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案 睡美人

我跟蓮蓬鬼話的大部分作者不一樣,不是寫長篇小說的,所以一忙起來,也就沒再上來。真的很抱歉。

但有幾點要解釋

1.案子穿插英文經典名句:其實真不是裝,我業余也做翻譯,大家看的時下歐美劇,一些罪案劇我是有份翻譯的,有的案子寫著寫著腦子就自然聯想到那些句子了。

2.一些細節我就不解釋了,大部分是真實案件,實際就是這樣,你要我講為什麽當事人那麽笨,那我沒辦法,因為當事人不像讀者有上帝的視角。比如之前的那個純凈水桶,確實,就算水桶是滿的,但裝上去,還是有空氣在水桶裏,但家庭裏的水桶一般是裝在高處,這樣接水就不需要彎腰,而現場拍照時就會有視覺誤導,普通人看照片都會以為水桶是完全滿裝的(許多水桶底部是內凹的),類似這種細節,真的就不需要鉆牛角尖,說是bug,不信你們去看自己家的水桶。這個案子其實很多年前就在紀實節目講過,幾乎所有人都查遍了,後來才想起水桶是新裝上去的,然後查了送水工……

3.之前的案子我不記得寫了哪個了,要是有重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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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我剛升為廣西馬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遇到過一個“睡美人”的案子。

記得,那是1995年3月,一個女子從鄰縣嫁過來,結果第二天就死了。女子的娘家認為此案有蹊蹺,搶了屍後,又跑到馬山縣公安局報案,說是男方家人把他們的女兒害死了。可是,男方的家人卻堅稱,女子並沒有遭受到任何肢體方面的傷害,也沒有誰給她下毒,她自己睡了一覺就死了。

根據我對案情的了解,得知死者名叫許美人,與男方王仁華相戀五年,婚期幾經推遲,終於在95年3月定下。誰知道,許美人新婚之夜竟成了“睡美人”,並且是一個永遠不會醒來的“睡美人”。王仁華醒來後,發現新娘身體僵硬了,立刻通知了父母,他們決定當天埋屍。可許美人的娘家得知消息,立刻趕至王家,搶了屍體,懷疑王家謀殺了女兒,還想毀屍滅跡。

這種案子並不少見,奇怪的是,等我做了初步檢驗,卻被難住了。

95年的時候,我做法醫已有九年的光景,不敢說是業內權威,可也算見多識廣了。一般,案子是兇案的話,我都會先看死者的外傷。比如,死者身上的機械性損傷、造作傷、火器傷、墜落傷等等。許美人的身上除了正常的屍斑,單從屍表上看,並無明顯的異樣。死者家屬也看出來了,他們就反復地要求我,給死者做毒物檢驗。

如果案子涉及毒物,那麽就要解決:第一,確定是否發生了中毒,第二,確定何種毒物引起了中毒;第三,確定進入死者體內的毒物量,並判斷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第四,分析毒物進入機體的時間、途徑和形式;第五,推斷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是自殺、他殺、意外災害抑或其他類型中毒。

可奇怪的是,新郎王仁華始終稱這是詛咒,他們家鬧鬼了。原來,王家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幾年前就結過婚了,可是妻子都忽然睡一覺就死了。如今,王仁華的家人想辦婚宴沖喜,怎料紅事變成白事,街坊謠傳王家被鬼纏上了,哪個女人敢嫁進去,就是嫌命太長。

詛咒與鬧鬼,法醫都不會采信這種言論,我當時也一樣,可連續三個女子都死在王家,若是巧合,這也太詭異了。

按常規,我在許美人的屍檢中做了各種毒物化驗,包括砒霜、敵鼠強、甲胺磷、氰化物、安眠藥、鉛和汞等重金屬,可她體內沒有發現上述任何一種毒物的殘留。同時,我也排除了許美人因外界暴力死亡的可能。在中毒致死案件中,女性屍體要特別注意**內有無毒物,曾經有罪犯通過此手段投毒,法醫在死者胃部並沒有檢查到毒物的存在。而這一點,我也排除了,許美人百分百沒有中毒的情況。

事實上,一個人做法醫久了,雙眼就毒了。在我沒有做毒物化驗時,早就肯定許美人不是中毒死亡了,因為她的屍表是正常的。

對於這個結論,死者家屬自然不信,還提出要回鄰縣做屍檢。可是,許美人的戶口已經遷到了馬山縣,無論是按案發地點,還是戶籍歸屬地,這案子都在馬山縣的管轄範圍內。再說了,鄰縣並沒有法醫,一直由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兼差,有時我還過去幫忙。

為了謹慎起見,我也沒有停下來,仍要傾聽死者的話語,確定有無冤情。可這時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王家迎娶過的兩名新娘雖然死了,但她們娘家的人一聽許美人的案子立案調查了,於是一起趕至馬山縣,要為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所幸,廣西大部分邊遠地區多施行土葬,因此那兩名新娘的屍體雖然下葬了,但仍能開棺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