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3/4頁)

“要死,真要成了那種樣子,豈不是一頓不吃就人不人、鬼不鬼的了?”

百姓們群情激奮,縣太爺拍了驚堂木喊“肅靜”,之後再找人證上堂作證。

現在都知道吃多了那罌粟會變成堂上那犯人的癲狂模樣,也沒人顧的上面子不面子了,只想著讓縣太爺給做主。

如顧茵之前所料,症狀輕微的人還是在大多數,他們只是如之前宋石榴那邊,茶不思飯不想,只想著吃望月樓的麻辣燙。但症狀嚴重的也不是沒有,就有一家富戶,他家的少爺本就體質差。

那小少爺入冬之後就開始吃望月樓的麻辣燙,吃到後來人就時而躁狂,時而抑郁,家裏請了好些個大夫都沒診斷出個所以然來,更沒懷疑到望月樓頭上——那麽些人吃呢,沒聽說誰家吃這個吃壞的。

直到和那個做實驗的囚犯症狀對上,那家人才知道自己是著了望月樓的道,把那小少爺擡到堂上,一起指證王大富。

這情形比之前賣廚余還嚴重,尤其後頭縣太爺審問出那罌粟是王大富從府城買的,更不敢等閑視之,把王大富先收押,再把卷宗往上一遞。

沒出兩日,府城那邊就來人了。不用說,自然還是來搶功勞的。

縣太爺和關捕頭又把王大富押上囚車,準備把他送審。

一聽說又要去府城,王大富當天就嚇懵了,再不見當日在公堂上侃侃而談的風采,知道這次就算是不死也得掉層皮,他老實得像鵪鶉似的,路上已經開始自發自覺地背誦口供了。

他們出發之前,顧茵當了一次虎媽,把顧野拴在店裏,生怕他再神不知鬼不覺地又跟人上府城去。

顧野很無奈,保證道:“府城去過了,不好玩,我真不去了。”

顧茵才不管他說啥,反正那兩天都恨不得把他拴在自己褲腰帶上。

但是顧野沒去,其他深受罌粟之害的百姓卻是跟著去了府城聽信兒。

不過兩日,消息就傳回寒山鎮——這次知府審案風格一如既往的粗暴,他把王大富關在了府城的大牢,抄沒了所有財產,再把賣給他香料的一眾人等都一鍋端了,另外還把這件事上報了朝廷,直言罌子粟入食會讓人上癮,害人健康。至於王大富的後續發落,還得看上頭的命令。

這案子雖然看著不大,其實卻是把罌子粟到底不能食用這件事推到了明面上。

功勞當然也還會落到知府頭上,縣太爺倒也沒有不平,只想到若是能讓全國上下都知道罌粟入食有極大危害,是會惠澤後人的一件大好事。

縣太爺並不貪功,但這次他特地開口為顧茵邀功了。

知府是浸淫官場多年的,雖搶功勞搶的歡,卻也知道不能只自己吃肉、不給旁人喝湯。縣太爺兩次都把功勞讓給他,他也承了他的人情,允了。

王氏聽到前頭的消息,正在家裏直呼肉痛,王大富的家產都被充公了,她還有一百五十兩銀子沒要回來呢!

一百五十兩啊!就算現在自家有鋪子,王氏都心疼地好幾宿沒睡安生。

不過這種情況也沒持續幾日,因為臘月二十,縣太爺和關捕頭回到了鎮子上。

他們帶回了一個牌匾,是知府親自寫的“俠肝義膽”,用來表彰顧茵再次出謀劃策的,為他人鳴不平的。

前頭顧茵獻計,是因為自家牽涉到案子中,這次她幫忙,純粹是路見不平,實在是見不得王大富這種害人的行徑。

光這牌匾不算,另外知府還把王家老宅送給了顧茵。

那老宅之前是王家大房和二房共同擁有的,後頭王大貴和鄒氏出了那樣的事,二房的家產也都被府城的官差搜刮走了。二房的眾人也沒臉再在寒山鎮待,幹脆把自家那半邊房產賣給了王大富,他們換了一些銀錢,去其他地方謀生了。

所以那老宅之前已經是王大富的財產,縣太爺幫著顧茵請功,知府自己寫了個牌匾,沒舍得給其他值錢的東西。而王家老宅雖大,但年頭久了,又不能挪動,抄沒入公中對他來說也沒什麽用,幹脆就給顧茵了。

這對王氏老說真是天大的好消息,那可是她娘家的祖宅,兜兜轉轉回到她手上,真是比白撿了銀錢還高興!

後頭縣太爺讓顧茵和王氏去衙門過契,顧茵忙著店裏的生意——望月樓沒了,食客們知道這次是她見義勇為舉報的,都對她懷著感激之情,食為天的生意前所未有的好,一下子分不出兩個人,便讓王氏自己去了。

沒過多久,王氏回來,把地契屋契交給顧茵,讓她放起來。

顧茵當時也沒細看,等到晚上回到家後,她洗漱寬衣,才想起來契書還在自己身上。

這次打開,她發現不妥了——這契書上老宅的所有人,居然不是王氏,而是她自己!

她當即去了隔壁找王氏,王氏正在和宋石榴一道做家務,年關將近,家裏裏外都得細致打掃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