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器是一把全長六寸、刃長四寸的鋒利短刀,做工精致簡約,很像是旅人們在路途上喜歡攜帶在身上防衛以及切割食物用的短刀。

“太普通了,雖然是把好刀,可是沒有任何特點。”李抗看著這把被認定為兇器的短刀說。

“一個人選擇殺人武器總是有原因的,比如順手,比如鋒利,比如容易攜帶,當然也可能是恰巧拿到。這把刀最大的好處是容易攜帶和隱藏,所以,如果這是有預謀的謀殺,這個兇手很可能是平時不允許佩劍或者不便佩劍的人。”薛懷安分析道。

依照南明律,除去貴族和文武官員,其他人都不得佩劍,可是所謂的貴族可以上溯五代,故此實際上佩劍的人中不乏很多如今身份普通的平民,特別是書生和喜好俠氣之人,更是喜歡佩劍而行。

李抗聽薛懷安這麽一說,很自然反應道:“那兇手就是個粗人?”

“還可能是個女人。”

薛懷安說完,又覺得不對,補充說:“又或者是為了趁其不備出手,才使用這樣易於隱藏的兇器,這樣看也可能是杜小月認識的、不會防備的人。”

李抗聽到此處,苦著臉說:“我說懷安啊,你這樣一說,幾乎就是在說其實差不多啥樣的人都可能是兇手了。”

“大約就是如此。”薛懷安說完憨憨笑了,覺得有點兒不好意思,明白自己又把看似簡單的事情搞得復雜無比。

“著實是不招人喜歡的個性啊!懷安,你這樣的男人,真是很難有女人會喜歡,但是你不要以為這樣我就會心軟,一定要把女兒嫁給你,我女兒可是堪比明珠呢。”李抗在句尾使勁兒加重了語氣。

“嗯,卑職以為,李大人自謙了,令愛不是堪比,是絕對比得過明珠。”

李抗呵呵笑了,按捺住得意,道:“這怎麽講話的,懷安你謬贊了。”

“並非謬贊,令愛要是和明珠比,的確大很多。”

對話剛有些跑題和冷場,仵作齊泰恰逢其時地站在敞開的門外敲了敲門板,咳了一聲,道:“稟告大人,杜小月家裏人來領屍首了。”

按照南明的習慣,錦衣衛在未得到死者家人的同意時,不得對死者的屍體做任何解剖,扣押屍體的時間也不能太長。李抗一聽杜小月的家人來領屍首,征詢地望向薛懷安,問道:“怎麽樣,給了嗎?”

薛懷安看看短刀,略想片刻,說:“再給我一點兒時間,我還想看看去。”

齊泰陪著薛懷安重回停屍房,見薛懷安拿著短刀在比對傷口,忍不住說:“校尉大人,這個卑職查驗過了,應該就是這刀留下的傷口。”

薛懷安點點頭,卻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示意齊泰把屍體翻個身。齊泰遵命照辦,將屍體背朝上翻過來,露出背後的傷處。

薛懷安將刀子虛架在傷口上比了比,問:“這裏你是怎麽看的?”

齊泰不敢隨便回答,反問道:“大人覺得這一刀有什麽不對嗎?”

薛懷安沒有應,把短刀重新插回杜小月背部的傷口處。這道傷很深,裂開的皮肉一下子就將刀刃吞沒,只露出兩寸許的刀柄。

“如果紮了這麽深一刀,又在後心的位置上,若是你去殺人,還會再繼續用刀子在同一個位置再補上幾刀嗎?”薛懷安問道。

“自然不會了,這樣一刀幾乎就斃命了。”

“可是你看這道傷口皮開肉綻的樣子,顯然不是只刺了一刀,而是刺入這刀以後,拔出來再刺,這樣反復了至少三刀。”

“是,這傷口表面破碎得厲害,的確是有兩三刀重復刺入,這麽說,下手的人可能除了想殺人,還有泄憤的意思,要不然何必這麽做?”

“可是,她一個小姑娘,做了什麽這麽招人恨?”薛懷安自問一句,有些傷感地嘆了口氣,將一旁蓋屍的麻布單子給杜小月蓋上,道,“叫她家人來領吧,事先打個招呼,說傷得有些重,讓他們有個準備。”

薛懷安出了停屍房,被初夏白花花的日頭一曬,這才覺得真是有些疲累了。李抗正好走過來,同樣的一臉疲態,見了薛懷安,嘟囔著抱怨:“那個門房老賈還是沒找到,就為他,一眾兄弟熬了通宵,現在還歇不了,真是快要給熬死了。”

薛懷安覺得身為下屬在這樣身心俱疲的艱難時刻應該安慰一下上司,便道:“不過說起來,人總是要死的,不管熬還是不熬通宵。”

李抗聞言,頗有醍醐灌頂之感,若有所悟地感嘆道:“說得不錯,很深奧,很有哲理。”

這時候,從停屍房的院子傳來一個女人尖厲的叫喊:“你們這些狗官,好好的大姑娘,你們給她扒光了衣服也就算了,現在還不給她穿上去。想讓老娘給她穿,沒門兒。我告訴你們,你們誰給她脫的誰給她穿上,幹了這麽缺德的事情,當心斷子絕孫。”