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案 偵探小說(第2/3頁)

當時,我在收集回來的屍塊中,意外地發現了一塊不屬於死者的骨骼,而且那塊骨骼已經白骨化了。所謂白骨化,是指屍體軟組織經**過程逐漸軟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發和指甲脫落,最後僅剩下骨骼。白骨化一般需要七年或八年的時間,具體時間的鑒定,那是法醫人類學的難題,因為涉及到考古埋藏學、法醫昆蟲學、法醫骨組織學等多個學科,在這裏篇幅有限,我就不詳述了。

總之,白骨化需要的時間很長,而我們找的屍體還有軟體組織存在,兩者相差的時間間隔太大了。

那塊神秘的骨骼是髖骨,本身因混在屍塊中,已經染了血色,若不是我根據解剖學特征,按人體骨骼結構排列順序檢查,很可能就會忽略,這些骨骼中有重復多余出來的。成人的髖骨特征明顯,若懷疑是獸骨,或者骨骼的人類特征不明顯,最快速及準確率高的方法就是采用抗人蛋白沉澱反應,若是陽性反應就可判定是人骨了。

這樣一來,我就確定至少有兩名死者了,也許更多。

接著,我在屍檢中又發現很多骨骼橫截面都有鈍器砍切的痕跡,跟老鼠等動物的咬痕不一樣,它們也難以咬斷較粗的人骨。隨即,我就想到,是不是死者被肢解了,然後被丟棄到了倉庫之中。想來想去,我又覺得不大可能,要從倉庫屋角的窟窿扔屍體進去,不可能扔到最裏面去。這一點實在參不透,為了不本末倒置,我就先盡力確定死因,密室殺人的解答留到最後好了。

屍體被肢解後,外傷已經很難找到了,我就把能做的工作都做了一遍,比如毒物檢驗。要說的是,有些死者中毒死亡後,屍體經過火化,毒物就無法檢測出來了,可謂毀屍滅跡,但金屬毒物中毒的死者即便是火葬骨也可以檢出毒物。

金屬毒物是人類認識較早的毒物之一,19實際歐洲法庭醫學方面的書籍就對砷、汞做過介紹,一些重要如枯痔散及龍虎丸也含有砷,如果使用不慎,有時就會發醫療生中毒事故。

我講了那麽多金屬毒物的內容,就是因為在死者骨骼中檢驗到了砷化物,也就是三氧化二砷,俗名叫砒霜。不過要下毒的話,砒霜要用量大,或者長期服用,否則也不會發生吃了就倒地暴亡的事。因此,死者的死因除了中毒,可能還有鈍器傷等外傷。

屍體既然有毒,那麽老鼠吃了會怎麽樣呢?按理說,我沒必要去確定老鼠是否中毒死了,不過我是第一次辦案,覺得好奇便回到了現場。果不其然,倉庫四周有許多死掉的老鼠,屍體都硬了。我擔心造紙廠的環境受影響,接著就找了塑料袋過來,想要清理那些鼠屍。就在那時候,我發現草叢裏還有其他動物的屍體,是一只狗屍。

案情隨著狗屍的發現,很快就明朗了。屍體其實不是兇手丟進去的,而是那只流浪狗從別處叼來了被直接的屍體,藏在了倉庫裏,那兒可能就是它的狗窩了,而倉庫屋角的窟窿也能融狗進出。民警後來也確認了,接連兩天下過雨,倉庫內外都被雨沖洗了一遍,否則我們就能看到流浪狗拖拽屍塊的痕跡了。

我跟民警分析,流浪狗活動的範圍可能很廣,一般犬類動物找到食物了,都是當場吃下,很少有懂的帶回狗窩裏的。流浪狗把屍塊分批拖進倉庫,那說明距離兇手拋屍的現場不會太遠,不然可能會遇到其他流浪狗上來爭奪。

為了盡快查明案情,我給中毒死亡的流浪狗做了解剖,檢查了它胃部裏還沒消化掉的食物。沒想到,除了屍塊,還有一枚戒指,戒環上刻了一個人名:韋媛媛。那枚戒指緊緊地戴在一根手指上,很難拔出來,否則兇手直接時,可能就將戒指取走了。

有了人名,無名屍就有查到身份的希望了,很快民警就查到韋媛媛是桂林市做食品生意的商人,前幾日來馬山縣處理生意上的事,在馬山縣入住過一家旅店。由於死者最後出現在那家旅店裏,所以我們就按章辦事,檢查了旅店環境及入住手續。奇怪的是,死者只有入住登記信息,沒有退房的記錄。80年代末,很多旅店都不需要使用身份證登記開房,跟黑店差不多,旅店的老板就堅稱只是退房時沒辦手續罷了。

可我跟民警沒有買帳,要知道韋媛媛是商人,以她的職業來看,這些基本的手續一定會辦的,至少票據要拿齊了。於是,我檢查了旅店的內外,最後在旅店的廚房找到了人血的痕跡,發光氨一噴,滿地都有發光反應(就是日本漫畫《名偵探柯南》裏常提到的魯米諾反應,但其實那是台灣譯法,很多內地的漫畫書最初都是盜版,因此一些台灣譯法也流傳到了這邊,並且沿用。),而且綠頭蒼蠅也聚集在了廚房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