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與蓮(第3/9頁)

本以為一切都結束了,哪知道又蹦出個孩子。

夜裏孩子啼哭,他手忙腳亂地沖奶粉喂奶,給孩子換尿布,手上沾了一片黏稠稀黃的糞便,終於嫌惡起來,連同著對前妻的怨怒,都想一並撒在孩子上:反正這孩子一生下來就被母親拋棄,終生難幸福——他想掐死她,再趁夜丟到河裏去,除了他和前妻,誰都不會知道這世上有過這麽一個孩子,這都算不得罪惡,不過是將不幸扼殺在搖籃。他的手都卡住孩子脖子,她的脖子就像嫩草莖,一折就斷,不需要使出多大的力氣,小嬰兒的臉立刻漲得通紅,眼睛也睜得大圓,一口沒來得及咽下的奶吐了出來,流在他手上,他一下子繃不住,松開手,萬念俱灰,口裏念叨著:“對不起……對不起……”那孩子哭了一整夜,哭到嗓子幹啞,發不出一點聲音,他在啼哭中睜了一夜眼,腦中一片混沌。

第二天他沒去上班,抱著孩子去了父母家,父親上班去了,只有母親一個人在家。他進門一刹那,母親大約明白了,他把事情來龍去脈向她說明白,她說:你等著,我打個電話給你爸,讓他回來,商量著辦。母親起身去幫那孩子換尿布,憋了一個晚上,孩子屁股都被糞便炙紅了,長出水泡,母親心疼得大叫,嘴裏喊罪過。過了沒多久,父親回來,未進門先咳嗽,像是某種問責,搞得李晟心裏發毛。三個人圍著那孩子坐定,各自沉默,看向那個孩子,又把眼睛撇開,許久沒有響動。父親一向嚴苛,在他面前,李晟沒有話說,小時候是畏懼,年紀大後漸漸變成了無視。

“咳!”父親咳嗽了一聲,放話,“送掉吧!那個女人那麽喜歡在外面玩,這個孩子不能保證是我們家的人,再說,你現在還是公職,只能生一個孩子,這個孩子來得蹊蹺,跟別人講不明白,到時候被人一告,你要丟飯碗的。”

李晟依然不說話,也無話可說。

“可是送給誰呢?”母親有些遲疑。

“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解決,總有人要女孩的,大不了貼錢送掉。”父親說,“局裏還有事,我先走了。”他起身,大步流星地走,母親叫住他,把那孩子抱到他面前,露出孩子的面頰,讓他看一眼。母親說,“和我們家人長得一模一樣,你看一眼,心別那麽狠,想辦法留下吧……”父親搖頭,不肯看,推開門走了。

李晟又坐了一會兒,說:“我走了,我也不想留這個孩子,我來想辦法送出去。”

母親長嘆:“我一定是上輩子作孽,這輩子報應到你們身上了。”她多看了那孩子幾眼,那孩子笑起來,嘴邊倆小梨渦,她又說:“這孩子和你長得像,是我們家的人。”

李晟從母親懷裏抱過了孩子,走回家去,路上穿過一個中學,道路兩旁栽著桃、李、杏,杏花開得最盛,其他都殘敗了,他被杏花的妍麗打動,心說,那就叫這個孩子“杏子”吧。他心念一動,那孩子就笑,春風裏,人被吹得和酥,他也跟著笑了。

回家之後,他托了幾個朋友幫忙打聽,打聽到陳家人想要女兒,又問清了家境、人品,覺得不錯,可以托付,便搭上線,把孩子送過去。這件事情只在知情人心裏劃過一道水痕,不多久,復歸平靜,各自淡忘。

陳家人給李晟的四萬塊錢,他一直存著,幾年後,換房子的時候用上了。虧得這四萬塊錢,才買上復式小樓。時間過去久了,這錢花得也沒有那麽愧疚,只是心裏還是有根筋被扯動,想到這是賣女兒來的錢,又陷入幾分鐘的苦惱,他已經快要忘記那個僅有數面之緣的女嬰兒,算一算年紀,她也到能跑能跳的年紀,不知道長成了什麽樣子。雖然掛念,但從來沒有動過去看她的念頭——早前就和陳家人約好了,老死不往來,他不會破規矩,也不會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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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晟沒有再婚,後來又有過幾任女友,總是不能長久,關系一旦親密就崩塌,他自己知道原因,無論選誰,都是一眼望到死,一切暮氣沉沉,如破船入海,沒有人能有前妻的濃艷活泛和叛逆,他一直忽視了自己在上一次婚姻中的不甘,一直未能馴服一匹野馬,而口味重了,再吃清水煮白菜,往往不是滋味。於是就這麽一年年溜過去,白發暗滋滋地拔出來,一下沒注意,已經兩鬢斑駁,獨居慣了,也不過如此,再結婚的念頭,漸漸隱去。

他不結婚,還有一個原因是蓮子——她對他所有的女友都選擇了漠視,那種漠視帶著敵意,有時至於狠毒。有一次,他和一個女中學教師談戀愛,幾乎要訂婚,那個女老師也住進了他家,女老師心急,以為順理成章,對蓮子說:“以後我就是你媽媽了,快叫媽媽。”蓮子平常不怎麽說話,那天卻笑意盈盈:“在您之前,還有好幾個人想當我媽,都沒當成,比您年輕、漂亮、會說話的也有。”女老師的臉立刻黑了,不知如何接話,心裏存下嫌隙,沒多久就和李晟分手了。李晟沒有責怪蓮子,他早就知道她的態度,也預知了那樁婚事的失敗,他已很難再有勇氣承擔愛情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