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店失竊

這是我在2008年,第一次跟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發現自去年九月份起,我就反復跟他們糾纏,不斷糾葛。

我可以說我很倒黴麽?——好吧,我很倒黴,當然這一次,是我主動招惹的他們。

警察告訴我,說我昨天拜訪的胡先生一家發生了人命案,植物園被毀壞大半,而且當晚還有一株價值上百萬的花草被偷,這花草,正好是我昨天去找他探詢的那株,所以我有一些嫌疑,需要調查了解一下。兩人說明了來意,問可以進行調查了麽?

我說當然可以,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我們四人回到了我開的房間,然後在沙發上完成了調查。我言明,我確實於昨天在朋友的帶領下去找過胡先生,而且目的也是想看一下那株十年還魂草。但是胡先生藏得嚴實,並沒有見著,他昨天聲明這株草值一百萬,而且已經賣給了一個來自日本的商人。在提出見一下這植株未果的情況下,我把那個朋友送回鵬城,而我則在江城逛了一天街。

“晚上你在哪裏?我是指今天淩晨3點至5點這段時間裏?”

我和蕭克明對視了一下,那個提問的警察皺了一下眉頭,說有串供的需要麽?我連忙搖頭,說不是,不是,怎麽可能。我們昨天晚上去了附近的XX夜總會,一直玩到了淩晨4點半才返回的酒店。我對面這警察明顯就有些不相信,說你確定?

我說我確定,我旁邊這個也在場。

他看著我和蕭克明真誠的臉,摸了摸胡子,問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別的證人?

我想了一下,說有,就是XX夜總會的安保部主管劉明。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說我們會去調查的,我說沒事,盡管去問,但是事先聲明,我們只是去那裏喝酒唱K,別的事情什麽都沒幹哦?他不相信,說鬼扯,但還是結束了談話,旁邊負責記錄的那個年輕一點兒的警察把記錄紙遞過來,讓我瀏覽一遍後簽字。我掃了一眼,沒有出入,然後龍飛鳳舞地簽了一個“陸左”,問訊的警察看了看我的簽名,說字倒是蠻飛舞張狂的。

我謙虛,說沒讀過什麽書,但是學過幾天的草書,後面的簽名都是在工廠裏面打工時寫報告練出來的,為了效率,難免有些潦草,莫見怪。他見我說得陳懇,點了點頭,說了句XX夜總會那地方,藏汙納垢的,最好少去。站起來,他跟我握手,說調查基本結束了,這兩天最好不要離開江城,要隨傳隨到。

我心急回東官找配合的藥草和材料,哪裏能等這一天,於是說能不能冒昧問一句,這到底怎麽啦?我還急著回東官去照顧生意呢?再有,也沒幾天半個月就過年了,離家漂泊,總是要回家看看爹娘的,在這裏晾著也不是這麽回事啊?

他沒理我,只說讓我等著,然後帶著助手離開了。

兩人走後,蕭克明慫恿我一起去看一看昨天在植物園中間的那玻璃罩房裏面,到底是什麽怪物。他說你不是沒見過妖麽?那玩藝紅光沖天,遍地都是小孩屍骸,養了一堆鬼娃娃,絕對就是妖。這時已經是晚上5點多,天色晚,我一見夜幕降臨,黑黑地,就想起今天淩晨那一片的鬼娃娃浮立著、面無表情的看著我,紅眼睛的還在說“帶我回去……”之類的話語,心中就打冷顫,不想去。

正好劉哥打電話過來,說起了與他老板段叔吃飯的事,於是就推說了明天再去。

傍晚七點,在江城某個最著名的海鮮酒店包廂裏,我和雜毛小道見到了夜總會的幕後老板、也是江城很著名的民營企業家段天德段叔,陪客有夜總會的安保主管劉哥、夜場經理楊懷安以及一個一臉僵木、耍酷的英俊男子。

段叔年逾五十多歲,眼睛炯炯有神,是一個典型的南方商人形象,說話聲音洪亮,精力充沛,喜歡用手勢,喜怒不形於色。他臉上一直有著笑容,和善、親切,但是我知道在這個城市最繁華的地段能夠開上這麽一家規模的夜總會,必須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暗自留心。入了席,基本都是雜毛小道在應酬這老狐狸,我只管吃菜。

前面提過,我是一個吃貨,對食物的熱愛已經超過了一般人的境界。但是我不挑食,稀粥鹹菜也吃得,山珍海味也吃得,尤其愛吃肉。上一次吃請,是在老家的局子裏剛放出來,馬海波和楊宇請我吃的飯,當時還被黃菲給灌醉了,而後大魚大肉的宴席吃過幾次,都是請別人。面對這一桌子龍蝦扇貝、魚翅海鮮,我哪裏控制得住手腳,一瞬間,面前的澳洲大龍蝦就被我消滅了一半,惹得與雜毛小道親切交談的段叔、楊經理不斷側目。

我不管,只吃,因為太好吃了,我會告訴他們我平生沒吃過大龍蝦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