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普通兇殺案(第2/2頁)

“後來我在我家院子裏停著的一輛敞篷馬車的車軸上坐下來,我試著讓我的思緒安靜下來。我對自己說:‘你這個傻瓜,你這個懦夫,啊,這只是一宗普通兇殺案!難道你以前沒有見過血嗎?難道你身上沒有沾過自己的血,就像一頭滿身汙泥的豬嗎?難道你沒有大聲催促弟兄們快點挖一個坑埋葬一百三十具屍體嗎?將一百三十具屍體並排放在一起會有很長一排,就算把他們像屋頂上的瓦片那樣緊密地排列也依然如此。你從屍體旁邊走過,抽著煙,對著士兵們高喊:‘喂喂,動作快點,快點,不要一整晚上都耗在這件事上。你們沒看見屍體很多嗎?’

“我對自己說:‘是的,沒錯,我的確見過很多屍體,但是從來都不是單獨一具屍體出現在我眼前。我從來沒有在屍體跟前跪下看屍體的臉,摸屍體的頭發。一具屍體已經夠可怕,你還一個人跟屍體待在一起……我連大氣都不敢出……你們明白我的感受吧?一百三十具屍體仿佛都試圖告訴你:‘他們殺了我,長官;看我的手,這是人的手!’但是我們都很厭惡這些屍體。身在戰場上,我們不會聆聽死者想說些什麽。天哪,如果男人、女人、小孩蜂擁至每個死者的身邊就好了,這樣他們至少可以看死者一眼,至少可以看到一只穿著鞋的腳或者被血沾染的頭發。也許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也不可能發生。

“我是親眼看到我的母親下葬的。她躺在體面的棺材裏,看起來那麽莊重,那麽安靜,那麽高貴。她讓我覺得很陌生,但並不讓我害怕。但是謀殺跟正常死亡是兩碼事。被殺害的人不是正常死亡。他們會慟哭,好像是為了不堪忍受的極度痛苦而哭。那名警察和我都知道,那家商店鬧鬼。我開始慢慢明白一些事情。我不知道我們有沒有靈魂,但是我們有些東西是永生不滅的,比如伸張正義。我並不比別人強,我所擁有的某些東西並不是專屬於我——我模模糊糊感覺到有一種東西就像嚴密而強大的法令。我知道我的措辭不得體,但是就在那個時刻我明白了犯罪意味著什麽,明白了違背上帝意味著什麽。要知道,被殺的人就像一座被褻瀆、被摧毀的寺廟。”

都貝西先生說:“隨便問一句,他們抓到殺害那位老太太的兇手了嗎?”

哈納克先生接著說道:“抓到了。兩天後我見到了那個兇手,當時警察正把他帶出商店,估計警察在商店的罪案現場盤問了他。我估摸我看見他的時間不超過五秒,但是我仿佛是透過放大鏡在看,所有東西都變得巨大。這個年輕人戴著手銬,他走得極快,警察都差點跟不上他的步伐。他的鼻子冒著汗,凸出的雙眼閃現著懼怕的神色——你可以看得出他嚇破了膽,就像一只正在被活剝的兔子。有生之年我都不會忘記他那張臉。見到他以後我的心情壞透了。我心裏想,現在他們正在審他,他會被折磨幾個月,然後就會被判死刑。最後我發現我真的為他感到難過,如果他可以設法逃避死刑,我幾乎會覺得寬慰。這並不是說他這個人有吸引力,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但是我那樣近距離地觀察過他,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懼色。真該死,我並不是一個心腸軟的人,但是那樣近距離地看他,我覺得他並不是一個兇手,只是一個人。我不得不說,我沒有假裝自己很明白,如果讓我來審判他,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麽做。但是這讓我覺得痛苦極了,好像是我自己的靈魂需要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