嘗嘗這裏的菜。

楊大花:“哎,好。”

接下來,她們就分開了,楊大花去擺攤子,楊海燕帶著洪嬸到處逛逛。說起來,還是洪嬸帶路。

洪嬸第一次來縣城,是她和洪叔剛成親那會兒,那會兒洪叔的腿還沒受傷,他們的手頭寬松些,所以成親之後,洪叔帶她來縣城長長見識,尤其是洪叔打的野味,為了賣個好價錢,也會送來縣城的館子酒樓。故而,洪嬸對縣城還算熟悉的。

楊海燕:“洪嬸,咱們先去最熱鬧的街上看看。”

洪嬸:“清晨裏最熱鬧的地方就是菜場了,我們先去菜場?”

楊海燕:“好,你帶路。”

洪嬸:“是。”帶路中,洪嬸猶豫了一下,還是問了,“太太,咱們點心鋪子的後院要不要弄個地窖?”

楊海燕:“地窖?”

洪嬸:“是,現在已經是10月上旬了,到了11月中旬,邊關的天氣會急速的變冷,天氣幹燥不說,有時候會來風暴、沙暴和冰雹,也會下雪,一旦下雪,怕是沒個四五天都不行。這樣的天氣會持續兩個月,這兩個月菜場沒人,街道的鋪子也不會開門,所以每年到了11月,我們這的人都會在地窖裏存食物,菜、肉,都會存上很多。”

洪嬸這麽一說,楊海燕倒是想起來了,小說裏的確有這個情節。對本地人來說,這樣的日子已經習慣了,熬一熬就過去了。但是對女主楊大花來說,是相當難熬的。她雖然在楊府做的粗使丫環,但是京城是全國最富裕、最繁榮的地方,所以楊大花在楊府裏也沒有受苦,反而到了這裏,因為事先準備的不夠充分,受了苦。

同時,她也是在這個時候懷孕了,然後身體的營養跟不上。為此,男主闖山打野味給她補身體,兩人的感情在這個時候升華的特別快。總得來說,這是一部小甜文。

其實穿書之後,楊海燕很少去想小說裏的情節了,因為屬於男女主的劇情和秦放無關,而屬於秦放的劇情已經改變,加上她無心奪女主的機緣,所以也不需要時時去回想小說。

不過,地窖的確要準備。

楊海燕:“洪叔會挖地窖嗎?”

洪嬸:“會的會的,我們家以前的地窖都是他挖的,不過現在……我們已經沒家了,他腳受傷,我生孩子遭了罪,所以家也賣掉了。後來實在湊不出錢,他才去賣身的。”

楊海燕大吃一驚,這個她倒是不知道,洪叔也沒有細細說過:“那他賣身之後,你和孩子住在哪裏?”

洪嬸:“我住在村子裏的鬼屋裏,鬼屋沒人住,所以我住著,也沒有人會趕我走。”想起來,她雖然命苦,父母不慈,寧願她丈夫賣身也不願意幫她一把,但現在也算是苦盡甘來了,碰到了這麽好的太太。

楊海燕除了嘆氣,也不知道說什麽。

縣城的菜場的確比鎮上的菜場熱鬧,而且種類多。鎮上除了蔬菜就是肉,偶爾能看到魚。但是這縣城裏不同,蔬菜和肉都是沒差,可是海鮮河鮮不同,這裏賣河鮮的小攤子還不少。

永州沒有海,只有河,很長很長的河,河邊有漁民,專門撲魚為生,所以這菜場裏河鮮不少。

楊海燕穿書前是中國南方人,她生長的地方是南方的一座海島城市,所以她最喜歡的就是海鮮了,新鮮紅燒的,或者腌制的,她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