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覺醒 一

  黎微掏出一袋紙巾,小心地替馮斯擦掉嘴角的血跡。馮斯並沒有拒絕,但也同樣沒有隱藏眼神裏的厭惡。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賞窗外的景色,盡管此時天色已經全黑。院長室裏的老式日光燈管瓦數很低,所以室內光線十分黯淡,更照得兩人的臉上都一片慘白。

  馮斯和黎微長時間地沉默著,似乎都不知道該如何開口。最後還是馮斯先開口:“我不明白你是為了什麽。我一直以為你把我當成過去的歲月裏唯一的一個朋友。”

  黎微看著他:“這一點直到現在也並沒有改變。但是,這一件事我卻非做不可。我答應和那個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個:我要他幫助我變強,幫助我運用我的附腦,幫助我摧毀這個守衛人的世界。”

  馮斯大感意外:“什麽?摧毀守衛人世界?你的志向什麽時候變得那麽遠大了?而且,這個世界和你也不至於有那麽大的深仇大恨吧?”

  “這個世界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也徹底毀掉了我曾經最愛的人——這個算得上深仇大恨嗎?”黎微的語氣裏陡然間充滿了仇恨。

  “你曾經最愛的人?”馮斯楞住了。他差點以為黎微是在說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當初的那段戀愛關系,其實就是兩個孤獨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實在談不上什麽愛不愛的。對於他來說,真正的愛情,只有姜米。

  黎微從身上取出錢包,在錢包裏翻出一張小小的照片遞給馮斯,馮斯接過照片來,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釘子一樣跳了起來,忽然間有一種頭發都要豎起來了的感覺。

  這是一張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隨便哪個街邊小店照的大頭貼。大頭貼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卻笑容十分燦爛。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劉鑫。

  那個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網絡時代新富豪,劉鑫。

  馮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沒回過神來。最後他緩緩地把大頭貼遞還給黎微,重新坐下來。

  “劉鑫……過去是你的男朋友?”馮斯斟酌著詞句,“可是,他是一個有錢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窮,對麽?”黎微說,“你如果還算是了解我,你就應該知道,我從來不願意去依靠誰。我愛的是他,不是他的錢。”

  “你說得對,不然你也不會和你爹娘鬧翻了,”馮斯點點頭,“你一向是這樣的純爺們。但是我們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時候,你什麽都沒告訴我。”

  “因為那時候劉鑫剛死沒多久,我不願意把這些煩心事拿出來說,”黎微回答,“事實上我躲進瘋人院的時候,雖然的確是找朋友幫忙進去的,有時候卻真的需要吃鎮靜類的精神藥物,不然我的附腦沒有辦法平靜。”

  “也就是說,你也並不是突然發現你擁有附腦的,而是老早就知道,”馮斯搖搖頭,“這可奇怪了,當我們一起遭遇劉公子時間停止的時候,你說你並不明白這是怎麽回事,當時你的表情自然極了,半點也看不出是在撒謊。”

  “我好歹也是個九線小演員嘛,何況我當時沒有撒謊,說的是實話,那時候我的確對守衛人世界和附腦一無所知,”黎微說,“一直到後來我們分開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我跟你從頭說起吧。”

  “我離開老家來到北京不久,就認識了劉鑫,換了幾次男朋友之後,就和他在一塊兒了。”黎微回憶著,“他一直上海北京兩地跑,還時不時出去登山探險什麽的。我很喜歡這樣,因為以我的性子,擔心兩個人天天在一起會產生厭倦,經常不見面反而好。”

  “這話挺像你的思路。”馮斯一笑。

  “大約兩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無人區,準備征服那裏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結果出事了。”黎微說,“他們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來。而他回來之後,我發現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尋常的地方。他開始經常躲著我,一個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麽。我開始以為他大概是對我厭倦了,覺得沒有什麽……”

  “你還真是骨骼清奇……”馮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會用‘覺得沒有什麽’來表達對‘他厭倦我了’的反應吧?你剛剛還說劉鑫曾經是你的最愛呢!”

  黎微聳聳肩:“愛情這種事兒不能強迫啊。如果他厭倦了,說明這段關系應該走到盡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